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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不管做什么事,要想取得成功,都必须有自己的个性,不能总是活在别人的阴影里。
唐朝书法家李邕有一句名言:“似我者俗,学我者死”,听起来虽然极端,但也说明在书法艺术中拥有个人风格的重要性。“书圣”王羲之的例子,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点。
“你有你体、我有我体”
王羲之是生活于东晋时代的伟大书法家,他精通楷、行、草、隶诸体,尤其擅长楷书、行书,享有“书圣”的美誉。
王羲之出身于当时的一个豪门望族,他的父辈中有不少著名的书法家,所以他从小就对书法产生浓厚兴趣,7 岁就跟着父亲和几位叔伯学习书法,到10 岁时已写得一笔好字,经常受到大人们的夸奖。11 岁那年,王羲之偶然在父亲王旷的枕头下发现一本叫做《笔谈》的书,便如醉如痴地读了起来,不久被父亲发现了。王旷认为他年龄太小,应该等长大后再研读这类书。王羲之争辩说:“等长大再学,岂不成了日暮之学,白白浪费了年华吗?”王旷见儿子人小志大,也很高兴,就向他详细讲解《笔谈》的内容。在父亲的指导下,几个月的功夫,书法水平便上了一个台阶。
后来,王羲之觉得父亲所能教的东西,自己都已掌握了,于是转拜著名的女书法家卫夫人为师。跟卫夫人学了一段时期之后,王羲之的书法又精进不少,写的字十分圆转成熟。连卫夫人也不得不惊叹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孩子将来的成就一定会超过我!”
王羲之也很得意,认为自己学卫夫人已很有成就了。直到他渡江北上,遍游名山大川,见到一些书法名家的碑帖,才知道自己只学习卫夫人是远远不够的,于是又转向众碑学习。他细心追摹李斯、曹喜、钟繇、梁鹄、蔡邕、张昶等书法名家的碑帖,尤其对钟繇的楷书、张芝的草书借鉴颇多。他评价自己的书法说,比起钟繇书法来,可说是分庭抗礼,或者还要略胜一筹;比起张芝的书法,那应该是并驾齐驱。
王羲之的书法达到极高的境界,与他的这种博采众家之长是分不开的。但是,如果仅限于此,那么他就不是“书圣”了。事实上,在研习各家书法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王羲之也曾陷入一种迷茫。他一度感觉自己的书法似乎停滞不前了,但又找不到其中的缘由。字练得越多,失落感反而越强烈。他以为是自己还不够用心,于是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边练字,一边冥思苦想。走路、吃饭、闲谈的时候,也总是想着笔法,用手指到处指指划划。
据说一天晚上,王羲之练完字,上床睡觉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王夫人侧着身子,睡得正熟。王羲之还在想着书法,就习惯性地拿手指在夫人的背上练字。王夫人往里面挪了挪,说了一句:“你有你体,我有我体,干嘛往我身上写呢?”
