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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恙-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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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恙
  作者:直立行走

  1

  .
  在以前;一直我都认为;我不是个长情的人。我很容易动情;也很容易移情。我曾经细细盘算过;从学前班开始懵懂有过好感;有过冲动;有过渴望的人;手和脚加起来;我也数不完。可是每当下一个让我心动的人出现的时候;我会忘记前一个人我怎样纠结过;重复的投入到新一轮的各种幻想。
  也许;是性格的原因。我不是一个自信的人。我会为各种人各种纠结;但是这只是我心里面的。说白了;我就是暗恋。我没有把自己摊开来的勇气。很多时候;话已经到了嘴边上了;我就是没有勇气去承认。不管是心酸还是痛苦;还是甜蜜;还是暗爽;我都放在心里面。
  我是个早熟的孩子。会这样说是有原因的。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敢告诉别人。我怕别人说我。
  那时候5岁有没有;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很小很小;连变形金刚都还看不懂的时候;我对男女之事就有过模糊的了解。没有任何人教育过我;也不会有人在那个时候对我进行性教育的。
  我想;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是一个非常好色的人。我有个姐姐。比我大2岁不到。在我们两个都还是豆芽菜发芽的年纪;就已经进行过初次的性的探试。当然,是不可能有插入的这种行为的,毕竟那时候生殖器还真的只能用小jj来形容的。只是在那样的年月里,不知道是本能还是其他的冲动,让我对性有种最原始的认知,我都还记得我和我的小姐姐,在大人都睡着的时候,躲在黑暗的被窝里,我们的下身紧紧贴在一起,我用手抚摸她的下身,感觉到那种粘黏,那种湿热。处于某种好奇,我舔舐她的□,可惜那时我们还小,不知道什么是欢愉,只是某种好奇。我很慎重的问过我的姐姐,有什么感觉。她说,湿湿的,像在洗澡。我们接吻。深吻。(原谅我吧,这么小就没了初吻)舌头深入彼此口腔,吞食彼此的唾液。
  这一切,都是在我们被窝深处进行的。很多年很多年过去,我都没有忘记这段记忆。记忆最深刻的时候,那种潮湿和闷热,呼吸不畅顺。我们埋在被子里,用不了多久就必须伸出头来呼吸新鲜的空气。
  如果硬要说这么小的孩子有这样的心智和尝试由什么后遗症的话,我想,应该是我不喜欢接吻,非常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我讨厌口水的味道。
  后来等到我上小学4年级左右,不小心偷看了我小叔收藏的各种第一个英文字母开头的电影以后,突然间就有种怅然,原来大人也要做这种事的。
  在等到后来,我上了初中,高中,对男女,对生殖,对繁衍,已经有了正确全面的认识,明白了性交这种行为所代表的意义,我突然间发现,原来在我最懵懂的时候,我懂了这世上最原始的东西。虽然模糊,但是正确。
  我说过,我是个好色的人。从小,我就对身体接触有种难言的渴望。小朋友在做各种游戏的时候,我都会想出各种以身体接触为前提的惩罚。当然,我不可能明目张胆的要求身体抚摸,但是我会把自己不可告人的渴望,掩藏在各种外衣之下。我妈曾经说,三岁看到老。所以,注定,长大以后的我,也只能别别扭扭的提出最想的要求,并且做好各种掩护,不能轻易被拆穿。
  随着年纪的增长,我学会了自我控制。我在长,我周围的人也在长。男生和女生已经有了界限。我能看见女生微微挺起的胸部,我能看见,夏天因为衣服单薄而隐隐现出的内衣的带子。我也能看自己微微突出的喉结,早晨醒来,偶尔湿润的内裤。我不能再肆无忌惮想出那些惩罚手段。而且,那种年纪的我们,也再不会男生女生混在一块玩耍了。我只能把这种思慕,渴望放在心里。我暗恋过班长,学习委员,同桌,隔壁班的女孩。文静的,儒雅的,张扬的,跋扈的,瘦弱的,丰满的,各种各样,各种格式的女孩。
  直到后来,一瞬间,好像被驴踢门挤一样的,心动了。

