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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黑何以成墨-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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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桦城城主姓何,人称何先生。

    此人为奇人,不说其他的,单说他的女儿就是个奇葩,从小口出成章,说出不少脍炙人口的诗篇。为什么是说而不是写呢,问得好,因为她的字就跟鬼画符似得。

    八岁的她写完一篇诗后,给小自己三岁的小孩看后,吓得那小孩哭了一个时辰,大人愣是没有劝住。那小孩后来说是成了书法家,每每提起自己为何成为书法家,他就特别感谢那个在他三岁时,用字吓哭他的大姐姐。

    何家一直都是单传,所以何家的子嗣都只有一个,而且一定是个男丁。可偏偏城主何以轩就是生了一个女儿,真是奇了怪了。

    何以轩倒也不介意,给自己女儿起来一个大气亲切的名字。墨水,请连起来念,所以何以轩的女儿就叫何…喝墨水。你确定这是不介意吗?都叫自己女儿叫喝墨水了。

    当时墨水他娘就晕了过去。心想:还不如叫翠花呢。

    城主诞下千金,可喜可贺。大摆宴会。整个白桦城几乎没有不知道墨水的。

    很多人说,既然第一胎是千金可以再生第二胎,来个金童玉女,这真真是极好的。可惜,天妒红颜,墨水出生没有多久,她娘就去佛祖那报道了。

    这些都不算是重点…关键是墨水总是说一些很大胆的话,做一些大家看不明白的事。比如:会在家用黑乎乎的东西抹脸,会在家管自己爹爹叫亲爱的。

    所以在外人的眼里,何以轩生了奇葩女儿。

    “黑土,你想什么呢?”

    “一大,可不要这么叫我吗?”

    一阵风吹进屋内,带进来几片微黄的树叶,已经进入初春了,树尖悄悄的冒出新芽来。天然居二楼靠窗边,坐着两位白衣少年。

    “墨墨是在想那个硬逼你叫他相公的人吗?”

    “额…他,有印象,很喜欢穿一身红的变,,态。”她慢条斯理的咬着嘴边的牛肉,一点没有要发脾气的感觉。

    “你说,为什么他会在你满月酒上扬言要娶你过门呢。”说话的是个童颜少年,说话间声音不经变细,看来正处于变声期。最后几个字,整体音符向上升了七个台阶都有了。

    “可能是…看上我家钱了吧。”圆圆眼睛眨巴了几下,带着无不在意的神情,说出来大多数人猜想的答案。

    “可是,墨墨,你爹为什么会同意呢?”

    “嗯…”墨水像是在认真思考的样子,稍稍一抿嘴:“可能是他长得好看吧。”

    好看,这可能是她自己的想法吧。

    那个在墨水满月酒上扬言娶她的男孩,就是叶家的小少爷,流风。不夸张的说,整个江南都是知道他的。夸张的说,连翠花家的母猪都知道他。

    出生时就有一双红眸,把接生婆吓得险些把他给摔死。这个传闻在那时一下子流传到各地。

    只因当初在人海中深深的看了你一眼,从此就被你追到天涯海角吗?

    “你还是第一个被我抱在怀里看到我不哭的呢。”

    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下一句话就是“何城主,令千金果然倾城,要不,就和我订下娃娃亲吧,我十五年后,待她及笄时来娶她,可好、”

    我去你买了个表,你是有恋童癖啊。我不哭你就娶我,让我tm的要是对你笑了,你还不给我装孙子,叫我声姑奶奶。如果当时墨水知道的话,一定会这么骂的。

    墨水她爹只是乐呵呵应下了。这下好了,全白桦城的人都知道叶家少爷和城主的千金订了亲,这是想赖都赖不掉了。
PART 2 强强联手是很危险的
    “墨墨,你真的要嫁过去吗?”真是身边的损友处处二,还在那里揭伤疤。

    “天天~”每当墨水用很甜的声音叫他的时候,他知道自己肯定哪里得罪他了。如果这是在家里的话,他肯定立刻跪下求饶了。可这客栈…他顿时坐立不安了。

    “墨墨,我错了。”由于声音拖长了,最后一个字又破音又尖音。

    “天天,你怎么就去当了太监呢,你家九代单传的,你这么做,对得起你死去的爹娘嘛~”墨水再一抬头,脸上已经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一只手死死握住悟天的手,防止他逃跑。

