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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的尽头,吴哲把最后那点1982的拉菲倒进嘴里,扶着袁朗的脸就吻下去,袁朗猝不及防,被他压在沙发里挣扎不出来。
陶涛看到成才呆立在一旁目瞪口呆,忽然生出了同病相怜的同情感,不过很快的,成才居然破石而出将吴哲扛起走人。
这是一个混乱夜晚,而这个晚上的意义是过了很久之后陶涛才慢慢体验出来的。
袁均自以为收购了袁朗名下大半的产业,却没想到吴哲早就在财务留了伏笔,公司接手之后所有的债权同时到期忽然间总暴发,本来收购计划就耗掉了袁均大笔的资金,能借的债也借得差不多了,根本应对不了这样突发的财务危机,只能出售自己的总公司股份套现。而同时吴哲成立的一堆小公司像蚂蚁吃象那样的分食了袁均名下的大半股份,只等着将来慢慢把这些小公司合并起来,就可以给予最后的重击。
于是现在要做的唯一的事就是等待。
等待一个老人的死去。
虽然一切都已经箭在弦上,但是袁朗却不肯马上动手,因为不想让自己的外公亲眼看着外孙把儿子逼上死路,更何况,反正十几年他都等了,现在的十几天又算什么。当年被这老头儿送去台湾流放,也不过一句话的事,那时候都没有别扭过,现在就更没必要让他多伤心。
袁老爷子是一个条理很分明的人,袁均是袁氏集团的继承人,大部分的股份在很早之前都已经转交了出去,袁朗名下有一个不大的信托基金,收益不高,但不能折现,足够保证一个人正常的富裕生活,最后的遗嘱中大部分的私人财产都是袁朗的,房子,车,以及古董。老人在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仍然心怀愧疚,却不知道那个坐在他身边泪流满面的男人在一分钟后,就会拿起枪夺取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黄金守则第三条:欺骗是无所谓的,只要能保证瞒上一辈子。
所以欺骗死人不能算是罪过,等到人死了之后再动手,已经是袁朗最大的孝顺。
那一夜的香港,看起来很是太平,只是有一些人永远的消失了,袁均本以为袁朗应该要躲藏,就像他一直以来的,避走台湾,身边带上一大群中看不中用的保镖,等待他一次又一次心血来潮的暗杀一样。
可是现在袁朗不躲了,而那些曾经被歪曲,被隐瞒下来的传闻在坊间爆炸开,袁均从越南入手一批军火折在警方手里,尾款一直没结清,越南仔已经不耐烦要找他麻烦,而同时,他在台湾收购的公司大半陷入财务危机,季报出来,债主们踏破了门。
银行的钱可以慢慢还,但赌王家的钱不能拖,正当袁均打算开董事会做小手脚拉公帐补私缺的时候,忽然惊讶的发现吴哲笑容平和的坐在了董事会的首席。袁朗答应过永远不做这个老大,但是这并不防碍他找人坐上这个位置,袁均于是在瞬间崩溃。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老规矩,袁朗拉三面网,只留下最后一条路,袁均可以出清手上的股份去台湾,收拾烂摊子,卖得卖,合并的合并,只要能撑到楼盘上市,最后仍然可以守下一份中等富豪的家业。当然他也可以彻底清理掉台湾的产业,还清债务,守着袁氏的股份靠分红过日子,虽然从此之后公司的决策他不再能过问,但是富贵一生,仍然逃不掉。
出来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大家要赢得起输得转。
袁朗想不出袁均还有什么别的路可以挣扎,反正这些年你死我活,输了的那一边早就应该有扫地出门的觉悟,而赢的那一方也很淡定的接手胜利果实。倒是吴哲,一夜之间红透香江,青年才俊,打工皇帝,股份加红利巿值过亿,身价过亿的24岁单身男性,在所有猎金女人的榜单上高居榜首,任何类型的女人都唾手可得,只要他点头。
袁朗没有实言,两个月后陶涛的资料和训练赛的录影被送到日本K…1总部,马上就引起了反响,对方很有兴趣。
K…1正在青黄不接的当口,老一代的拳手淡出,新人中又没有够足吸引眼球的人气王。
