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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我洗完了碗,他还蹲在地上看书。
我拿他没办法,他蹲在地上,拖不了地,也没法整理家具。我只能把箱子里的书一本本清出来,放到卧室的书架上。
等到我挂好了窗帘,拖干净卧室的地板,把要洗的衣服收拾在一起之后,他终于准备走了。
他走之前,借走了那本书。
而且,他还指了指厨房里的压力锅,说:“我不会炖鸡,你会,给你。”
用一大碗蒸鸡换来了一个崭新的压力锅,这个交易还是很不错的。
我想,林森确实和传言中一样,是个奇怪的人——他的奇怪是因为他比我见过的人都活得简单直接,别人说他沉默是因为他不说多余的话,在他那里,香就是香,喜欢就是喜欢。看懂了一样东西的原理,就要马上说出来。看见了一本好书,就要第一时间看完。他不会做饭,用不着压力锅,
所以把压力锅给我。
他的逻辑就是这么简单。
他不浪费时间自我介绍或者寒暄,他不浪费时间用在互相夸赞、吹捧、或者“久仰久仰”,他不喜欢人际交往是因为他觉得那没必要——但是他看书可以看一下午,拿着压力锅可以研究半天……
他确实是一个奇怪的人。
…
晚上九点,我终于把房间收拾好了,看了一会刚买的书,发现有地方看不懂。
于是我又去敲林森的门。
他这次开门很迅速,同时他的手上还攥着一本书——白天从我这借去的那本。
“我有问题要问你。”我扬了扬手上的书。
他放开门把手,自顾自地往里面走。
“你吃饭了没有?”我扫了一眼他那干净的厨房。
林森坐在了沙发上,然后,慢吞吞地回答我:“还没有……”
“我白天的菜还剩一些,你可以去我那边吃个饭……”我正说着,裤袋里的手机忽然剧烈震动起来。
“等一下,我接个电话。”
我拿着电话,走到了林森家的阳台上,外面已经是漆黑一片,我在窗玻璃上看见自己的表情,我想,如果刚刚在我身边的不是林森而是别人的话,那个人一定会被我表情吓到。
电话接通了。
“许煦?”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
“嗯,是我。”
“怎么样,还习惯吧?”那边似乎是在什么宴会上,有隐隐约约的音乐声,我可以想象他避开人群走到花园里样子。
“在这个人均文凭都是硕士以上的研究所里,我受到了列队欢迎,我的同事全都对我心悦臣服,五体投地。”
他笑了一声。“你不是想回到R大吗,我遂你心愿而已。”
他还是老样子,做什么都有理由,而且是理直气壮的理由。
我真诚地问他:“我想回到C大教书,你也同意吗?”
“C大那种地方不适合你。”他用一贯的傲慢语气下定论道:“你应该呆在R大的物理研究所里,做你该做的事。”
我真是无言以对。
“其实,你没必要这么麻烦的。”我斟酌着语气,
尽量让自己的话听起来是在商量而不是在讥讽:“我记得,我当初呆在R大的时候,你很不喜欢我呆在那里,勒令我三天之内滚出北京,我滚了。可是现在你又把我送回来,我为难,研究所也为难。所以,如果你只为了再像以前那样玩一次,你可以直接和我说,我现在脾气很好,什么事都可以商量的。”
没有回音。
他挂了我电话。
看,这就是李祝融。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可以一时高兴,也可以喜怒无常。雷霆雨露,俱是君恩。我等凡人,最好是跪在地上山呼万岁,祈祷他天天龙颜大悦。
但是,我至少可以做一件事。
那就是不管他做了什么,我都得露出一副——哪怕是装出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坦白地说,他就是个变态。我活得越惨,他就越快意。
他要干什么,我反抗不了。但是至少他想用居高临下的姿势来询问我的现状,以愉悦他的心情的时候,我也不会让他痛快。
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个而已。
3、第 3 章
今天是星期二。
天知道我有多讨厌这个日子。
星期二,刚好是上个周末的余韵已经过去,而这个周末又还遥遥无期的日子。
