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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难得的景象——我突然发现自己其实从没有看过老板的睡脸——他总是比我晚睡,比我早起,在我眼前保持精神奕奕的,随时随地注意我的需要。
哦,昨天上午是意外,现在想想,他那一副流浪汉的外表倒有另一种颓废的风味,况且他是因为挂记我才会那样不修边幅,想到这里我又忍不住心痛。
总之,他睡眠时整个表情是放松的,没有平日的端重自持,五官的线条也较平时柔软,这样的老板,好、好可爱,忍不住捏捏他的脸颊。
侵略性的小动作唤醒了一旁熟睡的人。老板不像我醒了眼张着也还朦朦胧胧,他只要一醒就会立刻警醒神识,此时看我眼睛睁得大大,就习惯性地往脸上一亲。
「今天不赖床了,嗯?」慵懒地,他问。
「不睡了,再睡下去都要变成猪了!你看,从我踏上美国起,就一直困在这里。」我推推他:「老板,可不可以带我出去走走?至少,去唐人街逛逛也成。」
撒娇、撒娇、再撒娇。
「再待一夜,明天我就带你上曼哈顿去。瑞瑞你头一次来纽约市,象征自由的女神雕像一定要参观的吧?」
「咦,自由女神像在这附近?」我从床上一跃而起,喜出望外地道:「我要去,老板,带我去看女神像!」
见我快乐成这样,老板自己也高兴:「那就安排几日的行程,反正都老远来这一趟了,不好好玩玩也对不起自己。」他有些恶作剧的笑:「也当作是借机惩罚David,让他再代替你多上几天课,重温做做学生的滋味。」
刷牙,洗脸,中饭时间已过,晚餐时间还不到,老板拉着我再次回到昨晚的小厨房,说已事先交代这里的厨师老王照着他的配料,炖了一锅牛肉汤锅,等我肚子饿时,把面一下,就能在纽约的冬天里,享受到香辣醇厚的地道牛肉面了。
真了解我,不得不怀疑老板是不是真的学过读心术?否则他怎么猜得出在这么冷的冬天里,我想的就是来是行一碗唏哩呼噜、能从胃里暖烧到四肢的牛肉面呢?
厨房里有一位身型佝偻、大约五十多岁的中国人,应该就是厨子老王了吧?他正跟着另一名年轻小伙子清理厨房,看见老板跟我出现,老王亲热地招呼。
「老王,我那锅川味牛肉炖好了吧?」老板放眼巡视过厨房的上上下下,没看到预料中的东西,也没闻到该有的味道,怀疑地问:「东西呢?」
老王心虚地、吞吞吐吐地说:「少爷,这件事……你别怪我老王啊……」
老板面无表情,冷冷的声音却透出怒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一个小时前,李管家跑来探听你是不是又煮了什么,老王我……多嘴……说少爷你准备了一锅牛肉汤头,结果……他立刻领了三位老大过来……哦,那个台湾的黑鹰少爷也跟着,吩咐我就着那锅牛肉煮了面……吃光了……」
老板气得青筋布满额头,我也气,香喷喷火辣辣热呼呼的牛肉面……就这样无情地……飞走了……
老王看不懂老板的脸色,居然在此时此刻舔舔嘴唇,意犹未尽地说:「不过,少爷啊……这牛肉面实在好吃,整个中国城都找不到这么好的口味了……」
原来老王你也是共犯啊!
「三位老大吃得是赞不决口,要我把少爷的方子记起来……」老王继续回味刚才那碗面的味道。
老板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骂了句:「没想到老鼠这么多!」
听不懂老板的双关语,老王愣愣地道:「没有哇,厨房很干净,不可能有老鼠的。」
老板哼了一声,抓着我就要往外走:「我得去好好教训那几只偷吃的鼠,尤其是那只台湾来的。」
我知道老板是心疼我吃不到超哈的牛肉面,准备发飙了,可是,这样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吧?要是让别人知道一碗面就让他跟龙翼会的三大长老反目成仇,说出去谁也不相信,或者老板是想借着这个机会训训黑鹰?不行,无论如何我不能坐视不管,可不能让《黑帮喋血?牛肉凶杀案》的标题登上纽约当地报纸的社会版吧!
