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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进森林,带到那静寂的荒漠之乡。”
付光熙忽然低低的吟诵起来,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从唇间倾吐,一首抑扬顿挫的诗歌被他念的婉转而又凄凉,他的神情更是落寞到令人心酸。
这是普希金的【致大海】,普希金的诗歌苏锦都很喜欢,甚至每一首读可以默诵出来。能用这样的语气读出,他知道付光熙读的时候一定还在想着那个男人。
汪!如果能变回男人就好了,他一定好好的安慰一下付光熙。
纳尼?“安慰”这个词太可怕了,苏锦忽然想起大明星和莫贱、人那让人面红耳赤的呻、吟。甚至想象着付光熙趴在莫贱、人身上挥汗如雨时的表情。
鼻腔陡然发热,苏锦伸舌急喘。
难道同性恋还能传染?为啥跟付光熙相处了几天竟能冒出这么荒谬的想法。
他可是24K纯直男,从小到大绝壁没弯过。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他都宁折不弯。
车速虽然不快,估计就这么跳出去也得摔断狗腿。看在付大明星今晚心情不好的份上,今天就别给他添堵了,等早晨他出门时再一举逃离。嗯,看来今天夜里要在门口蹲坑了。
大明星很亚撒西,但有时候温柔也是一种毒药,一旦沉浸将无法自拔。苏锦挥舞了一下爪子,大叫道“干巴爹库哒塞!”
事实上苏锦确实睡在了门口,悲催的是,作为一只狗他的警觉性太低,付光熙啥时候走的他完全没有印象。
等他醒来房内早已空无一人,苏锦愤怒的抓着沙发垫撕咬了一通,心里才稍微好过了一点。
早餐仍然是狗粮,付光熙通常不吃早饭,更别提他会给自己做了。虽然不可想吃,可是狗粮的味道……有点香。
怎么办,万一他晚上才回来,自己岂不是又要饿晕。苏锦跑到碗前舔了一口,望梅止渴,他是这样告诉自己。
糟糕!这味道他好像蛮喜欢的。
就吃一小口吧,反正狗也吃人的食物,反过来也无伤大雅吧。
苏锦优雅的坐在地板上,浅尝辄止的吃了一小口。
“真好吃!”苏锦双眼飘出了红心,幸福的打了个滚。
反正也吃了,在吃一点也什么的。
就这样苏锦一边安慰着自己,一边把狗粮全部吃光,打了个饱嗝仍觉余味未绝,低下头吭哧吭哧的舔起了盘子。
“嗷呜……救命!”
不久以后,苏锦双爪抱头满地翻滚,并不是狗粮掺了毒药,而是他无法相信自己竟然把饭碗舔的这么干净。
自尊神马的到底在哪里?他恐怖的发现自己貌似真的变成了狗。
狗狗很高能
惶惶不安的度过了一个早晨,中午时分,张新豪给他带来了一份红烧排骨。
看着空空如也的小饭碗,张新豪皱眉说“你主人担心你不吃狗粮,还让我特意送来了食物,啧!没想到你到吃的还挺干净。”
“汪汪……放屁,我爱吃什么就吃什么,你管得着吗?”苏锦凶相毕露,要没有绒毛挡着,估计他那张狗脸肯定比猴屁股还红。
张新豪摆出一副我很忙,没空搭理你的样子,把饭留下,接了一通电话便匆忙离开。
苏锦被揭了短,虽然愤怒却也不可能真的咬他,要是真那么做了,他将彻底的失去的“人格。”
排骨的味道不断的冲击着他的嗅觉,苏锦却全然没有胃口,因为之前他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站在门口听了听,张新豪的脚步渐渐远去,直到听到了车子发动的引擎声,苏锦的心才真正的放下。随后他跳上了电脑桌,费了不少的功夫才将机箱按开。
电脑没设密码,太好了。可要用狗爪子操控鼠标就有点困难了。
苏锦咬牙切齿的弄了半天仍然无法操作,急的他上蹿下跳,在鼠标垫上咬了好几个牙印。N久之后,鼠标在他的控制下终于可以缓慢的移动。苏锦发了出一声狼嚎,连忙点开IE ,按了半天的字母,才把玄幻星辰的网址输入进去。
刚进入后台,就看见一大片邮件闪烁,一一打开,内容基本千篇一律。
你死到哪里去了,赶紧给我滚出来更新。
你是在挑战我的极限吗?
