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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城-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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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老黄的这句话,方世初这辈子是忘不了了。
  自那以后龙秋月母子俩经过大老黄家的门口时都要绕着走了。仔细一想大老黄也不是太坏,他还有些人味儿,黄家那胖乎乎的小丫头着实也逗人喜爱,可这娘儿俩就是不敢打他们家门口走过。他们小心翼翼地绕开的不是别的,是一户人家的阔。穷人就是这样。穷人最看不得别人阔,何况这阔也不是勤扒苦做换来的,这阔是因为人家当了村长,管着偌大的一片土地和几千号人。他们羡慕人家有吃有喝的红眼和又十分鄙夷这一家人不劳而获的白眼在交替中煎熬,最后却只好认命了,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人家命好,你命不好。你就认了吧。
  母亲的坟头上已长出草来了,还浅着呢,仿佛小鹅身上刚刚长出来的一层嫩黄色的绒毛。一群小鸟正在啄着嫩草根,听见方世初的脚步声,一哄而散,在天上撒出一片细小的黑点。坟脚下有烧过烟把的余烬。这也是黄龙洲世代沿袭的风俗,人死之后,每过一个七日,必由家人在夜里烧一次烟把,一直要烧到七七四十九天。烟把由稻草捆束而成,绕坟一圈。看着这烧过的烟把的余烬,方世初心里一阵感动,他立刻想到这是富贵伯烧的。他没有把娘当外人,也没把这一家人当外人。
  方世初家和龙富贵家一直是隔壁打隔壁住着的。壁是茅壁,用手一抠就能抠出一个洞来。一壁之隔就是两家的厨房。富贵伯家劳力多,虽说不上富裕,但吃的穿的也还不缺。每有好吃的,富贵婶就在茅壁上抠一个洞,递过一碗好吃的东西来。这边吃完东西,还过去碗,把茅壁呼啦呼啦几下,一切又完好如初,看不见刚才抠出来的洞了。方世初小时候最盼望的,也就是这茅壁上突然出现一个洞。尤其是在饿极了的时候,看见富贵伯家里透出的灯光和那被一星黄豆大的灯火照亮了的扑鼻的香,他的眼睛就再也移不开了,他听到了自己呼吸的声音。他等待着,不知那边又会递过来什么东西。现在他才明白了,他等待的不是别的,而是人世间最温暖的亲情。 。。

梦城 第二十三节(3)
方友松刚开始做生意时并不顺手,有一回他做亏了,欠下了一屁股债,为了躲债整整三年没回家,家里也不知道他的死活。讨债的人讨到黄龙洲,原来是要拆了他们家的屋,一看那房子四周都用树棍撑着,都快塌了,知道拆不下几个钱,就改变了主意,要把他儿子绑票。还在念小学的方世初,在放学回来的途中,突然被几个从豌豆地里钻出来的汉子塞进了麻袋。
  是富贵伯带了人把他抢回来的。
  那一次黄龙洲两族的汉子显得特别齐心,被抢走的已不是一个孩子,而是全村人的尊严。那一帮讨债的人都是逼债逼急了的亡命之徒,他们看见这么多人围上来一点也不害怕,他们手里攥着一条小命呢,有什么好怕的。领头的那个从身上抽出一把尺来长的杀猪刀,架在了方世初的脖子上,逼围着他们的人闪开一条路,要不就把这孩子给宰了。村长大老黄仗着人多势众要硬抢,被富贵伯拦住了。他把自己家里喂的三头耕牛都牵了过来,要用这三头牛换一个孩子。三头牛几乎是一个农民的全部财富,也是全部的希望。没了耕牛农民就没法活了。这点连那些讨债人也清楚,他们不知道这个牵了三头牛来的老汉是谁,但他们知道这个老汉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牵来了。他们脸上的表情松动了,握刀的手也软了。他们答应用手里攥着的一条小命去换那三头牛。孩子换回来了。大老黄还不甘心,他觉得黄龙洲的人丢了脸了,要带人去把牛追回来。龙富贵又一次把他拦住了。龙富贵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牛还抵不上欠他们的债呢。再说,我用几头牛换回了我外甥,值,何必还要把人家逼上绝路呢?”
