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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情况怎么样?嗜睡症有加重吗?还是失眠?”
“有了工作之后还不错,只是偶尔会睡不够,其他的还行。”
“好好养着,别给自己太大压力。”
所有人都会这么说的吧,别给自己太大压力。但是也等于没说,因为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压力来自于哪里,还有怎么去缓解自己的压力。就好像无形之中头上顶着一块大大的石头,周围都是浓重的白雾。无法放松下来,又找不到出路。
这种感觉自从不再发病之后经常会有,只有睡觉能逃避这样累心的感觉,所以这四年来,他的嗜睡症总是时好时坏。
张恩浩已经挂了电话,宁洋坐着思考,手还是握着手机放在耳边。李子忱从背后抽走手机,放在茶几上,问道:“上次去三亚,大叔有没有对你不轨?”
“没有,我又没有那么脆弱,他想不轨就不轨啊。”
李子忱绞着手臂,说道:“我总觉得,大叔看你的眼神有点奇怪,就好像……就好像你每次看见果冻的时候那种不亚于射灯的目光。”
“你这么说,我也觉得有点奇怪。”
“是吧是吧?”
李子忱肯定地点头,说大叔一定有别的心思。茶几上的手机嗡嗡地震动起来,是之前写少女文学时的那个同学。
“小李,有事吗?”
“宁洋啊,这边有个不错的工作,想问你要不要。”
“不了,谢谢啊。我找到工作了,没有时间写稿了。”
“这样啊,好吧。对了,上次你那本少女文学卖得不错,读者很多,反响也不错。”
宁洋与他随便东拉西扯几句便挂了,他以前也写过这东西,从别人口中知道他的书卖得好其实感觉很微妙,因为他一个大男人写少女文学实在是很奇怪。
李子忱坐在一旁吃薯片,对他说:“我那天偶然逛了逛一间小书店,看见你的新书了。叫什么……《我在夜晚听见的雨微凉》,几个学生妹拿着书崇拜地翻来翻去,要是她们知道作者是个男人会怎么想,哈哈哈哈。”
宁洋:“……”
“还有,她们称呼你为姐姐哈哈哈哈。”李子忱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拿过薯片而散发出一股番茄味的手拍着他的肩膀,“夜雨微凉是什么东西啊,是这次的笔名吗?”
“我去睡觉了。”
看着宁洋起身走了,李子忱还在地毯上不停翻滚,“宁洋你别走啊,听我说,我当时真的……笑得肚子疼……”
宁洋毫无表情地躺在床上,他没有生气,李子忱不是第一次这么疯了。以前以写小说或攒书为生的时候,李子忱没少笑话过他,他也觉得没什么。
这本青春纯爱少女文学里的爱恨纠葛,大部分是他和文漠颂的原型。当时文漠颂的再次出现对他造成很大影响,虽然表面看起来没事,但双手还是不由自主地写进去了,作为一种宣泄。
他不爱看书,所以很少去书店,也不知道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是受欢迎呢,还是像盗版书一样默默地躺在某个角落里。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反响很好,在小学及初中的文艺学生圈里很是流行,是属于女学生们看了之后向往青春又为之伤心流泪的那种。
他想象着女孩子们坐在窗前,手里拿的是他的书,抬头四十五度角仰望星空,眼角划过两行晶莹的泪水,轻声说道:“我在夜晚听见的雨微凉。”
宁洋:“……”
轻轻地摇了摇头,摇走这让自己起鸡皮疙瘩的想法,翻身准备睡觉。
李子忱在门口喊道:“王越哥发短信说后天他们结婚,问你是不是忘了。”
自己还真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这段时间以来生活太过平静,日复一日地上班上课就好,也不用想太多,以至于好多事都忘了。
宁洋关上床头的台灯,说:“没有,你帮我回复他,说我记得。”
作者有话要说: 少女文学的书名瞎掰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31
宁洋放下资料,起身到茶水间冲咖啡。倚着冰箱慢慢喝下温度正好的咖啡,然后到墙后洗杯子,刚打开水龙头就听见进来了几个其他部门的职员,有男有女,聊着天。
还没把咖啡渍洗干净,就听到外边有个女的用抱怨的口吻说道:“总经理身边那个新来的助理啊,叫宁洋是吧。你说他一个还没毕业的博士生,干什么来当助理。”
“谁知道啊。”
“喂,他能进来,我看多半是托了总经理的关系,你们看没看到总经理对他的态度,比朋友还亲。”
“唉,有个总经理当朋友就是好,一进公司就能当上助理,活也轻松,不像咱们,天生劳碌命。”
墙后的谈话还在继续,只是已经改了话题,宁洋洗好杯子,面无表情地走出去。那些人没想到茶水间里还有个宁洋,登时惊得愣愣的。
宁洋径自走到门口,在离开之前回头用满是嘲讽的眼神看了一眼,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怪不得只能在这里议论别人。”
宁洋走回办公室把杯子放好,去给好朋友总经理送需要签名的文件,和报告今天的行程。
“明天我想请个假,我师兄结婚。”
“嗯,待会你去人事部递个假条。”文漠颂头也不抬,专注地在文件上涂涂改改,“王越结婚?”
