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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後,陈泽维不止一次回忆起这件事,就像他回忆其他的事一样,单独来看都只是人生漫漫长路里毫不起眼的一件,却让一切都像九连环一样连在一起,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
那天,他做了一件事,在以他打架斗殴上房揭瓦为主业的学生时代看起来真是毫无新意,却让他们的命运开始纠缠在一起,以後怎麽扯也扯不开了。
如若不是这样,想必也不会有以後那些林林总总,他跟顾阳还是兄弟,就算只能做一辈子的朋友、各自娶妻生子继承家业也跟於眠毫无关系,而他们跟於眠也只是普通同学而已,擦肩而过泾渭分明,以後的人生再无交集。
那件事的始末其实很简单,因为顾阳说他看於眠不顺眼,於是当天晚上他就叫了几个人把於眠堵在巷子里了。於眠对打架很在行,但终究是一人难敌四手,脸上挂了点彩。陈泽维就他悲剧多了,於眠手下不留情,用顾阳的话来说就是他脸上整个一调色盘。但毕竟是自己的兄弟先出手揍人,而且起因是他闹出的乌龙,顾阳只好亲自登门赔礼道歉,这对心高气傲的顾大少爷来说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不过真的做起来,似乎也没那麽艰难。
顾阳和於眠因为这件事彻底熟络起来,一个不再以为另一个是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另一个也对那个改变了世家子弟的固有观念。
“你看我不顺眼吗?”於眠顶着被顾大少爷亲自涂了药水的脸用很认真的语气问。
顾阳摇头,“没有。”很坚定的说,“绝对没有。”他没有说出那句“我挺喜欢你的。”,十五岁的孩子,本能的意识到这句话不能随便说。
於眠就笑了,他不经常笑,孤儿院里出来的孩子,天生就吝啬笑脸似的,但他笑起来很好看,就像冰川融化春暖花开,让他原本深刻的侧脸看起来多了几分亲近的暖意。“顾阳,我们做朋友吧!”
顾阳想了想,答应道:“好!”
那时候说做朋友跟现在什麽都要计算几分利益的“朋友”还不一样。那时有那时的规矩,做了朋友就是要为对方两肋插刀的存在,就是说打架的时候要随叫随到,考试的时候要把答案朋友兄弟共享。坏事大家一起担着,好事一起分享,是那个时候定义里的朋友。
以前的学生寝室都是那种十二个人住一起的大屋子,都是爱闹的年纪,晚上吵吵闹闹到半夜都不消停,查寝的老师来了就装作睡熟了,老师一走就又闹开了。一般来说,也不会有人太过介意,都是差不多年纪的孩子,精力充沛,晚上少睡点也不会影响第二天的精神。
於眠不太不一样,他白天要上课,下课要帮忙老师整理教案批改作业,放学还要做好几份零工。渐渐的他也有些抵不住这群室友猴子一样的闹腾,但也不能说出来,否则会被排斥在这个小圈子之外的。
顾阳看到於眠连续几天顶着国宝一样的黑眼圈之後,就有了些别的心思。有一天他把於眠叫了出来,神神秘秘的塞了一个东西到对方手里。
於眠接过来,发现是一副还没拆封的耳机。
那个年代常见的耳机都很便宜,没什麽牌子,夜市里,地摊上,一块钱就能买一条,戴上去呲啦声不断,音质很差,但也没人介意,拿盘磁带放在卡带机里,再扯一根耳机挂着,自己觉得很有派头。
顾阳拿的这条耳机显然跟那些都不一样,就算再不识货也看得出来,顾阳说这个是他姐带回来的,音质很好,最关键的是隔音效果好。
於眠戴上之後发现世界果然安静了下来。
那条耳机在以後的日子里陪伴了他很长时间,直到有一天它被人大力扯断,他也尝试把它接回去,却发现只能是徒劳的,就好像他们错过的人生,他站在这头努力往回望,却只有断开的沟壑横在那里,怎麽也看不到彼岸。
话说回来,那条耳机不只带给他一段安静的晚睡时间,还有另外一件事,几乎改变了他们以後全部的轨迹。
那已经是高一下学期了,全年级重新分科分班。
顾阳一向理科成绩逆天却鬼使神差的选了文,就好像所有人都认为文采斐然的於眠会选文但最後却读了理科一样,想不明白。不过顾阳在某天算好了时差给他远在异地的老爸打了个电话,表示要转科,他爸一听儿子愿意按照自己的意愿读理科,立刻就把这事给办了,於是最後,他们还是同一个班,因为理科的实验班全校就一个,怎麽也是分不开的。
两人分在了同一个寝室,不是上下铺,而是头对头的,晚上睡觉的时候,脑袋靠在一起,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声。