“你有你体,我有我体”,这八个字被王羲之听在耳里,顿时茅塞顿开。他想:是啊,自己以前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习别人,现在应该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了。
从此,王羲之练字,不再以摹仿名家为主了,而是把重点放在琢磨自己的风格上。以前他出门在外,都去学有字碑、有字贴,现在他开始向“无字碑”、“无字贴”学习,从自然万物中吸取书法中的灵气。这方面有很多有趣的传说,著名的“书黄庭换白鹅”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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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第二章 认识你自己(7)
王羲之很爱鹅,因为在他眼里,鹅的步履沉稳,鸣声清越,昂首展翅之间自有一种潇洒的风度。经常观察鹅,能帮助他体悟书法结体中疏密、开合的种种奥妙。有一次,他听说山阴有一个道士,养着几只好鹅,就兴致勃勃地跑去看。他到了那里,发现那几只白鹅正在互相追逐嬉戏,果然活泼可爱。王羲之看得入了迷,央求道士把几只鹅卖给他。道士起先不答应,后来说:“如果你真的看中了我的鹅,我可以送给你,只请你为我写一篇《黄庭经》。”王羲之欣然答应,将《黄庭经》一挥而就,然后把鹅带回了家。原来,这是道士的一个以鹅易字的计策。今天,绍兴城内戒珠寺和城外兰亭都有鹅池,碑文都出自王羲之的手笔。
王羲之少年成名,50 年笔墨不辍,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人们形容他的字如“龙跃天门、虎卧凤阁”,是书法中的上上品。后来,他的儿子王献之继承父风,又有新的发展,世称“二王”,影响极为深远。
在艺术领域,一个人是否拥有自己独特的艺术个性,是判断其艺术成就的重要标准。其他领域也是一样的,在追求事业的过程中,充分展现你的个性,让成功打上你的个人标签,能让你获得更大的成功。反之,如果始终活在别人的阴影里,走不出来,你所能获得的成功将会大打折扣。
2。5你愿意付出多少代价
一个鞋匠虽然过着穷日子,但他从早到晚哼着歌,显得非常快活。鞋匠的邻居是个商人,他因为老算计钱财,所以常常失眠,有时到了黎明才入睡,可鞋匠的歌声又吵醒了他。商人为此烦透了。这天,商人把鞋匠请到家里,问他:“先生,我想知道,您一年挣多少钱?”鞋匠回答,“我也不知道。”“这样吧,”商人挤出笑容对他说:“这一袋金币你拿去,我只有一个条件,请你今后不要再唱歌了。”
鞋匠从没见过这么多钱,于是答应了商人的条件。回到家,他把钱藏在地窖里。从此,他再不能放声歌唱,又因为担心钱被小偷偷走,也睡不好觉了。最后,鞋匠不得不跑到商人家里,对他说:“把歌声和睡眠还给我,这一袋金币你拿回去吧!”
财富固然能带给人短暂的快乐,但如果就此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失去了心灵的快乐,那么财富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往往只看得见成功的好处,却看不到为成功而付出的代价。在追求成功的起跑线上,不妨先问自己一句:我愿意付出多少代价?
法国大文豪奥诺雷?巴尔扎克,被誉为文学上的“拿破仑”,他那令人目炫的巨大成功,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
“死于3万杯咖啡”
1799年,巴尔扎克生于法国图尔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小爱好文学。大学毕业后,他按照父亲的意愿当了一名律师。在工作中,巴尔扎克看清了社会上人们之间的尔虞我诈,获得了一定的人生体验,逐渐萌发了从事文学的念头。
1819年,20岁的巴尔扎克向家人宣布要放弃律师职位,当一名作家。在当时,律师可是一份薪水高而且受人尊敬的工作,因此父亲坚决反对。父亲质问巴尔扎克:“你为什么要去搞文学?”
“因为我喜欢文学,对法律毫无兴趣。”
“我看你根本不是搞文学的料!”父亲发怒了。
“那可不一定!”巴尔扎克倔强地说。
父亲对他无可奈何。最后父子俩经过协商,父亲答应给他两年的期限,如果他写不出好的作品,就必须回到律师事务所。就这样,巴尔扎克辞了职,搬到一处贫民窟的阁楼上,埋头从事写作。
第二年,他的处女作历史剧《克伦威尔》问世了。然而,受生活阅历和写作水平所限,他的这个剧本写得不是太理想。当他给全家人朗读作品时,家人竟一个个无聊得睡着了。两年期限届满的时候,巴尔扎克还没有写出像样的作品来。父亲要求他履行诺言,回到律师事务所去,但巴尔扎克为了坚持自己的理想,跟父亲“耍赖”了。他告诉父亲,只要自己有决心、肯努力,一定能在文学上取得成功。父亲一怒之下,断绝了儿子的经济来源。父亲以为,这下子巴尔扎克总得向自己求饶了吧?不料巴尔扎克仍坚持自己的想法,还是毅然决然地走上了文学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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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二章 认识你自己(8)
两年失败的写作生涯,让巴尔扎克痛感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的不足。于是,他疯狂阅读世界名著,几乎天天泡在图书馆和书店中,总是第一个来,最后一个离开。一次,巴尔扎克在图书馆里查资料,边查边记,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图书管理员下班时,也忘了招呼他一声。第二天早晨,管理员上班以后,发现巴尔扎克还在那里翻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