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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那些事儿-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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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他老人家强调的是学习和思考并重,不可偏废,这是一种伟大的辩证主义观点。一个人光讲学习而不思考,那是书呆子,最著名的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王明同志,他老人家才高八斗,搞理论是绝对一把好手,他做任何事情都要找理论根据,因此,在他老人家的“英明”指挥下,面对蒋介石先生发动的第五次“围剿”,博古同志和来自奥地利的“外援”李德先生坚决贯彻“左顷”冒险主义,他们认为:人家苏联老大哥可以搞大兵团正规战、阵地战,我们当然也可以。他们也不想想,就凭当年红军的那点实力跟人家老蒋同志的100万大军搞正规战和阵地战,还美其明曰为“御敌于国门之外”,要坚守苏维埃的每一寸土地。10万大军跟人家100万拼消耗,我实在无法想象这是怎样的一种决策,长征只是这个决策带来的必然结果罢了。这就是典型的书呆理论,只读书不思考。

  据说,王明先生晚年还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这也从另外一面证明这个人的才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是由他老人家起草的。这部《婚姻法》在1950年4月1日的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会议通过,毛随即发布中央政府主席令,并于1950年5月1日开始实行,一用就是30年,直到1980年后才得以修改。

  可是如果只思考而不读书,那却容易陷入一种颠狂状态,因为,世界太丰富了,外界的诱惑太多了,如果不读书,就无法明白事理,那就更危险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的意思是书本上的东西是无数前人智慧的结晶,你如果想站得高,看得远,你如果想“一览众山小”,而不想“只缘身在此山中”,那你就去读书吧。光想是没有用的,一定要有书本知识的积累才可以从纷繁复杂的琐事中找到乱麻的绳结点,轻轻一抖,麻团自解!

  当我仔细揣摩孔老先生的这句传唱千年而不衰的言语时,往事历历在目。那狂看书本,但却不知所以然的茫然;那捧着脑袋在那边胡思乱想却害怕看书的情形;当然,偶尔也有在实际工作中使用上某些书本上的知识而有所得时的欣喜若狂。

  很多年后,当我渐渐学会使用所谓的理论去分析现实世界的时候,我知道我进步了。因为我已经明白学习和思考是必须与时俱进。“活到老,学到老”,当然,现在得再加一个“思到老”才能够更加的完美。

  如果现在你认为你才高八斗,你是名牌大学的博士,你又是国外著名的“海龟”,还是牛哄哄的MBA,却怀才不遇,不要怪这个社会对你不好,请你反思一下自己:你思考了没有?你理论联系实际了没有?

  如果现在你感到很多的困惑和迷茫:别人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我付出这么多却什么都没有得到?为什么别人可以乱来,而我却不可以?不要怪别人,请你反思一下你自己:你读书了没有?圣人言就在旁边,老祖宗的经典就在旁边,你去看了没有?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二节 英语(1)
【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晨6:40时(戊子年甲子月乙巳日己卯时 农历12月5日 卯兔,月亮又称玉兔,在这段时间还在天上 特殊节日:无)仲冬 节气:冬至(12月21日-12月23日,“蚯蚓结,麋角解,水泉动”) 气候:三候(12月31日-1月5日),“三侯,水泉动,天一之阳生也。” 苏州天气:今天全市晴到多云;明天晴天。北到西北风4级左右,中午前后4…5级阵风6级,水面上阵风7级。今天最高气温:5…6℃,昨天最高气温:℃,明晨最低气温:…2~…3℃,有冰冻。麦克于紫枧居笔】

  公司的那些事儿(6)_ 学习 Part 2_英语(1)

  很多年后,当我沉下心重新思考学习往事的时候,脑子中首先浮现的就是“英语”这两个字。

  “英语”起源于欧洲西部。大约在公元499年,居住在西北欧的三个日耳曼部族(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侵犯不列颠。他们在征服不列颠诸岛后逐渐形成统一的英吉利民族,他们各自使用的方言也逐渐融合,成为一种新的语言——盎格鲁…撒克逊语,这就是古英语(Old English,公元450年至1150年)。在这一时期,说英语的人不过几百万人,而其使用范围也仅仅局限在不列颠岛。其后,英语又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由中古英语(Middle English,1150年至1500年)发展今天的现代英语(Modern English,1500年至今)。