而今天的这个星期二,是我正式到R大物理研究所上班的日子。
同事已经认识得差不多了,天之骄子的齐景,冷冰冰的蒙肃,怪人+天才的林森,还有快四十岁的老好人组长王治,另外,还有年龄最小的组员,十六岁的白毓——他让我叫他小白。
组里没有女人,加我一起,一共六个人。
我到第五楼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了,林森早就坐在活动室里看书了。他看的早就不是我那本书,而是一本和磁场重联有关的英文原著。看来他对这个课题确实很有兴趣。
蒙肃昨晚大概睡在这里,睡眼惺忪地坐在壁炉旁喝咖啡,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他是最简单最原始的英俊,和皮肤好、美少年、萌之类的词沾不上边的英俊。但是我猜他平常连照镜子的时间都很少。
小白让我想起陆嘉明,他们长着一样的猫眼,不过小白有点过分活泼,接近多动症。
齐景和组长王治先后和我打招呼。
以上就是我的同事,A组的全部组员:
一个科学怪人、一个工作狂、一个多动症少年,以及一个伪君子和一个老好人。
当然,还有我,一个看不懂英文原著的组员。
…
在这样浓郁的学术气氛下,在这样良好的研究环境里——左边有小白老鼠一样啃花生的声音,右边是蒙肃的咖啡散发出来的香味,壁炉又暖融融的,我不由得昏昏欲睡。
为了不丢脸地在上班第一天就打瞌睡,我不得不祭出了我的拿手锏——斗地主。
说到斗地主,在C大的法学院,这是在全院上下受欢迎程度仅次于打瞌睡的运动,当老师很清闲,在一个以医学闻名的学校里当法学老师尤其清闲。于是法学院里私下流传着许多消磨时间的方法,斗地主就是其中备受推崇的一项。
来北京之前,我特地跟李祝融申请,和小幺道了个别。小幺不知道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小说,满心以为我会一去不回,所以把他珍藏的平板电脑给了我。
还好,我今天早上赶着来上班的时候,把电脑也带了过来。
熟悉的音乐响起不到三秒,多动症少年小白就嚼着花生围了过来,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啊?”
我对这个被物理摧残了童年的孩子很是同情,耐心地给他科普:“这是一种扑克牌游戏,是这么玩的……”
在我给小白科普的时间里,冷冰冰的蒙肃也围了过来,他的咖啡喝了一半,默不作声地在旁边看,忽然冒出一句:“这个很简单。”
小白很狗腿地给他助势:“蒙肃玩卡牌很厉害的。他下象棋可以下赢电脑,因为他一分钟能算到二十步以后。”
我可听不出这两句话有什么关联。不过看蒙肃那一副拽得不行的样子,我也想煞一煞他的锐气,于是很慷慨地把电脑让给他玩:“规则你已经知道了,来吧。”
拽哥蒙肃板着一张死人脸,很不耐烦地出牌,等待,又出牌……他出牌极快,简直像没有思考过一样,但是每次出得都无比正确。
但是,他是农民。
所以,半分钟后,失败的音乐响起。蒙肃抿着唇,苦大仇深地看着屏幕。小白惊讶地叫:“这……蒙肃是输了。”
“你们不知道吗?”我看似在科普其实很得意地收回电脑:“在斗地主界,有一句真理:不怕神一样的地主,就怕猪一样的战友。”
蒙肃刚刚遇到的,就是猪一样的战友。蒙肃在地主下家,用一对二拿到牌权,眼看蒙肃只有一张Q了,他竟然还要用一对王炸一下,炸在蒙肃那对二上,然后打了个三过来,地主喜出望外,赶紧用一个二拦住,两条顺子把牌出完。蒙肃就输了。
我接过电脑,找了舒适的姿势坐着,开始斗地主。小白趴在一边看着。过了一会,我的肩膀被拍了一下。
“我要玩斗地主。”板着死人脸的蒙肃理直气壮地宣布。
我茫然地看着他——这是在问我借电脑吗?
“我拿我的电脑和你换。里面有林森现在看的那本书的中译本。”想要洗刷耻辱的帅哥挑了挑眉毛,补充道:“我自己译的。”
我吞了吞口水,知道一定是没有合适的中译本蒙肃才会自己译,所以,错过这次机会,我也许就找不到那本书的中译本了。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