那天是周末,寝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顾阳懒床刚起,揉着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於眠已经醒了,也没起,只是倚着墙围着被子,耳朵上挂着耳机,很认真的看书。
“於眠。”顾阳习惯性的叫了一声。
好吧,这条耳机的隔音效果真好。
“於眠!”顾阳又叫。
还是没有反应,认真做一件的事的於眠简直是完全沈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刚想伸手去拍那人的肩膀,又瞥到於眠床头小盒子里放着一封粉色的信,他知道那是隔壁一个女生送的,喜欢扎着高高马尾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小虎牙的那个,有些说不出的感觉瞬间溢满全身,他硬生生停住动作。
於眠终於注意到他,笑了笑,伸手就要取下耳机,被顾阳眼疾手快的按住,他听到自己失常的心跳声。
“你……你先别摘下来。”
於眠疑惑的看着他。
顾阳嘴唇抖了抖,别开视线,胡乱的把眼睛定格在对面小胖子贴的明星海报上,似乎这能给自己勇气一样,而後他极小声地,“我……我喜欢你……”
在他转回头的前一秒锺於眠赶紧把拿离耳朵的耳机又塞了回去,暗如夜色的眸子就那麽看着他。
终於,顾阳伸手取下对方耳朵里的耳机,声音恢复了原本的高度,“於眠,你不要交女朋友好不好?”
於眠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去揉搓他那一堆睡的乱糟糟的短发,就着这个动作似乎接吻这种事也变得理所当然起来了。
说是接吻,其实也只是嘴唇相碰的简单动作,嘴巴都抿的紧紧的,连舌尖都没能接触到,却觉得对方的气息一瞬间就在全身蔓延开来。
两个人分开的时候,顾阳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一动不动,愣愣的看着於眠,直到对方的声音传过来,“顾阳,我们在一起吧!”
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隐约觉得自己似乎是点了点头。
一日为旧 第十二章'最好的时候。03'
顾阳知道於眠会弹吉他之後,在於眠十七岁生日那天送了他一把电吉他。
於眠以前都是在酒吧租来用的,自然也知道这个不便宜,但顾阳很豪气的说,老子不差这点钱。
於眠对他们那种家庭的孩子手头能有多少闲钱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其实顾阳那位认为给女儿该富养儿子要穷养的老爸给他的零花钱根本不够支付这把吉他的高额开销,他勒紧腰带各种节省又背着所有人打了很长时间的零工才把缺口补上,虽然最後还是买了比较便宜一点的,但那也已经是他的所有了。
打工很辛苦,却觉得高兴,那是他们最简单的年纪,吃得苦都像含着糖一样,每天都蜜里调油似的。
吉他送给於眠的时候是晚上,悬於高空的月亮很圆,照的没有路灯的小路一片银白,月色下两个少年的影子叠在一起。於眠看着那把吉他,拨出一个音,嘴角溢出笑意,平时表现的再稳重毕竟还是个孩子,很难掩饰那份收到梦寐以求东西的激动。他摩挲着,极小心的,充满爱意,就是那个时候顾阳发现於眠的手指很漂亮,特别是抚在弦上的时候,一种让人窒息的感觉。
良久,於眠把视线从吉他上抽开,他极认真的看着顾阳,深邃的瞳仁里映出对方的影子,问:“阳阳,你想唱歌吗?”
那是他第一次叫他阳阳,尾音上翘,美好的像枝头乱颤的花蕾。
夜风吹过少年耳畔的发丝,回荡着树叶婆娑的声音,他们就那麽看着彼此,时间仿佛也静止下来。直到顾阳说了一个字,“想。”那时候,就知道,有些人,他的光芒足以照亮最黑暗的夜。
很久以後顾阳再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始终无法分辨自己到底是因为音乐爱上了於眠,还是因为於眠而爱上了音乐。对他来说世界在最简单的时候把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堆到了眼前,命运对他就只慷慨大方了这麽一次,於是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全部抓住,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