  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表现出来的大度,令长大成人后的方世初又是感激又是佩服。富贵伯在黄龙洲几千号人中能说得起话,做得起人,人人都打心眼里敬着他,凭的就是这一身正气。
  方友松后来回来了,他特意买了四头壮牛还给龙富贵,那多出来的一头算是利息。龙富贵坚决不要那多出的一头,龙富贵说:“我是看得我妹妹起,看得我外甥起。你要还把我当你哥,就用不着多添这一头牛,你要不把我当哥,那账就算不清了,我那一头牯牛两头母牛在你走的这几年里该生几头小牛犊?你儿子的一条命值多少钱?你是做生意的,会打算盘,你要算得清这账我叫你一声哥。”说罢,龙富贵用怜悯的眼光瞅瞅他。龙富贵,一个农人,用怜悯的眼光看着方友松,一个衣锦还乡的富人。
  方友松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压低声音笑起来,那笑声就跟哭似的。他还真是被龙富贵的一番话打动了,可他却极力地掩饰着不想让龙富贵看见自己的感动。连十来岁的方世初也看出来了,他父亲的内心里其实很虚弱。
  方友松对龙秋月也是这样。他不知道在他躲债的几年里这娘儿俩的日子是怎样过来的,他连句安慰的话也没有,连问也不问,脸上就像喝了一碗凉水那么平常。只从怀里掏出一叠钱来,一看就是上万的钱,掏钱时也不是在码头上当脚夫的样子了,不再沾着口水一张一张数了,钱来得容易了,钱上也没有汗味儿了,他带着几分施舍者的慷慨把钱往龙秋月手里一塞,“够了吗?”
  龙秋月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慢慢变老的吧。在方友松几年不见踪影的日子里她都没老,方友松一回来,她就开始老了。那一夜,是他们最后睡在一张床上,方友松脸朝着墙壁倒头便睡了,连衣服也没脱。那一夜龙秋月一直没合眼,她清醒地看见了自己下半辈子的命运。从那一夜之后,说她是方友松的妻子,不如说是个妻子的意思了。方友松后来就很少回家了。她也很少去城里。后来就干脆不去了。在方友松一天天地寻找城里人的感觉并且不断地让日子过得风光起来时,龙秋月在乡下的风雨里一天天地生着锈。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就是方世初也很难再把他们看做一对夫妻。方友松虽说已五十出头,但头发依旧乌黑发亮,不见一根白发,头皮儿也没一处闲着,都长得茂茂密密的,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十多岁。只是肚子有些微微突起,但穿上一身名牌西服后,肚子不见了,显示出挺挺拔拔的一副有型有款的现代成功男士的气派和风度。同他一比,龙秋月已经是一个十足的乡下小老太婆了,猥琐,卑怯,一股子没见过世面放不开手脚的小家子气。实际上,龙秋月比方友松还要小一岁。尤其是那次在市一中受到一番凌辱后,龙秋月更是彻底地老了。
  方世初又一次走到母亲的坟前,已经没有多少凭吊的意味了,他觉得一个人活得如此愀然黯淡倒真不如死了好。他再也不会看见母亲一个劲地抓挠胸口痛苦地呻吟的样子了,问她哪里痛,她自己也说不清是哪里痛,就是难受,又不像是那种无法忍受的肉体的痛楚。他睡在另一间房里,也能听见母亲的床要一直摇晃到深夜。她浑身抓挠。第二天早晨醒来,就看见她的脖子上、胳膊上、腿肚子上都是抓挠出来的血痕,一道道地从心口那里蔓延开去,看不见是怎样消失的。抓挠成了龙秋月的一种习惯,甚至成了她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后来方世初也请大夫来给母亲看过,但她的身体没有什么毛病。她是心里苦,无药可治的苦。
  方世初想,在母亲把自己的身体抓挠出一道道血痕的漫漫长夜里,她丈夫大概正搂着自己的女秘书温香软玉一般的*身体在一个被窝里与美梦厮伴吧。
  有一种气味是如此浓烈,方世初嗅到了。
  每当他放松对父亲的警惕时,这种气味就会及时出现。
  坟脚下的那些刚长出来的嫩草被方世初踩得快要看不见了,却散发出很浓烈的和泥土混合在一起的香气。他一边想一边像驴推磨似的绕着圈子,不觉间已绕着母亲的坟头踩出了一个圆圈,不可思议地把那个坟围在里面了。方世初将脚步缓慢地收住,看着自己踩出来的这个怪圈不免有些惊疑。但脚步能收住,心却收不住。父亲骂他只认得钱,狠心的父亲却试图用钱来折算母亲付出一切的痛苦,这是最让方世初痛恨的。这恨中又搀杂了很多别的什么,他恨的又不像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谁也说不清楚的人性。方世初对叔本华的书是很着迷的,叔本华曾经发誓要把牟利的人扔出宇宙,方世初也时常会有这样一种冲动。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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