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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的响。
江亦欣怔忡地望着夜色。
方才的事情是怎样揭过的?
是江亦林带着一身酒气进来,轻描淡写地说今夜他和婉婉两个人喝高了,他停完车后回房间洗完澡,想看看江亦婉怎么样,才发现闹了个误会。
是,误会!
江亦欣苦笑,这是他的兄长,他的谎言如此蹩脚,但是就能让家中长辈信服。因为什么?因为他是江家唯一的孙子,江家香火的延续,是江家的未来。
从小看到大的孙子和半路杀出来的孙女,分量谁轻谁重,江老爷子完全不必思考。金口一张:“都回去睡觉。”众人就作鸟兽散了。
江亦欣到现在还觉得恍惚,回江家的七年好像一场梦,梦里的她周身寒冷、无力,却总是醒不来。
这时,传来敲门声将她拉回现实,江亦欣回头,看见进来的是江亦林。
江亦林的身上还残有酒气,惹得江亦欣皱了皱眉。她面无表情的站在原地,只看着江亦林不说话。
这些年来,跟江亦林的关系一直不咸不淡,只要不涉及到江亦婉,两个人还是能和平相处的。可惜,例外的事情终归是少的。
江亦林只是往房内跨进了一步,并不愿意走近,隔着远远的距离说道:“你跟博西要定下来了?这样很好,我这里有两张德国小提琴家查理斯来B市演奏会的票,时间是后天,祝你们约会愉快。还有,今天婉婉喝多了,希望你不要同她介意。”
江亦林并没有给江亦欣说话的时间,而是径自把门票搁在了门口的柜子上,像恩赐般,高高在上,看了她一眼,准备出去。
“哥哥,为什么不帮她争取?”江亦欣突然就不太想让他好过。
江亦林的动作因江亦欣的话而停了下来,神色不明,讳莫如深地盯着江亦欣,眸中汹涌澎湃,握着门把的手青筋暴起。却又故作镇定,装出满腹疑惑的样子,问:“什么意思?”
江亦欣看着他眼中迷惘,突然就感觉好笑:“我记得,只要婉婉喜欢的,哥哥从来都会帮她争取,为什么这次没有?”
江亦婉今天的反常加上博西后来接的那个电话,她几乎就能确定江亦婉对博西存着特殊情感。江亦林对江亦婉存着什么心思,她不敢妄下定论。只是最疼爱江亦婉的江亦林,这次却没有帮她,反倒转过来凑合自己跟博西,这不奇怪吗?
江亦林被问得哑口无言,虚伪客套的笑容渐渐挂不住,最后面无表情地说:“你是幸运的,让博西看上了。你有闲心想这些有的没的,还不如好好想想怎么把你的男人拴住才是重要的。管好自己,我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管。”
江亦林说完,直接退出房间,顺带着重重地关上房门。
他讨厌江亦欣那双好像能把一切看透的眼睛,她的面无表情不冷不热总是提醒着他,当初,是他把她一个人丢在火车站,知识她被人贩子拐卖。
那双眼睛里从来没有激烈的情绪,有的只是隐忍、冷淡和洞悉。她盯着他看时,总是提醒他着曾经犯过的错。
她刚才的那一问就像一把锤子,捶开了江亦林心底尘封的秘密。他忽然有种自己正在被毫无遮掩的审视着,所有的**都曝光在太阳底下的错觉。
江亦婉的房间在楼梯转弯口,江亦林经过时,情不自禁的顿下了脚步。房门是虚掩的,从里透出暖人的黄光。
江亦林的心不由自主的柔软了,推开房门,目光扫了一圈室内。粉色系充满梦幻的房间,有轻纱和珠帘,有各式漂亮可爱的娃娃,还有她喜爱的明星的海报。而房间的主人正坐在床头姿态适然地翻阅时尚杂志。
恍然间,江亦林的心有那么一刻放松了。
江亦婉放下杂志,佯怒道:“哥哥,你怎么不敲门就进来了?万一我正黄衣服可怎么办?”
江亦林往她的软床上一坐,伸手揉乱她一头长发,半调笑半哀怨答:“有什么不方便的。我们家婉婉现在长大了,会嫌弃哥哥,不喜欢哥哥了。”
江亦婉凑到他身旁,一把搂住江亦林的脖子,在他脸上“吧唧”一口:“谁说的,这世上我最喜欢的就是哥哥,哥哥待我最好了。”
“对了,哥哥,你有把票子给欣欣吗?她会不会还生我的气?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喝多了,脑子就不好使。那会儿我也在发呆呢,谁知道欣欣怎么突然打碎杯子了,我也被吓了一跳。”
江亦婉拍了拍胸脯,做出一副后怕的样子,随后楚楚可怜得望着江亦林:“哥哥,我心情不好,不是故意的,你有跟欣欣表达我十二分的歉意吗?”