你是不是XXXXX。
你想XXXXXX。
……
苏锦查了一下,大概有十几封,忍不住缩着脖子想,看来华霖那个漏气男是真的真的怒了。
艾玛,他不会一气之下把自己的专栏取消吧,好容不易有一家杂志愿意接受他的小说,他可不能让自己的心血就这么泡汤啊。
苏锦抬起两只爪子反复的看了一会,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要是在这里写呢,反正付光熙也不经常在家,只要使用完把痕迹消除就行了,况且这台机器付光熙从来都没开启过。
苏锦试着输入了几个汉字,发现事实实在太艰难了,由于指甲太长爪子经常会卡入键盘缝里。要按这样的打字速度两天也写不出一章,苏锦无奈的看着键盘,心里特别的忧伤。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苏锦发了一会呆,继续给自己打气。
也不知道鼓捣了多久,终于给他打出了一段文字,苏锦兴奋的查了查,整整54个字,这还多亏了输入法的智能。
等精神放松下来,顿时觉得爪子生疼。呜~苏锦舔着爪子想,要是有个平板电脑就好了,只需要触摸就可以了,速度肯定比现在快上好几倍。
正想着,忽然听到了钥匙转动的声音。苏锦连忙关了电脑,跳到了沙发上装死,一看时间,竟然已经晚上8点了。室内的光线早已昏暗,由于太过专心,他竟然没发现天已经黑了。
“小东西?你在吗小东西,看我给你买了什么?”付光熙打开了灯,用他那独特而低柔的嗓音呼唤苏锦。
“汪……”苏锦有气无力的回应了一声,当他看到了付光熙手上的东西更加的火冒三丈,心说你这不是闲的吗,还真把我当狗啦,买了一个会发光的破球就以为能拯救我被虐的千疮百孔的心灵了吗。
“你不喜欢?”付光熙在他眼前晃了晃,又把球放到了地上拍了两下,哄诱道“去,拿过来给我。”
苏锦动了动耳朵,仍然窝在沙发上。潜台词是……………付大明星,你好中二。
付光熙有点纳闷,据资料显示猫或者狗一般都很喜欢玩球,难道是颜色不对?这可是他特意让新豪选的,比较青春的红色。可他的狗不但兴致缺缺,反而给了他一副你是白痴的表情。
唉!时代变了,不但人心难测,连狗也极不好对付。付光熙叹了口气,把球放到了苏锦的脖子底下,起身去房间换衣服。
苏锦瞪着光球,片刻后他决定在这只球上发泄一下怒火。(努力撕咬ing……)不出一分钟,那颗会发光的小红球就被他咬出了好几个窟窿。
“呜……嗷呜……呜……”为什么我的爪子不能打字,为什么不给我剪指甲……我咬死你华霖漏气男,咬你死臭不要脸的莫妖人……嗷呜~
“哦?原来你喜欢这么玩?”换了一身家居休闲的付光熙,看着沙发上那一堆破烂的物体,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纳尼?为什么自己做出这么标准的狗的动作?话说这真是他咬的吗?苏锦看着那些带着牙印的硅胶状物体,一脸惊慌的逃开。
“害怕了?放心吧,我不会打你的,下次让新豪买100个,你随便咬吧。”付光熙笑的很宠溺,他指了指自己的大腿,示意苏锦过来。
“汪。”苏锦摇着尾巴继续后退,他想告诉付光熙,自己绝壁不想玩那个愚蠢的游戏。
“过来,让我抱抱。”付光熙张开手臂,哄骗道“否则明天中午就没有好吃的了!”
“汪汪汪汪……我不想要什么好吃的了,你能送我一个平板电脑吗?”苏锦不为所动,继续站在远处看着他。
付光熙皱了皱眉,纳闷的看着爱犬,这小东西今天是怎么了,每天叫他都会乖乖的跑过来任他抱着,今天好像满怀心事的样子。
他试探着问道“你有事?还是有什么东西想要的?”
苏锦急得抓耳挠腮,以大明星对他的宠爱,如果他说了,他一定会买给他,可恨的是自己偏偏说不出话来。看了眼爪子,要不来封血书?不行,狗写字神马的实在太惊悚了,万一把大明星吓过去可就完蛋了。
忽然他眼珠一转,有了。
苏锦连忙跑到电视前,伸出爪子按着开关,坐在大尾巴上焦急的等着广告,他记得好多个电视台都会打出平板电脑的广告。
付光熙一脸震惊,发现新大陆似的看着爱犬,难道现在的狗都聪明到这种地步了吗?不但懂得开电视,还可以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