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说吧,我听着。”
“今天是我生日。”
“哦,生日快乐。”
“就这么简单?”
“你要怎么复杂法?”狗子笑了笑。
“我漂不漂亮?”树娥拿起高脚酒杯,轻轻抿了一口,说,“别人是看不到我漂亮的一面的。”
狗子高兴了,他喜欢这种直爽。他开始认真地打量着树娥。树娥今个儿真的漂亮,毫不夸张。树娥本来就漂亮,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到步入社会,树娥一直是让男人行注目礼的,一米七十的个儿,狐狸精一般的身段,会说话的眼睛,高挑的鼻梁,极煸情的嘴唇,举手投足间的清香,令多少热血男儿恨不得一口把她生吞了下去。树娥的漂亮是不容置疑的,这是公认的事实,怎现在她来问这样的问题呢?狗子因为心存芥蒂,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让你称赞一句很为难吗?”树娥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左右顾盼仿佛在说话。
狗子不太敢看她的眼睛,他觉得树娥一定是别有用心,在没见到那一堆钱之前,她是多么凶巴巴哟!这女人,得警惕着她点。狗子举起酒杯很深地喝了一口,说:“漂亮,真的。”
“喜欢吗?”树娥直勾勾地看着狗子。
“喜欢。”
“喜欢什么?”
“喜欢你漂亮。”
“不喜欢我?”
“嗯……不好说。”
“好!我就喜欢你这种直爽!不像有些人,总喜欢恭维。我看不惯这种软骨头。说吧,我不怪你。”
“如果你能更像一个女孩子,也许会有更多人喜欢。”
“你算是说了心里话,”树娥轻叹了一声,“其实,我……也很脆弱。唉,谁会欣赏我的温柔呢?又有谁懂得我的温柔呢?”
碰杯。喝。继续喝。树娥一仰脖子,一大杯就这么下去了。狗子苦笑,干了。
再喝。
树娥放下酒杯,将外衣用力一扯,脱了。
“脱。”树娥说。
狗子不脱。
“脱!”树娥说,“我帮你!”
树娥说完就上来扯狗子的衣服,狗子不依,树娥一把将狗子掀下去,二人混作一团。树娥的极性感的双唇就压到狗子的嘴上了,狗子扭了扭,不再反抗。
树娥起来,极快地把门拴上。
狗子迷迷糊糊,又飘然若仙。他始终敌不过树娥,他输了。
临走前,树娥帮狗子穿好衣服,说:“你不要有心理负担,我没别的意思,就喜欢你。”
狗子抱了抱树娥,吻她,他知道他做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但是这事情很有味道。狗子想,我开始有魅力了吗?
回家的路上,狗子忽然觉得一股莫名的惆怅突如其来,无边无际。他觉得自己一下子就跌进了罪恶的深渊,这深渊也是无尽无远,他一直往下坠,全身轻飘飘的。他本能地想抓住点什么,但他只能抓住自己的头发,就像抓住了救命草。
狗子忽然很想秀秀。他给秀秀打了电话。
“我在老地方等你,你来。”狗子这样对秀秀说。
“很深夜了,你咋还不回家?”秀秀说。
“来吧,看月光。我想你来陪我。”狗子说。
对秀秀来说,狗子的话简直不可抵挡。狗子的话仿佛充满了魔力,她一直为狗子着迷。其实,她就是因为听狗子的话才嫁给狗子的。而且,狗子只说了一句,秀秀就陶醉了。狗子说,秀秀,你以后看人,别只看他的外表,长得帅不见得就是好事,男人这玩意,也不是拿来吃的,光好看不行,你看我,初一看来有点丑,但你看仔细了,你会发现,我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一样样都十分好看,部件是可以的,只是组装得不行,现在的世界呀,就我这种人安全。秀秀心里头喜欢,可她偏偏说,狗子,你这人脸皮真厚。狗子知道秀秀的心动了。女人就是怪,明明是喜欢,她偏偏说不喜欢,明明想你对她不恭敬,偏偏要对你板起脸孔,让你无所适从。狗子懂得女人,其实呀,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在没有外人的时候,你必须坏一点才讨得了女人的欢心。狗子当下就说,秀秀,你说错了,我呀,其实只是左边脸皮厚,因为右边的脸皮都给我搭到左边去了,我右边根本没脸皮。秀秀说,你呀,真是的。秀秀没往下说什么,心里头想狗子,想得有点慌慌的。
秀秀后来就做了狗子的娘子。
所谓老地方,其实就是铁路边的一个水文站。狗子和秀秀经常在这里约会。别看狗子平时大大咧咧的,可他还喜欢舞文弄墨,在当地还算是文人之类的人物呢。狗子就特别爱来这里看月亮,他说,这里的月光最浪漫。秀秀就觉得,狗子绝对与众不同,能懂得区别月光在哪里最浪漫,这本身就很了不起。狗子和秀秀在这里有很多风花雪月的故事。狗子和秀秀的风花雪月的故事通常发生在有月光的时候,秀秀也就打心眼里喜欢上了这里的月光。嗨,老地方!
