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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飘近那个小孩,将手放在他的嘴上。
“如果能够堵住这张烦人的小嘴就好了”
我这样想着,脑中各种虐杀小孩的情景。
被堵住嘴的小孩,连着鼻子一同被堵住,然后就,死掉了。
突然一种恐惧感猛裂地包围了我,我才想起我的意念是有现实效应的,这个孩子可能真的会死的!
我靠!不要!不要!不要!
我大声叫了出来,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小孩的妈妈一脸不爽地举起手掌,对着他小巧的鼻子和嘴按了下去。
不要!
我觉得自己简直要炸裂了,如果因为我的一个意念就害死了颜叶眼中的一个天使,那我还有什么脸去见他!
我伸出手,想要阻止那个女人慢慢覆下的手掌,却再次看见自己的手变得迷蒙。
没有身体的无力的我,真是,够了!
我闭上眼睛,不想看接下来的惨剧。
然而却还是看见那只手覆在了小孩的脸上。
然后,拿开了?
“咯咯咯”,小孩突然被蒙住脸,又突然见到光线,就这么对着他的妈妈笑了!
“你个人精儿,妈妈就知道你爱玩这个,下次再这么哭闹妈妈就不理你了哦”,。
那女人笑着,故作生气地对着兀自笑得开心的孩子说。
我看着她突然闪着圣光般的脸,觉得自己比傻缺年润生还要更傻缺。
“简直有病!”
我重新在床位上躺下,歪头对着车窗上自己的影子飞个了白眼。
作者有话要说:
☆、初始篇之归来
我就这样将这值得纪念得变鬼第一夜交代给了这辆绿皮车,默默“享受”着睁眼闭眼都能看得见世界的神奇感受。
失眠算什么?想不想尝试一下比整夜失眠更高大上的极致感受?
那就来吧!让我们都变成鬼魂!
我默默地再次对自己坑爹的鬼生表示遗憾,好在这个时候天光初亮,对面那个小孩子醒了,睁着一双大眼睛,一边对着我笑,一边企图将圆乎乎肉嘟嘟的小拳头塞进嘴里。
我瓢了下去,张大嘴巴将他的小拳头包了进去。
不出所料,我的嘴变成了雾气。
可怜的人儿哟,现在连逗弄小孩的能力都没有了,白费了我这难得一次的温柔。
我正兀自沮丧着,那孩子却笑得更欢了,嘴里发出稚嫩的啊啊哦哦声,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我,似乎是在和我交流。
嗷,小孩子真他妈太可爱了!
我在内心狂吼一声,摸着他的脸蛋,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就要软成一汪水了。
然而广播里尖锐的女声阻止了我从一团雾气向一汪水的转变。
N市到了。
这个见证了大学四年青春,现在住着我男神的城市,就这样再次站在了我面前。
我给了那孩子一个飞吻,随着下车的人流瓢出了车门,却听到那孩子极度富有爆发力的哭声。
这样就哭了么?为了一个偶然看到的鬼魂?
不要这么重情,受伤的会是你自己,我的孩子。
我这样想着,在门边看了那孩子一会儿,直到他妈妈醒来成功地将他的注意力转到奶瓶上去才迅速飘开。
出了车站,熟悉的景象呈现在我眼前。
不得不说N市实在不是什么精致的城市,这里永远都能让你觉得脏乱、粗糙、毫无秩序。
人满为患的公交站台上,光着膀子的汉子推开西装齐整的男人率先上了车,那车满载而去,后面扬起的灰尘活像一条尾巴,尾巴后面还有几个傻缺追赶着,将司机的祖宗八大问候了个够。
站前路的人行道上被摆地摊的占满,花花绿绿的破布上放几块石头,前面立个硬纸壳,写着“珍稀玉石,假一罚十”或“传家之宝,童叟无欺”之类骗死人不犯罪的标语。
旁边几个新疆人横着脸卖着切糕,几个好奇的家伙走过去问了问,一场拉拉扯扯,强买强卖的闹剧就开了头。
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水泥路,到处都是低矮的小房子,我循着记忆中的地址飘过一条又一条街,将N市原来差劲现在依然差劲的地方嘲笑了个遍。
然而嘲笑归嘲笑,我还是觉得开心,毕竟在这里呆了四年,偶尔听到本地人那粗鲁的方言我还是会被逗得笑出声来。
就这样一边体会着一边寻找着,我终于来到了这里。
记忆中的那个地址。
这地址还是颜叶初恋那姑娘告诉我的。
在我还没死之前,有一天这姑娘给我打了个电话,跟我聊起了颜叶的事情。
她说:“溪溪你知道么?颜叶那个大笨猪去了N市耶,就是你大学那里啊,据说因为那里是他现女友的家乡。”
“好像还买了个挺不错的房子,在天池路恋滟花园56号1栋68楼。真是出息了呢,这个猪头。”
我当时正在喝酒,晕乎乎地说“哦?你倒是清楚,连地址都搞到了。”
没想到这妹子却哭了,一口一个混蛋,畜生,猪头,贱人,完了还说对不起,不是在骂我,而是想要骂颜叶那个白眼狼。
我当时就无语了,心说姑娘你这没良心的,明明是你甩了人家你还说个球!
