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蚊子!”沈洛径直向他走来,两个人默契地击掌,握紧。
“洛哥……”男人似乎太过激动,一把抱住了对方。五年来,他也尝试过探视他的近况,却总是隔着厚厚的玻璃。如今这样的重逢,对他而言,竟好像是时间的恩赐。
他叫苏文。代号蚊子。但却很少说话,是个极为沉默寡言的人。而他之所以在道上被称为蚊子。是因为他理财的本事,就好像蚊子一样。在不知不觉,吸了你的血,又让你,中了他的毒……东皇这五年来,让他打理得井井有条。他是程爷在外不得不夸奖的左膀右臂,却也是沈洛当年肝胆相照的异性兄弟。不过说起骨血兄弟,他还真有一个。只是脾气秉性差的太多——
“看见我弟弟了?”
“嗯,”沈洛应了一声“今天接我出来的人就是他——挺有心的。”
“我自己的弟弟我还不知道?这小子只要是程爷的事儿,比他相依为命的亲哥哥都上心。”苏文难得地向他抱怨了两句。似乎有很多事情,不吐不快。
“吃了吗?在里面呆了五年,这回出来了,我要请你吃顿好的。”
“嗯。”沈洛笑了笑,拍拍他的肩膀。沈洛虽然略显清瘦了一些,但是个头还是比苏文高一些的。
苏文随手拍了两声,只听得吟吟笑语,娇俏动人。六七十个浓妆艳抹的女孩子盈盈地从二楼走下来,水台底的高跟鞋将整个身体的曲线拉长,汉白玉砌的楼梯被踩出饶有节奏的回响。水晶吊灯的光芒照应在她们□的肌肤上,显得更加明艳动人……
“够意思吧?”苏文一把勾住沈洛的脖子仔细地看着沈洛的表情。“喜欢哪个?随便挑。你要是扛得住,十七八个也不在话下啊!”
“你小子。”沈洛笑着回敬了他一肘,恰巧怼在他的胸口,苏文退了两步,揉了揉“我听说,在里面呆久了,多少会有些毛病。你要是不喜欢女的——哎,”苏文拽了他一把将他的目光转到大厅前台的角落处“你看那边那几个。”
几个西装革履的男孩子聚在一起,小声地说着话。模样看起来,都很年轻,最大的不过二十岁。为首的,是一个小个子,但论起长相,的确算得上极品。比起苏睿,还要多几分俊美。
“这些是学生?”沈洛皱了皱眉头。
“反正比起咱们俩,人家青春年少啊。”苏文摇了摇头。
“牛郎?”
“不是——”苏文故意拉长了语调,神秘道“是mb。”
“mb?”
“就是money boy!”
“你知道老子英文不好,给我说人话!”沈洛有些动气。
“说白了就是‘为同性提供□易的男人’。”苏文用了一种极为正式的措辞来解释,却丝毫掩盖不了言语中的调侃。
“他们和男人睡?”
“错,是他们被男人睡。”苏文摇了摇头,纠正了他“这些人为了钱,什么都能做。”
“真的有客人要他们?”沈洛虽然人被苏文拉了回来,但目光还依旧停在那小个子男生的脸上。表情叫人捉摸不透。
“和你说了,你进去了五年,世道什么的早变了。现在花钱叫消费。人活着,就是为了刺激。如今的时代,是社会不行了,男女都一样。不论男女,只要你张张大腿,红票子就源源不断地塞进来!”苏文今天的心情似乎格外地好。说了很多话,也证明了很多事——五年的时间太久,时代,已经改变……
第四章
新疆路是A城里最不起眼的一个小地方,可到了晚上却极其的热闹。每个人都爱夜晚,因为她胸怀宽广。在这里,没有贫富之差。如果说安达街是有钱人的天堂,那这里无疑是平民的乐园。满街扇着炉火叫卖的小摊贩,十几块就能点上三两道菜的小菜馆,这里的生意总是那么红火。
沈洛来到一家看似“小六烧烤”的店铺前——招牌上的油渍得发亮,就连店铺的名字上也是被烟熏过的大片黑色险些认不出来。但是依旧不影响客人们用餐。似乎越是邋遢的店铺,就越要光顾一般。
“请问——”沈洛抬了抬手指,话刚到嘴边,由店铺里风风火火地走出一个男人。体态丰腴。挺着个偌大的啤酒肚,步履十分沉重,似乎急于想跑过来招呼,于是愈发得显得笨重,跺得地面不由咚咚直响“想吃什么?进来瞧瞧?”那男人撩开门帘出来,一边还向里嚷着“六儿他妈,来客人了,你赶紧把桌子捡了拾到个地儿啊!”他的话洪亮,嚷得整条街的人都能听到,却停在了四目相对的一刻——
“洛,洛哥……”一瞬间,这胖子就站在那里,又或者说,是僵在那里。随后很端正地站直,九十度直角,一躬到底……
“我不在的这些年,你出了什么事儿?”胖子去给沈洛斟酒,被沈洛推了开“还是老规矩,用瓶儿吹的。”沈洛直接拿了酒瓶,和胖子碰了一下,一口气喝了半瓶。
“蚊子没和你说?”