用力抱着情人的腰,我道:「老板,不要!」
突兀的动作成功阻住了老板的脚步,他看看难得做出如此大动作的我,讶异的问:「瑞瑞?」
「算啦,别为了东西被人偷吃就大动肝火……」我特意亲密地蹭着他的身体:「我们该吃别的好了,老板,只要是你煮的,我都爱吃。」
情况紧急,顾不得厨房里还有另两对眼睛在看。
老板敌不过我的甜蜜攻势,原本紧绷的身体放松了:「那就只能煮阳春面啰……」
「阳春面我也喜欢……」为了加强效果,我摆出一个暧昧的笑容,小声的说:「要是不够吃,等天黑了你再吃我……」
情人眼睛一亮,把我用力往身上一压,我才知道自己勾引的功力不错,老板身上某个敏感的地方已经鼓胀起来了。
「……任我吃到饱?」老板邪邪的,低声问。
为了不让此地成为凶杀案的第一现场,也为了保住黑鹰一条命——毕竟他也不是什么万恶不赦的坏人——我大方地对已经发情的老板开恩。
「嗯,什么姿势都让你做!」
老板重新把我拽回厨房,动作迅速地煮面,看他喜逐颜开、笑容满面的模样,我预估,今晚……难眠了……
第二天老板真的带我离开龙翼会,也没跟任一人道别,在早上天刚亮时,他就让李管家开车载着我俩到纽约市中心地铁站了。
老板说纽约市内的大众运输系统很发达,搭公交车或者地铁很方便,自己开车反而不容易找地方停车。
我是无所谓啦,反正是头一次出国的土包子,既然老板曾在这里待过十年,就全程交给他安排,谅他也没胆把我给卖掉。
先花了半天的时间在中央公园散散步,老板又带我到公元东侧参观了大都会博物馆,东走走西逛逛的,一天很快就耗过去了。
只不过下午的时候,老板做了件很奇怪的事。
走在某条热闹的街道旁,他在一个热狗摊子前停下,问问我说:「瑞瑞,来份纽约口味的特制热狗堡?」
还不等我回答,他向发福的热狗摊老板比了比动作,那位老板利落地夹起面包及热狗,红红红黄黄洒了堆酱料递给我,接着我的情人倾身向前,朝热狗老板用英语讲了句什么,对方点点头,打开脚下一个暗箱,用干净的抹布包了个什么给他。
这时候街上突然传来了警车鸣笛声,我好奇的探头往街角望去,几台警用摩托车在前头开道,接着是几辆黑色的官用房车往这个方向开过来。
「瑞瑞,注意第三辆车……」情人在耳边低喃。
就在第一辆车经过热狗摊背后时,他掀开抹布拿出里面的东西,当第二辆车尾赶过,他的左手上已握住一柄短枪,快得让我以为只是眼花之时,朝第三辆车头处开了一枪。
许是装了消音器,许是街声原来就繁闹,听不到枪声,也没人朝这热狗摊多看一眼,车队开过,他将手里的枪再度包裹回抹布里,递还给热狗摊老板,对方若无其事地把东西置回原来的地方。
看着一脸愕然的我,情人却展开了大大露齿的笑容,低头往我手上的大热狗堡一口咬下去。
「我最喜欢吃老亨利的大热狗了!」我满腹狐疑,却不多问什么,想起了吴老曾经要求他制造三次警告的事。
没关系,只要不杀人就好了。
到了晚上,我们跑去看了一场十分精彩的百老汇歌舞秀,之后回到曼哈顿市中心,找了一间富含旧日建筑气息、却有现代化设施、专供上午及观光旅客到纽约市度假休闲的酒店休息。
临睡前我问他:「今天……你射穿的……是市长的座车?」
挨在我身边,躺在被窝里,他轻轻点了头承认。
「要是杀了市长,我们是不是就得立刻潜逃到墨西哥,再偷渡回台湾?」我兴奋的问。
「你呀,电影看太多了!」他用中指指结敲敲我的额头,说:「瑞瑞,相信我,我办事很小心的,绝不会让你惹上麻烦……」
揉揉被敲的额头,我用眼神控诉他:「谁说我不相信你?别老是把我当笨蛋嘛!」
「市长座车都有防弹设施,傻瓜才会乱开枪!我只是把车头上那只银色的小东西打下来,顺便练练枪法。」
瞧他说的轻描淡写,我这个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