  作为世界上最为开放的语言,在其15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英语兼收并蓄,几乎从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中都或多或少地吸收词汇。今天,英语已成为世界上词汇量较大、适用范围最广的语言,同时它也是最接近于人类共同语的语言。根据以英语作为母语的人数计算,英语是世界上第二大语言,大约有四亿多人,人数之多仅次于汉语。然而以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或者在一定程度上使用英语的人数,要远比这多得多,可以说是分布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各个民族,在这一点上汉语是望尘莫及的。

  中国大陆从1949年至1960年代中期,因与苏联的关系极为密切,外语主要以俄语为第一外语,从1960年代中期以后,选择英语作为第一外语,1978年特别是1983年以后,英语(外语)是在高等学校升学考试中,和其他科目一样同等对待。以此为导向,中国的中学课程,特别是初中教育基本上全部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课程的必修课,高中课程超过90%英语作为必修课;除非英语外语专业,在全日制普通大学,一般以英语作为必修课,其他外语作为选修课。

  17年前,当我第一次开始朗读“A B C D E F G”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一学就会是一辈子,只是当时很好奇:这个世界还有其他的人在发着这些奇怪的声音吗?明明是“啊(a)”却被念成了“诶(a)”。

  初中的英语老师跟堂姐居然是同学(这一点是两年后家访的时候才知道的),那一年他刚刚毕业。印象中他为人比较低沉,属于不怒而威的那种类型。我有点怕他,不大敢跟他交流。但我喜欢他的课,喜欢他对英语教学的那种狂热和痴迷。对于初中学习英语的细节已经模糊,但我耳中有时仍然会激荡着晨读时的声音。(What’s this? It’s a bed。 What’s that? It’s a pig)

  初中的时候,英语成绩不错,基本可以在班上名列前茅,或学这就是我以后喜欢英语的一个原因和动力吧。

  高中英语第一课讲的是*先生的事迹,很多年后,我依然很清晰地记着这一节。那是因为,上了高中以后,我突然发现这个英语的课文变长了,而老师对我们的要求是背诵全文,而且第二天上课是要抽查的。于是,我就不断地背诵着那篇课文,那个时候由于杂念比较多,背诵的效率其实不是很高,于是我只好用晚上的时间躲在宿舍楼下那昏黄的灯光下朗诵。就这样,到了高一下学期末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排名就从班级倒数第十变成了班级前十(班级大概有50人左右吧)。

  高二文理科分班,更换了高一的那个严厉的英语老师。换成了一个天马行空式的英语老师,他曾经到过澳洲留学,我很喜欢他的课程,经常会问他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澳洲的袋鼠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啦之类的。他非常乐意回答这些问题,同时在讲解课程的时候经常喜欢加上一些国外的所见所闻,包括国外的超市啦,留学生在国外的生活等等,依然很清楚地记得他给我们解释超市是什么东西的时候说:“supermarket是这样的,super是超级的意思,那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地方,”,他用双手大大地比划了一下,我们底下就跟着心驰神往(那个时候,我们那个小县城是没有超市这个说法的,有的只是百货商店),“market的就是市场的意思,那里面就是大家可以进去随便乱看,看完喜欢的,就从架子里拿,你们放心哦,人家不会喊抓小偷的哦,他们走到门口是要付帐的。所以,你们看英文对这个单词的解释很有意思:large shop selling food; household goods; etc which one takes from the shelves oneself and pays for at the exit”

  “首先,这个解释里面,主语是large shop,说明这是一个大商店;谓语是selling,表明这个商店的目的是“卖”东西的,至于卖什么东西呢?我们就来看看它的宾语,food; household goods; etc,原来是卖的是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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