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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啊呀啊呀。这样啊。”古老板看着面前死气沉沉的少年,后退两步道,“那,那没什么了。我去浴室看看——他身上的鳞片一直在掉,多用热毛巾擦擦能好受点,我去帮他擦了,啊哈哈哈——”缺心眼的大人给少年的心房狠命一击,意识到错误之后也不会来安抚一下。
嗯,就是这样。
庄泽僵着身体回了房间,再度躺回床上。
略饿。感冒已经好了。眼有点涩。
混混僵僵。
不知为何,有点难过。
庄泽翻开包,找到速写本,削了铅笔开始画画。他这几天都没有动笔,相片倒是照了不少。庄泽翻了翻本子,里面全是他的同居人。
大多少女们都希望,有个会照相会绘画的男友。这种技能很大程度上能增加情感的坚韧度,因为少女们都希望,能有个人,记录下来自己作为少女的时光。而庄泽这种类型,倘若不论个性,应当是比较适合做恋人的。当然,备胎更合适些。他只要自high就足够。
他的画本,应当是最全面的阿海记录册。吃饭睡觉,各类表情动作,以及浴室剪影。有时即兴创作,还有场景拼接。甚至还有阿海的服装搭配秀,全都是他想着阿海适合穿什么类型的衣服。从夏天的白t到冬天的棉服,像头毛茸茸的幼海豹。
白乎乎的糯米糍。
庄泽拿着铅笔画了半响,乱涂乱画黑漆漆一片,越画心情越差劲,顺手撕掉了这页纸。
无辜。
明明清晨睡觉时,心情是好的。要不是感冒,根本睡不着,得下楼围着酒店跑十全才能平复下来才对。
奇妙的开心,以及突如其来的难过。
“孙旺财。”庄泽丢了画本,仰面躺在床上。
自从阿海和黑猫到来,他许久没有能和孙旺财单独相处。虽然就算是两两相对也只是相顾无言,但孙旺财是个令人信任的伙伴。
“你有没有很在意的人?家人,朋友,还有爱人。我是说,其他的,妖,或者——”狗什么的。
若是初相识,孙旺财大抵会回避这个话题。不过此时孙旺财想了想,说:“前世的话,喜欢过一个女人。这辈子没有过。”
这是个投了狗胎的兄弟。
“之后呢?”
“就没了。”
总之不要期盼孙旺财讲出什么有意思的故事。
口口声声说着爱你一万年,结果到了这辈子什么都不剩。自己都过不好这狗生,更谈何去爱。孙旺财才觉得自己是个笑话,相比之下,庄泽这点苦恼又算什么。
“如果他要跟着别人走,怎么办?”
孙旺财趴在地摊上,下巴搭着前爪,依旧是那副屌到不行的颜:“不让他走就成了。”或许会犯错,但如果任他离开,更是错。
“会不会太粗暴了?”庄泽第一个念头是绑起来扛着就跑路。
“如果,他跟着夏晋白,能更好的话…身体会好,也可能会找到自己的家人。不过夏晋白不是快死了么,怎么能照顾好他。哈…你看,我都没和他认识几天,就真把自己当他监护人了。”庄泽干笑,“挺傻逼的哈。”
“如果不带他来就好了……不过也许今天不遇到,以后还是会遇到。他总归得走。”
可怜的十七岁少年庄泽被古老板引入一个误区,完全没考虑“夏晋白和阿海有谁是gay”这一问题。至少从夏晋白和二喜的纠葛来看,这人是完全没有同性倾向的。他本来完全可以将两人的关系列为“故人”甚至“未知家族的家人”,但目前他完全陷入了古老板那个坑货的万年深坑中。
如果黑猫在,一定会笑到尿失禁。真是错过了这场好戏。
“我是个挺没用的人。”庄泽自言自语道,“活成这样,也是活该吧。”不管出什么事,能撇开就撇开,能无视就无视。一步退步步退。从没有主动去争取过什么,热血漫里的废柴死宅都要甩庄泽一万条街。
失落的少年开始积极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总得一件事,得能触碰他那么一下。
“可我喜欢他。”失落少年突然闷声道,“特别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yoooooo~
☆、第三十一章
年过二十八即将奔三的古老板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倒霉蛋。