“没有。”沈洛摇了摇头。“他只说,你现在不混了,在这儿过日子。其他的,什么都没说。”
“嗯。”
沈洛扫了一眼胖子肩膀上那一只连到左臂的刺青。“我现在出来了,你要不要——”
“洛哥。”胖子打断了他的话“我还叫你一声洛哥,给你鞠躬。是因为咱们兄弟情分在。至于其他——”
胖子还没多说什么,一个体态同样丰腴的女人笨笨地走了来。天气似乎太热,她不由地喘着气,脸上是乡下人质朴的笑容,憨厚“没啥好吃的,你们聊,你们聊——”
“媳妇儿?”沈洛看了他一眼,满脸笑意。
“还有个儿子呢,再过几个月,就要两岁了。”
“当初,我不在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沈洛的笑意僵在脸上,眼神凝重地盯着胖子身上的纹身较以前淡了很多。虽然光线很昏暗,但是不难看出有被激光打过的痕迹……
当年帮派里小稷和蚊子号称“双龙”。就是因为他肩头这双头蛇的纹身(蛇为小龙)。这是他的标志,也是他的骄傲……
“洛哥。”胖子一口干了瓶中酒,似乎陈年往事,如鲠在喉……
“当年咱在这里,也是只手遮天,呼风唤雨的。不说别的,就冲我小稷的名号,黑白两道都是响当当的,谁听了不怕?谁听了敢不卖咱们面子?”
沈洛听着他的话,不住地点着头。的确。当年的小稷,苏文和自己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小稷人高马大膀大腰圆,是三个人里最壮的一个,现在却胖得不像样子。也不能说胖,也许说肥更贴切一些。然而小稷能一战成名,说到底是他人不但讲义气,对程爷忠心。而且还靠着一个狠字。
他出手干净利落,手下非死即残。每次甩点,他必然是冲在最前面的一个。这样的人如今封刀退隐做起小生意来,是沈洛无论如何也不能想到的。
“说起来真他娘的丢人。”胖子又起了一瓶酒,忿忿道“那年夏天,我和几个弟兄吃了宵夜,大家吃好了各自回家了。当时快凌晨了,我一个人在街上。结果蹿出来四五个人来。”
“哪条道上的?”沈洛停了手里的酒,出奇地看他。小稷这个人有勇,但并非无谋。凡是和他有仇的,早就让他“铲草除根”断了后路,若果说这些人是为了“寻仇”而来的,沈洛是绝不相信的。
“屁个道上的,是几个十来岁的毛头小子,拿着几把西瓜刀。妈的……”胖子说到这里猛灌了一口。“他们说,知道我的名头,他们想在道上混,想出名。还说,如果我跪下磕三个头,叫他们声爷爷,就放了我。”
沈洛没有说话,胖子也沉默了好久。桌子上的菜有些凉了。那女人从屋子里三次探出头来想说些什么,却始终忍着没有做声。
“洛哥,咱们也是十几岁就出来混了。那时候真是天不怕地不怕,为了能混出点名声,什么都干过。说实话。那时候我是真怕了……”胖子揩了一把脸,不知是汗还是泪……“洛哥,那时出道有十年了,是我第一次觉得怕。洛哥,我是不是老了……”胖子的声音有些激动,他不住地喝着酒,希望将情绪平复下来,却和翻腾的酒沫一样一时间竟难以自持……
“我当时就想,我还没娶老婆,没生娃呢,我不能就这么没了。我还没活够啊!”他粗重地喘着气,似乎回忆既是一种痛苦。他没有再说下去,沈洛也没有继续追问这显而易见的结局……
“后来我就没脸再混下去了。再后来……我就有了现在的生活。老婆,孩子,和一家小店。”胖子的目光变得柔和起来,和一个整日忙着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