然而毕竟多年朋友,想当年我还利用了人家那么久,我不能做得太过禽兽,只好放下手里的酒杯,软言地好语去安慰她。
只是没想到,那天放下电话后,那个地址我却怎么也忘不了了。
天池路?我还黄泉路呢!
颜叶怎么找了这么条明显是故意引人入住的路?!这浮夸的路名怎么也不配他低调的风格。
然而真的到了这条路上来,我才真的傻眼了。
尼玛这不是当年的夜店一条街么?怎么改名天池路了?
还有眼前那个鹤立鸡群的大楼是怎么回事?N市什么时候出了这么个土豪建筑?
我的成名地呢?我的群魔乱舞的小酒吧呢?
老子本来还想故地重游看看能不能找找当年的床伴再续前缘呢,N市你就这么把他们给和谐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
☆、初始篇之注视
真不愧于我那么多年的仰视,我的男神大人居然在这么显眼的建筑里有了一套属于他自己的房子,这与2年前还租着房子漂泊在S市的我相比,实在是霸气侧漏到底。
虽说我所谓的才华足够我也搞套属于自己房子,但我天生对这种东西不是很感兴趣,我总是觉得很麻烦,总是觉得只要能有个窝吃喝拉撒就够了。
所以我的钱都是寄回老家,妈妈她老人家总爱笑我,说要帮我把这钱存起来,弄个“老婆本”。
这调皮的老太太哟。
至于这两年被润生收入他那土豪庄园养着的事情,我也着实没脸拿出来宣扬,所以说来说去,我这么没出息只能怪自己太懒。
我一边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边啧啧嘴,迅速冲上最高处。
68层,这栋楼的顶层,开发商选了这么个吉利的数字,再次验证了商人们无一例外的迷信。
年润生这个奸商让我深刻地明白了这点,这家伙居然有专属的风水师,还是个挺帅的大叔,只是身上那股神经兮兮的气场总是让我不忍直视。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命令自己将那个人的样子从脑海中抹去。
于是我又去想初中的事情,立即就想起那时候,曾经听颜叶和他同桌的女生讨论住房问题,那个时候那姑娘拿了一个心理测试给他做,问他如果住在一栋高楼,会选第几层。
那个骗小女生的白痴心理测试给出了三个选项,无聊到让当时的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顶层,底层,还有中间。
还能再白痴点么?!
鄙视归鄙视,我还是竖着耳朵等待着颜叶的答案,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顶层。
具体的心里测试结果我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却记得那个时候,我看着颜叶的侧脸,听着他用风一般的声音说:“当然是顶层啊,我喜欢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那个时候我们的位置正巧靠着窗边,他穿着出现几率最高的白T恤,黑色的发尾短短的,随着风一下下地扫在他白皙的后颈上,整个人在我眼中已然飘若天仙。
没想到现在的他居然真的就住在了最高层,那是不是代表,现在的他,还是依然那么飘然若仙?
我漂浮在顶层他家的窗外,对着那明净的窗子傻笑着,夕阳在我身后释放着橙红的光,我仿佛听得见自己鼓动的心跳。
那些年,不管是想起他还是经过他的身边,或者是上课偷看着她,我都能听到这样的声音,噗通噗通的躁动那么熟悉,即使如今没有身体了,那声音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