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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及*。在这本*中,他将自己的成就归因于“幸运”,归因于美国社会的自由开放、学生时代的良师益友,以及自己所经历的时代巨变等。当然,相濡以沫的爱侣罗斯在70多年中的相依相伴也是他生命中的最大“幸运”之一。 正如他后来所言:“首先,当然也是最重要的是,我幸运地出生在美国。我的双亲到美国的时候都只有十来岁;后来在这里认识进而结婚。如果他们都留在故乡,即使结了婚也有了同样的小孩,今天的我会是苏联而非美国公民。这当然是纯粹的偶然性。” ()②罗斯还被一次又一次地问及他们长久而幸福婚姻的秘诀,她总是说:“我们有着共同的兴趣,但是性格和品位各自不同,我们总是努力适应对方。宽容是家庭生活成功的秘诀,一如它是社会走向成功的秘诀。” ()③
米尔顿·弗里德曼的父母是东欧的犹太人,除了能讲意第绪语外,还会讲匈牙利语,他的父母甚至还能说一口流利的德语。他们家于1894年前后移居美国布鲁克林。弗里德曼的母亲来到美国后,曾经为了生计而在一家“血汗工厂”当过缝纫工。在一般人眼里,这类“血汗工厂”臭名昭著,但是弗里德曼的母亲从来没有一声抱怨,相反,她认为这份工作让她在有了生活来源的同时还学习了英语、适应了新的环境,这可能和她的犹太人出身有很大关系。弗里德曼于1912年7月31日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矮小的经济学巨人”:弗里德曼(2)
在弗里德曼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事情是,他的父母经常在夜间讨论从哪里能弄到钱付以后的账单。延期付款是家常便饭,经常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步骤:首先是将付账单的支票的兑现日期向后填,然后,在兑现日期临近时,再急急忙忙到处找朋友或是关系不错的生意伙伴,弄些现金或是请他们为支票延期兑现进行担保。作为犹太人,是经济的压力迫使他们在金融领域与众不同。弗里德曼一家从来也不买什么奢侈品,但是他的父母总是想方设法凑足了钱让他的姐姐们都去上音乐课——而弗里德曼上的是小提琴课,尽管弗里德曼一直不喜欢音乐。犹太社群中的父母在这一点上普遍如此。在弗里德曼11岁时,他们家开了一爿冷饮店,他和姐姐们都成了店里的小售货员。在弗里德曼12岁时,他认定了犹太教的许多规定没有合理根据,开始转向了不可知论。在中学时代,弗里德曼印象最深的老师是他的“公民学”老师,他讲公民课,还教欧几里得几何,他不仅将毕达哥拉斯定理的经典论证写在黑板上,还引用了济慈的诗“‘美即是真,真即是美’——世人皆知此理”。
1928年,弗里德曼进入罗杰斯大学。在低年级时,他不仅靠当商店售货员和餐厅服务员勤工俭学,还经常到大学宿舍推销袜子和领带,甚至还和一家书店合作经营二手书。这使得弗里德曼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完成了自己的学业。其间,他还在暑假和自己的高中母校校长合作,办了一个暑期补习学校。
在弗里德曼的大学期间,还结识了两位杰出的人:一位是罗杰斯大学的教员阿瑟·伯恩斯,一位是霍默·琼斯,他们俩是弗里德曼一生的良师益友。阿瑟的吃苦耐劳精神、老成持重和超群的智力,以及高尚的人品,深深地影响了弗里德曼。阿瑟的研讨课给弗里德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由于阿瑟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以及随时批评的精确查对材料的研究风格,使他的课程结束时只留下了两名学生,其中之一就是弗里德曼。阿瑟对弗里德曼的另一个影响就是,建议他阅读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从而为弗里德曼日后成为“剑桥学派”的对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为凯恩斯、罗宾逊、庇古等人都是马歇尔的高徒,深受马歇尔的影响。所以,弗里德曼后来说,阿瑟是他父母之外第三个对他影响最大的人;另一个对弗里德曼影响最大的人叫霍默·琼斯,曾是弗里德曼的老师,教授过弗里德曼保险学课程,他以擅长理论分析和严肃活泼的探索精神为弗里德曼打开了另一扇门。对于霍默来说,与其说给学生讲授保险和统计学课程,还不如说是他跟学生一起学习。但可贵的是,霍默从不对自己某些方面知识的贫乏做出掩饰,总是非常真诚而认真地求索。这一经历使他的学生始终相信:在一个瞎子的王国里,一只眼睛的人就能当国王。霍默具有崇尚自由的个性和反叛精神,弗里德曼后来回忆说:“他非常重视个人自由,对任何以国家计划或是集体价值为名干涉个人自由的做法都抱着愤世嫉俗的态度,但他绝不是一个虚无主义者。”