    周围几桌人明显听到了这句撕心裂肺的怒骂声,不由的多看了几眼悟天,尤其是在男人的下半部分,然后小声的在那里指指点点。有鄙视的,有可惜的,有同情的,有理解的?……

    “墨墨,我错了。”悟天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被人这么看,还是看…,还是头一回,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墨水没有理会他,先用他的衣袖抹去鼻涕眼泪。悟天心想:不过一件新衣服,一件蚕丝上衣,值了。

    “我才不嫁呢。”紧紧握住小拳头。墨水很坚决的表明。本小姐还没有好好挥霍青春呢,怎么可能就嫁了呢。

    开玩笑的,何家要什么有什么的,没有必要嫁到叶家去。这不就是等于昭告天下,何叶俩家野心勃勃,想要搞垄断。这一不小心的,就会招来杀生之祸。

    当时叶流风不过八岁孩童,当然不会想到这么危险的事情,估计现在的叶流风都不一定认识何墨水吧。

    “为什么?虽说叶少爷有双妖瞳,但是叶家的产业可是很大的,多少姑娘相当这个少夫人呢?”

    “因为…我喜欢侠客,不喜欢商人。”

    某人真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明明特别喜欢钱这玩意,曾经说过:“大侠,就是个屁,费心费力的救一个人,要是有钱人的话,钱一砸下去,不知道能救多少人呢。”

    太丢人了,堂堂城主之女会说出这样拜金的话,敢问一句,你家很缺钱吗?

    答案当然是:不缺钱,而且是有钱银那一种。

    白桦城虽不比京城,但是江南首屈一指的经济中心。 ;而作为一城之主的何家,自家的产业也是遍布全国的。所以某女真真是个富二代。

    “哦,那墨墨有喜欢的人吗?谁这么荣幸能得到你的青睐呢?”悟天看墨水不再捉弄他了,胆又回来了。

    这是正常的,在这个时代几乎每家姑娘都有一个心目中的大侠客。比如眼前这一位,偷王之王,人称‘黑猫’的悟天,捕获多少少女心,他的传说几乎是每家小姐的八卦热点。

    当初见到他时,真的是一番狗血。以为是美人救英雄,在疗伤过程中,日久生情,从此你是风儿,我是沙。可不曾想到,墨水只是脑抽了下,想尝试一下自己脑中的yy,心血热潮的救下了半死在路边的悟天。最后居然是自己的小侄子。

    不过见年龄相仿,一人十五,一人十八,俩人便墨墨,天天相称。在旁人看来,无外乎是姐弟而已。
PART 3 只要有实力不论外表多丑
    “肖…紫衫”

    某人明显在扯谎,名字都不记得。。pnxs。这名字也不知在哪里看到的。

    虽然声音很轻,但隔壁桌上的年轻人好像听见了,不经意的看了她一眼。

    在看对面的悟天,一脸受到惊吓的样子。咽了口水说道:“墨墨,你居然这么重口味,看不出来啊。”

    “啊?难道她是个女的?”

    完全没有懂什么意思的墨水一脸迷茫的看着悟天。

    当然是个男人,而且还是特别有血性的丑男人。只是名字有些娘气。

    肖紫衫,一个震惊整个江湖的男人,5年前血洗拜月教,重改五毒教,将俩教合二为一,成为俩派的教主,现在人家可是鼎鼎大名的大魔头。当时他不过是个18岁的小子。

    但据江湖人传言,此人大饼脸,满脸麻子,眼斜口歪,大嘴黄牙,整个一个丑八怪。

    最重要的一点他这样的人还最喜欢穿紫色的衣服。不知道是因为名字里有个紫还是其他别的原因,反正就是让人看过一遍就不想再提起的一个人。

    可能是丑的吓到人了吧。

    “不说这些了,天天,你可知少林要在三个月后举办的武林大会?”这事还是墨水昨天经过她爹书房时,不巧听见的。

    “知道,怎么,小姨想去啊,要不要小侄带你去呢。”悟天每每向墨水得瑟时,总是这一副‘你求我啊,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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