“是。”宁洋接过旁边签好的文件,想顺道给他的秘书送去。
“不对啊,明天五一,放假啊宁助理。”
宁洋刚上大学就认识王越,大二和文漠颂交往,文漠颂自然也认识他,不过没有深交就是了。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怀念啊,当年的王越留着板寸头,红着脸牵了阮琨婷给宁洋介绍他的女朋友,如今已是而立之年,成熟帅气,事业有成,现在又要结婚了,人生美满不过如此。
宁洋把文件交给秘书,她微笑着道谢。刚坐下来,放在桌上的手机就震动起来,嗡嗡地引起桌面的共鸣。
“喂,师兄?”
“宁洋!江湖救急!”王越大叫着,很少看他这么失态,“伴郎有事来不了了,怎么办?”
“我怎么知道,那就连伴娘都不要了。”
王越:“宁洋,听我说,我跟你嫂子呢,想来想去,觉得你是个不错的人选。”
宁洋:“我不要,你知道我不喜欢。”
“可是师兄真的没办法了。”王越在那边装作很伤心地呜咽,“师兄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婚礼,你也不想让师兄不开心是不是?师兄只是想要你当伴郎而已,你不来的话师兄会很遗憾的。”
“……”他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人这么跟他说话,他就是吃软不吃硬,况且对方是他认识了好几年的师兄,“我知道了,等会下班我会过去的。”
“哟呵,谢谢,宁洋这么乖乖师兄真的好开心。对了,喜糖和请柬早上给子忱了,回家的时候可以吃到你最喜欢的果冻啊。”
“明天结婚为什么今天才给喜糖!”
“师兄忙得焦头烂额的,要体谅体谅我嘛,我们去拿婚纱了,记得晚上过来哦。”
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王越做什么事都觉得开心,都有点嬉皮笑脸的。不过,突然提出要他当伴郎可真是难倒他了,之前王越也提过,不过他还是婉拒了,没想到这次伴郎居然有突发事件,只能临时让他上阵了。
翌日婚礼在市郊一个有名的度假村举行,五月的第一天,王越和阮琨婷着白色礼服,接受众人的祝福。
新郎意气风发,新娘明艳动人。
宁洋穿着合身的黑西服跟在他们身后走过红毯,到达证婚人面前。他突然有点感动,看着王越紧紧握着阮琨婷的手,又想到他们之前闹的那次分手。人们总说七年之痒,可是在他们面前,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
人体新陈代谢每天都在进行,新细胞代替老细胞,而全身的细胞全都替换需要七年,没过七年,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这就是七年之痒吧,人都完全变了,还谈什么爱不爱的。
不过他们大概是爱着对方的这份心意根植在心中,就算把全身的细胞都换上两次、三次,也不会改变了。
呵,人家七年了都还不痒,他和文漠颂三年就痒了。
“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宁洋把戒指盒打开,递上去。王越拿了闪闪发光的女式戒指,套在阮琨婷左手无名指上,阮琨婷也拿起戒指给他戴上,然后王越掀起她的头纱,与她接吻。
宾客们都在鼓掌,年轻的朋友同事大叫起哄。礼成后,宁洋站在一旁松领带,新娘在一帮姐妹的簇拥下准备拋捧花。他把领带摘下折好揣进口袋里,又解开衬衫的第一颗扣子,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