秀秀来的时候,狗子正在发呆。秀秀叫他,他才回过神来。
狗子觉得对不起秀秀。
这一晚,狗子和秀秀回忆起从前。从初相识到如何发生争吵,到后来如何解决纷争,到幸幸出世以来,这个家庭的喜怒哀乐,他们都谈了一遭。谈人生,谈爱情,谈事业,谈朋友,谈亲人,谈同学,谈老师,谈一切他们想得到的东西。秀秀很久没和狗子这样谈过心了,她觉得十分开心,一种可能已经消逝了很久的感觉又回到了她的身上,他被狗子的热情感动。狗子也如释重负。
跟一个女人做爱,就令狗子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这在以前是从没有发生过的事。狗子以前从来没跟过良家妇女做爱,所以他没有负罪感。狗子觉得,那些出来混的女人都不是好女人,出来专门用身体赚男人钱的女人甚至连人都配不上讲,那简直就不是人。像茜茜,那么漂亮,如果是良家妇女,她生活得该有多么的幸福?可惜呀,可惜,茜茜就是一个性产品,她是凭借自己的生殖器来赚钱的,呸!呸呸呸呸呸!想起来就恶心!可是,树娥是良家妇女呀,她跟秀秀还是同学呢,怎么也跟他做起这种事来了?狗子怎么样都理不出一个头绪来。
他妈的这个世界真不像话,男人女人都不是人!狗子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也真是的,这个世界太不可思议了,简直就是一个怪圈。狗子对世界的看法有时很极端,他觉得出来做三陪的女人都不是什么好货色。他妈的,把这么一大堆的绿帽往老公的头上扣,老公又怎能发达?如果换了我,不把她生劈了才怪!可也有那么怪的事,按理说,出来做三陪,做性交易,赚的就是辛苦钱,赚没有自尊的钱,赚了应该好好珍惜才对,可是三陪小姐们大多又另外养有自己的情人,辛苦赚来的钱大把大把地给情人花。这情人不是老公,情人是吃软饭的男人,吃软饭的男人在富油市这地方叫鸭。鸭不管三陪小姐在外面如何陪别的男人做爱,他只管向女的要钱。鸭甚至可以看自己的女人当着别的的面卖弄风情。三陪小姐们也真的没法子,她们管这种卖弄风情谓曰上班,既谓之上班,就是一种职业,既是职业,你总得有点敬业精神才行呀,所以,当她们见到了情人以外的男人,就会有一种去征服的冲动。既是职业,鸭们也就懒得去管。鸭拿到了钱,也会在外面再包女人。男人有钱就学坏,女人学坏就有钱,时下有人戏称,繁荣则娼盛,娼盛则繁荣,这话一点都不错。这世界也就形成了一个怪圈:老板为了得到老婆以外的女人就拚命去赚钱,有了钱就去抠女;三陪小姐为了得到最直接且十分丰厚的收入就拚命去卖身,有了钱又反过来抠仔;仔被抠变成了鸭,鸭为了得到轻轻松松的钱就拚命去逢迎三陪小姐,有了钱偏偏又去再抠女。他妈的,以前那个谁说的一点都不错,说什么性的欲望和物质的欲望都是人的基本天性,真他妈的有点道理。谁都想出来混,都想自己的情人也好,或者说鸡呀鸭呀什么都无所谓,反正,自己的性伴侣越多越来劲,但同时就要求对方完全忠实于自我,人们不是整天都说爱情是自私的吗?说的就是这个。这世界已经变得罪大恶极了,以至罪不可恕。狗子非常强烈地认为出来混的三陪小姐都是贱人,都是供千人骑万人骑的,所以他每次都把三陪小姐当成一种泄欲工具,从未去体会她们的感受。你想呀,就比如说茜茜,明明跟狗子睡了那么久,狗子叫她跟赖光光,她也毫不犹豫地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