虽然这些倒霉有一大部分是他自己作出来的(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但家里遭怪这个事,真是天来横祸。
他在家里第二次见到那只怪的时候,第一个念头是“完几把蛋老子要死在这里了”,但之后,他发现事情比他想象的要可怕更多。
他需要圈养这么一头怪。
并非自愿。
他不是穷凶恶极的冷血人,即便遭到了威胁,第一念头也绝对不会是弄死别人。在发现这只怪通人性之后,开始保持安全距离与这只怪接触。给他食物,保证怪不会被饿死。他也发现,这只怪,是带有伤的。在确认这只怪并无什么威胁后,他也开始为这只怪做些清洗和包扎——怕是怕,但恐惧在逐渐消退。
怪物有着漂亮的深蓝鳞片,即便没有阳光照射,都会泛着银色光芒。五官清晰,瞳孔是暗夜般令人沉浸的黑色。他们之间的关系从紧张到缓和,古老板也不再惧怕。他被怪物囚禁在地下室,在沉闷中,反而开始和怪物絮叨起来。他说自己倒霉,骂怪物不长眼,从他小时候说到现在的生活,要是他有心,简直可以提笔写个回忆录。而怪物不吵不闹,蜷伏在一边,只有眼睛盯着他。
若是黑暗剧,古老板应当在完全放下心防后立马被怪物吞入腹中,换做温馨剧,古老板会收养一只宠物。偏偏他们走的重口耽美人兽风。
古老板在为他清洗身体时,意外发现,怪物挺硬的家伙。他尴尬与怪物对视,很快别过眼。而下一刻,他被浑身试水的怪物扑到在地。
这只怪比他强壮,比他厉害。来头不知,但他妈,擒拿技术简直神。
然后他就被艹了。
温柔又强悍。
天雷地火,惊天动地,古往今来,妈的爽翻了。
欲、仙、欲、死。
古老板可怕的发现,自己竟然沉溺其中。
从最开始单纯的欲望,到之后,怪物每靠近一点,他都会感到悸动。
他认为,自己绝非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他觉得他这种人,就像只小强——当然,他这种人,也只能和小强扯上关系。他从未想过怎么去反抗,只会想着如何去适应。电影里说的对,每个人都会接受眼前的一切。譬如他刚在海云立足时,借高利贷开小店面,就为了配得上他爱的姑娘。后来姑娘和他分开,他被海云本地的地痞追着还贷。三天两头挨揍,店面被砸,房子被收。他也睡过公共厕所,睡过车库,去偷过,被人揍的更惨。用尽各种方式赚钱,好不容易有了点积蓄,和朋友合开公司,麻痹的被那祸害坑的负债累累。不过他就是个小强,嘿嘿一笑,没什么大不了。好死不如赖活着,就是这个道理。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大运没有,倒霉不断,但生活算是不错的普通人。只要老天玩不死他,他就能好好活着。别人看他像个橡皮糖,挺没脸没皮一货色,但他心甘情愿,至少在遇到怪之前,他的确生活满意度达到巅峰。
他的平凡生活,被这只突如其来的怪,搅得一团糟。
他不知道怪是什么想法,但怪依赖他,看他的眼神,是热烈的。他被这眼神蛊惑,认为怪和他一样,也是在意着对方的。怪甚至知道自己异于常人,小心翼翼抱着古老板,怕自己划伤他。不过这只怪,最大的问题,就是占有欲太强,简直到了一刻钟都不要分开的地步。古老板哪怕出去买饭,怪都要生气,把古老板压在身下亲吻很久。忍无可忍的古老板,只得使出安眠药大法。
一个人,一个男人,在一只怪身下,竟然会觉得满足。
说出来,人们一定觉得这人是变态。
多重口味。
要是放到之前,古老板也无法接受这种事。
没办法。命中注定的事,躲不了逃不掉,只能走一步是一步。
古老板一早做好了准备,管他什么玩意,老子奉陪到底。这种大无畏的舍身精神,真是值得令人热泪盈眶。他都苦逼想好和他的怪归隐山林隐姓埋名一辈子了——他这种人,再坚韧,也只能是个小强。他不可能带着他的怪反抗命运与社会做斗争,他卑微如蝼蚁,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藏匿他的怪,保护他的怪。啊不,应该说,他的爱人。
但庄泽那来路不明的情敌医生,直接给了他一个surprise。
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