陶涛本来以为那个什么娱乐公司只是袁朗最初拿来走帐的花架子,想不到竟然真的像模像样的运作起来,陶涛做为力捧的新人正式签约,原本香港的娱乐圈与黑道就有脱不开的联系,全天下的黑社会都需要洗钱,然而再没有比娱乐圈更混乱的财务关系。陶涛忽然发现有时候袁朗漫不经心像胡闹似的做一件事,背后都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发现一个人,找到他们的弱点,发掘他们的渴望,然后把他们按到适合的地方,这对于袁朗来说似乎是本能的反应。
陶涛身手敏捷,思路清晰,而更重要的是他有漂亮的身材和英俊的脸,那个穿上衣服的时候看起来干净挺拔得完全不像一个拳手的少年,有足够的话题可以炒,而且足可以让女人们尖叫,让那些喜欢通过拳赛的视觉刺激来满足自己的男人们有更深的代入感。
刀锋少年,终极武器,新人王,这些词语几乎不假思索的就可以套在他在身上。
陶涛本以为他们马上就能成行,可是袁朗清淡的笑容意味深长,指使着公司的律师,又和K…1拖下来慢慢谈。
“你是奢侈品,得值限量版的价。”
袁朗晃着手里琥珀色的液体,贴到陶涛唇边让他喝下去,袁朗一直在逼他喝酒,并声称这是未来生活里必不可少的技能。陶涛不知道这句话里有几分是真,还是某人其实单纯的想看到他喝醉了酒的狼狈样子,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不去反抗这些细技末节,至少,袁朗给的酒都还不错,他已经渐渐的能分出威士忌和伏特加的分别。
一个辣,一个更辣。
人在喝醉了之后神志就会变得迷离,有时候脑子里的弦会莫名绷紧,有时候也会松一松,短暂的炫晕,像是极度疲惫之后脑子里瞬间的空白,心跳得很快,人却很安静,其实,也不是不舒服的。
他现在已经能喝下半杯威士忌。
时间在半梦半醒中继续,在清醒与沉醉中往前走。
袁朗偶尔会说,我其实一直都对你挺好的。
陶涛已经会笑着回应他:是啊,我也觉得。
当一个灵魂被打碎,废墟之上总会站起一个新的人,而,当一种生活方式被终结,强大的人类也总会很快的找到新的道路。仿佛不经意之中,陶涛已经学会在声色中燃烧疯狂,他跳舞的姿势像他进攻时一样的优美而灵巧,细窄而劲瘦的腰在扭动时有异样的迷离诱惑。
袁朗有时候会在电音最喧嚣的时刻贴在他的耳边吼:这个周末,要不要放你回台湾?
陶涛却总是摇头,他转过脸来笑,问:你在说什么?我听不见。
酒精,灯光,狂热,迷情。
在五色的灯光之下,陶涛的眼眸漆黑如墨,袁朗于是心想,我果然对他还是有些心软的,同样的问题,对他就不想再问上一遍,不会步步紧逼,把这孩子最后的幻想都粉碎,毕竟也已经没这必要了。
维多利亚港的夜晚仍然美到虚幻的不真实,而兰桂坊的街头永远有光鲜的绿女红男。
于是尘埃落地。
吴哲坐上了总裁的位子,陶涛在日夜训练,成才结清了他最后一笔帐,准备飘流天涯,而袁朗,则继续漫不经心的醉生梦死。
袁家祖宅,是个大到空旷的大房子,等到年终要开酒会的时候,袁朗已经重新融入了这个他离开了十年的城市,私家车道上,宝马香车开了一排,社交动物们都很给面子,毕竟跟红顶白是这个殖民城市永恒的劣根性。
袁朗是酒会的主人,但似乎吴哲才是众人的焦点,尤其是女孩子。
自然是个人有点脑子的都能看出来,一个是花天酒地黑色出身的花花公子,一个是身家清白自强不息的打工皇帝,谁更适合拿来做老公?不过,做了总裁就要有总裁的样子,如今的吴哲已经学会气势十足的用眼神去拒绝别人的接近,当然,这样只会让他的行情更看涨,一个神秘的偶像总是更诱人。
成才号称要多结识美女,其实不过是分别在即,一点微妙的离情别意在心头,让他忍不住想缠着吴哲久一些,吴哲穿订制的白色西服,修身长款,更显得肩宽腿细。至于成才,基于他一贯的坏品味,领带与衬衫,衬衫与外套全部撞色,他把领带打一个结挂着,自以为这就是朋克,这就是雅皮。
吴哲一看到他就笑到无力,招招手拉他到小阳台上靠着,重新帮他打领带。
“其实,被你这么一搞,就没有味道了。”成才擦擦鼻子。
“有味道?”吴哲一掌拍在他胸口:“你知道你这叫什么?我最近刚学了一个新词,”
吴哲勾勾手指,成才只能更加靠近一些,吴哲凑在他耳边轻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