1932年,正是大萧条最严峻的时刻,弗里德曼从罗杰斯大学毕业。由于上述两位导师的影响和推荐,他申请了若干所大学的奖学金,最后很幸运地获得了两份奖学金:一个是布朗大学应用数学专业,另一个是芝加哥大学经济系。经过审慎考虑,他选择了后者,从此与经济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②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矮小的经济学巨人”:弗里德曼(3)
芝加哥大学催人发奋的学术气氛——许多著名的学者,如弗兰克·奈特、雅各布·文纳、亨利·舒尔茨、亨利·西蒙等都在该校任教,为弗里德曼开辟了一个新的世界。与此同时,人生的第四件幸事又眷顾了他——爱神丘比特向他招手,在维勒教授的经济学理论课上,全班学生按姓名字母顺序排列使他认识了他后来的妻子罗斯。罗斯是出生于俄国的犹太人,由于深受反犹主义的*,全家移居美国。罗斯的家庭是一个虔诚的犹太家庭,严格遵循犹太教的习俗。罗斯从小就开始上钢琴课和希伯来语课,移民美国后才接受了正规的学校教育,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大学,她的哥哥阿伦18岁就考入耶鲁大学。令罗斯难忘的是,即使移居美国后,他们家的商店也曾被反犹主义分子烧毁,父亲由于睡在商店的后面,才得以死里逃生。有趣的是,由于不安全感的威胁,她母亲很早就为阿伦购买了人寿保险,并成为她惟一的经济来源。阿伦对罗斯半是兄长、半是父亲,是他一生的良师益友,他们经常在一起谈论的话题是:生活的主要目标是幸福吗?什么能创造幸福?
维勒教授讲授的经济学理论课充满了活力与色彩,使学生们非常有兴趣。在维勒的手中,经济学理论成了一套完整的工具,运用起来既要谨慎又要严格注意逻辑性,但是用以理解与解释重要经济现象时却得心应手。用马歇尔的话说,他让经济学成了“分析的发动机”。米尔顿是维勒班上最鲁莽的学生,有一次维勒讲课时,混淆了两件事的功能,米尔顿固执地指出了他这个显而易见的错误。尽管维勒在课堂上固执已见,但下课后还是单独向米尔顿承认了错误。多年后,罗斯和弗里德曼将这一课的启示作为一个做人的准则告诉了自己的子女们:如果你犯了错误而又拒绝承认,你就会让自己受到双重损失,一次是你犯错误时,另一次是你拒绝承认错误时。
1934年,在老师舒尔茨和伯恩斯的帮助下,弗里德曼获得了哥伦比亚大学一个年薪1500美元的助理研究员职位。欢欣鼓舞的弗里德曼还清了在芝加哥的欠债,迁往纽约,并开始撰写他的博士论文。与偏重理论研究的芝加哥大学相比,哥伦比亚大学强调制度影响与实证研究。正是因为在这两所大学都学习过一段时间,才成就了弗里德曼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为主要特征的学术著作,这对于他来说,又算是一件幸运的事。 弗里德曼发表的第一篇论文是做舒尔茨助手的副产品。这篇论文是批评“从预算数据中评估需求的伸缩性的庇古方法”,因为庇古当时是剑桥大学的教授。舒尔茨建议将论文投到凯恩斯任编辑的《经济学杂志》,结果遭到凯恩斯的拒绝,并转来了庇古教授的批评意见。最后,该文连同庇古的批评文章共同发表在1936年5月的《经济学季刊》上。庇古是马歇尔的学术继承人和福利经济学的开拓者,行为很古怪,不仅是一名登山爱好者,还是一个著名福音会的成员,当时福音会的大多数成员是同性恋者。1935年夏天,弗里德曼参加了设在华盛顿特区的国家资源委员会。在那里,他对消费者预算进行了广泛的实证研究。这一研究构成了他的消费函数理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1937年秋天,他离开了华盛顿,前往纽约国家经济研究所工作,从事职业收入结构研究。这一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