  2

  。
  我想事情有点大条。这超出了我的认识范围。这次我心动的对象,是个男生。居然。
  尽管我一直认为自己早熟。但还不至于,到百科全书的地步。原谅我还不知世界上男人喜欢男人这件事。然后他发生了。很突然,措手不及。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在反复思考,两个人彼此认识,这之前,得有多少的准备,如果出了那么一点点的差错,是不是就会彼此错过。或者,就像书里说的,如果有缘分,定然会相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不用强求。如果无缘,擦肩千次万次,仍是陌生人,相见不相识。
  其实这注定是一个非常俗套的故事。
  我所就读的学校,初中部和高中部是连在一块儿的。我中学的6年学习生涯都献给了这所学校。
  他的名字叫周畅。和我一样,都是从初中部直升上来的。后来混熟了知道,初中的时候我是一班的,他是二班的。
  只是那时候印象已经模糊,已经不知道,此前,是否见过他,知道他的名字。只是突然间,这个名字闯进来。然后如果不幸的话,会这心里某个地方,待一生。
  我一直很恍惚。我认识他的时候,在这个学校已经待了5年,在我高二的时候,这个人才正式出现在我的面前,然后中间有很多的不经意,我才注意到他,他才从一个名字,变成一个活生生的人,眉目清晰,表情生动。牵动我的心。在这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之前的同学已经分散深入到各个班级,细细算来,我们彼此之间应该有过交集,我们有共同的同学,共同的朋友,所以他在正式亮相之前,我们应该对彼此都有印象,或者应该算神交。可是,因为我辗转的心情,已经无法理出清晰脉络,我们在认识之前,有没有前世的等待,今生的期盼。从而变成了,我认识他之前的所有记忆全部面目模糊,我甚至无法定义我们的一次见面,所有记忆,只从蓦然回首那一刻开始。其他全部格式化。
  之前说过,我们初中是一个学校的。我一班,他二班。我们高中也是一个学校的。高一的时候我七班,他三班,高二上学期的时候,我五班,他十班。如果永远这样,就不用有故事了。我们辛辛苦苦的为学业奋斗,各自考上大学,然后各奔东西,各自散落天涯。也许朋友的朋友,同学的同学,偶尔会说起这个名字,有个模糊的印象,然后为当年的趣事糗事会心一笑,再没有更多。
  然而不是。高二上学期期末的时候,学校组织学力测试,对分班的情况作微小调整。其实很正常,每个学校都有的事情。
  于是,有个叫周畅的人,踩着七彩祥云而来,我没猜到开始,更看不到结局。
  于是,我们成了同班同学。
  当然,如果他只是简单空降我的班级,我们到死也许也只是个同学关系。抵死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会在一个桌上吃饭,应付一样的举杯敬酒,然后依然是彼此的路人。
  可是不是。他的座位在我的前面,然后又因缘际会坐到我的后面。然后总总,我心动了。
  所以我常年纠结于,天时地利人和的概念。
  我觉得这太曲折了。我在这个学校学习生活了5年,其中的各种曲折波折,只是为了在这个时候认识他,对他心动,不可抑制。真的。我太纠结于这个问题了,如果中间有任何一个环节不是这样,而是那样,我们就不是这样的关系了。至少我这儿单方面的,不是这样了。

  3

  。
  好吧,故事就从这一刻说起。
  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周畅的。虽然他坐在我前面。是抬头也见低头也见就算平视也看得见。我每天看他后脑勺的时间比看我妈的时间都还长久。
  当然,这时候的我是不会对着一个后脑勺发情的。而且他又不是李老师(注:李老师是四川笑星,说评书的,挺逗的),后脑勺也没什么看头,除了头发,没什么特别。周畅的唯一特点就是懒洋洋的。每天上课就把一只手撑在桌上,头靠着,感觉漫不经心的在听课。一只手累了,就换一只手,再累了就再换一只;如此往复。很长一段时间,我没见过他除了这个姿势以外的其他任何造型。他不常说话。偶尔老师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也是慢吞吞的站起来,声音不大,甚至有点吞吞吐吐,好像突然被曝晒在大众的目光下,异样的不习惯。我可以从后面看见他慢慢红起来的耳朵。偶尔我从外面回座位的时候,可以看见周畅仍然是一只手撑住头,眼睛半眯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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