江亦林拍拍她的肩头,安慰道:“她知道你无心的,不要想太多。哥哥已经把你的歉意转达给她了,还送上了你好不容易弄来的音乐会门票。放心!”
江亦林伸手回搂住她,唇边溢出几不可闻的叹息。够了,这样就够了,他还能奢求什么呢?
江亦婉欢欣的依偎在江亦林怀中,眼中闪过一丝冷意。
正在这时,江亦林突然放开了她,走到了窗前,静静望着漆黑的没有半点星光的夜空,轻声地像是自言自语般说道:“婉婉,不要去招惹博西,你招惹不起。”
江亦婉跪坐在床上,双手紧抓着身下的被褥,捏得褶皱不堪。口气却甚是轻松愉悦:“天下好男儿又不止博西一个,我怎么可能在吊死在一棵树上。”末了,还俏皮的“哼”了一声,表示不屑。
江亦林没有转身,依然面朝外面,借以掩饰面上的苦涩。
他的妹妹,相处了二十多年的人,他怎么可能不了解她呢。哪怕她不开口,他也能感受到她的情绪。所以,此类欲盖弥彰的话,说了又有什么意思呢?
可惜,他们都看不到对方真是的表情,都以为很好的掩藏住了心中的想法。一切都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题外话------
扔个深水炸弹,可有潜水的亲出来冒个头?!
007我是她未婚夫
周一一大早,江亦欣坐在自己的格子间里,看电脑屏幕。
页面停留在邮箱上,她反复的看着《婚前协议书》这五个字,眼中还是有犹豫,闭了闭眼,深呼一口气,最后轻轻点了发送。随后退出了页面,将桌面上协议书的word内容按了shift加上delete——彻底删除,不留下任何痕迹。
一间小小的办公室,四个员工,四个格子间,她坐在东南角的位置。
时针走了成一个直角,正好是上午九点,办公室另外三个人前后走了进来。
江亦欣的合作伙伴沈晨旭走在最前面,看到江亦欣已经在位子上,三两步走了过来,将手中的袋子往她桌子上一搁:“早饭,赶紧吃了。”
江亦欣道了声谢,也不客气,撕开包装就一口咬了下去。火腿三明治加热牛奶,是沈晨旭从家里带来的。
沈晨旭有良好的家世,高学历,好皮相。大学的时候,哪个女人见到他,不是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加之开朗健谈,走到哪里,都会有一批追随者。
如果说沈晨旭是一块吸铁石,具有凝聚力的话,那么江亦欣就是一块寒冰,能够驱散热量。极端相反的人,她自己也奇怪,两个人是怎么成为朋友,他们是高中乃至大学的同学,甚至亦是做了在职研究生的同学,现在又携手创了业。这不可谓不是缘分!
当初她有了要创业的意愿,在毕业前夕的同学聚餐中,无意间和沈晨旭说起,不想沈晨旭也有做公司的想法,于是邀请她一起,说是两个人合伙,不分谁是老板。
江亦欣想,与其让家里安排自己的人生,不如和沈晨旭一起闯一闯。她不怕吃苦,于是没有思考多久就答应了。
沈晨旭提供大部分的资金,江亦欣出得份额只有他出的一个零头。
江家虽然没有短过她吃穿,但是在零花钱上还是给得很有限。江亦欣的钱,多数是大学时帮人做软件、打零工积攒下来的。
她无法在资金上提供更多,只能卖力于工作。
起初他们是二人公司。沈晨旭负责接单,做网络维护,处理后台数据,江亦欣则是做美工,前台部分。做得不错,但这种形式相当于给人打工,赚得有限。于是萌生了另谋出路的想法,后来两个人渐渐做出了门道,就准备开一个门户网站,做网络文学。
那时网络文学窜起不久,但是势头正健,发展形势一片大好。
江亦欣的二专业是中文,也研究了一段时间的网络文学,跟沈晨旭探讨了想法后,两个人决定放弃之前以接单为主的路线,建一个自己的门户网站,创立自己的品牌。
两个人商量着取名字,想了很久,才决定用欣晨来命名,有一天之计在于晨,继而欣欣向荣的意思在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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