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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信中,大略可以算出你的年龄。看样子,你的三个孩子都还未长成。我认为,你应该忍耐,不要整天闹离婚。
这是很不幸的遭遇,但不是只有你遭逢的不幸。毛病是出在台湾的风气太坏,女人笑贫不笑娼,方才使台湾成为男人的乐园。很多规矩本分的男人,到了台湾,抵抗不了这些粉红陷阱,还以为独得佳人青睐,终于不能自拔。他们是那样的深陷,以致给家庭带来痛苦,比那些喜好拈花惹草的男人更使妻子受煎熬。男女之间,常常会发生不可预料的错综复杂的情感纠纷。防范于未然是上策。不幸发生了,学学做鸵鸟,不加以揭穿是中策。因为他们必须防范,日子久了,男人怕麻烦,常常不断自断。他既未向你招认,你在存疑的状态中,总比完全明白真相要好一些。只要他存心掩饰,便是舍不得你,对你有情。君子之过,如日月之蚀,日蚀月蚀,不过暂时的昏暗,蚀过后,依旧日丽月明。
你现在将这些拆穿,他便可以堂而皇之名正言顺地回台探视他们母子,你便因此而尽量折磨自己,伤害你的子女与家庭。这岂非不智的苦上加苦?你可以心软地怜悯她,为什么不肯怜悯自己和孩子们,而硬要把苦难永远留在眼前身边,让大家陪你受苦、受折磨?
人生很短,对于不幸的发生,唯一的补救,是使这个不幸的伤害减至最小。千万不要时时刻刻地揭开伤口,自己苦又苦大家。这样不但于事无补,于人却大有伤害。再退一步想,你的丈夫坚持糟糠之妻不可抛,总还算是个有情的人,与其用发脾气折磨惩罚他,不如像母亲原谅子女一样原谅他、爱他、怜悯他,同时也可因此维护了一个完整的家。
叶曼答
※虹※桥书※吧※BOOK。※
第34节:第三辑一件是非两个标准(13)
婆媳之间
叶曼女士:
婆媳问题一直被人讨论。从前,我是旁观者,总以为这个问题不会临到我头上来。如今,却成了我面临的最大问题,因为我的婆婆不久就要从台北移民来美国,与我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我的婆婆与我的个性有很大的差异,她年近五十五,可是打扮得很花俏,看来像三十多岁。她已离婚,花钱很阔绰,几年前还有三十多岁的年轻人追求她,想与她结婚,她的男友不断,青春美丽。她从没来过美国,对此地十分向往,却不知道这儿的生活单调枯燥;尤其是她无一技之长,不通英语,将来恐怕不易适应。
这事尚小,最担心的是她在台北生活一向多彩多姿,她又无老本,一切都要仰赖我们,在此地生活将受拘限,如果她仍想像在台北那样花俏,可能办不到。她又爱掌权,打肿脸充胖子。我们小家庭一向平静快乐,现在她的出现,顿时使我不知所措,精神苦恼。为此我与丈夫有了摩擦,我不能不让她来与我们同住,却又害怕她的脾气及习性。我建议丈夫,不如在附近租个公寓房子让她及未婚的小姑合住,可是,丈夫不肯,骂我一顿。请你出个主意,帮我解决这个大问题。谢谢!
朱雪上
朱雪女士:
我可要说你的不是了。你怎么可以将初次去美国的婆婆,送到外面去住?你的安静快乐小家庭的男主人是她抚养成人的儿子,爱屋及乌,你怎能不饮水思源?即使是普通朋友,第一次出国,顺道拜访你,只要家中有空房,你都应该接到家里住,如何能用这种方法对待自己的婆婆和小姑子?你如此打算,太有违人子之道,连注重个人享受、隐私的美国人,恐怕都会感觉你太不会做人了。
婆媳相处是很难,但是现在的婆婆,早已丧失昔日的威风,更何况她是万里投奔你们。人生地疏,怎能拒之于家门之外?你若如此做,你那平静快乐的小家庭,从此永远不会快乐平静了。
你对她的不满是她看来太年轻、太花俏,这都不能构成她的罪名。至于她的多彩多姿的生活,是否能适应美国单调枯燥的环境,也只能由她自行判断。说起她爱掌权,现在她是住进你的家,她是寄你篱下,何能夺你的权?至于说到她没有老本,完全要仰赖你们,更显出你的自私忘本,你忘了你的另一半,便是她下的资本,你没有资格说是她仰赖你“们”,即使你也是赚钱养家者。
你要我出个主意吗?赶紧欢天喜地地去迎养她,并善待你的小姑,否则你连丈夫都会失去的。聪明的女人必须记住,夫妻可离婚,亲子关系永远不能断绝。所以你要将丈夫的亲人都做成自己的同盟,你便会名利双收了。
叶曼答
姜是老的辣
叶曼女士:
我婆婆年事已高,久居香港。她曾两次来台,都坚持要买来回机票,从不考虑在台湾定居。语言不通是主因,外出不便也是困扰。目前香港局势不稳,同时,她最小的女儿即将嫁人,她一人独居,孤伶无伴,我先生和他在国外的兄弟都希望婆婆来台。在我写信给婆婆之前,想到她日后决定来和我们同住,我就得辞职在家陪她,而我又要在夏天生子,唯恐婆婆误会我们要她来照顾孩子,曲解了我们的一番好意。再加上地域环境及生活习惯的不同,婆媳之间的沟通适应也使我担心。究竟应如何做最好的安排,想请教您的高见。
若云敬上
若云女士:
现在的年老父母,都很有独立性,他们宁可像客人一样访问儿女,小住的时间长短全视彼此的适应程度如何而定。很少再有“痴情”的祖父母,愿意为子孙重做马牛,除非他们走投无路。
年轻时,看五六十岁的人,便觉得那已是老迈到需人扶持。但是当自己到了那个年龄,依然矍铄健硕,不知老之已至。那时儿女已长成,经济已充裕,正好借此去做自己从前无法愉悦自己的事。他们可以终日不烹调,他们可以整月不归家,那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无拘无束,自在自由。
你婆婆若到台湾,言语不通,无亲无故,除了你们,便只有那新生的婴儿。临老再给自己披枷带锁,因居在儿子媳妇的小家庭里,你们自以为是孝顺,即使她不起疑心,在别人的眼中,也会认为你们居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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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第三辑一件是非两个标准(14)
孝者,顺亲为孝。她不肯长住,最好任她自做决定。而且婆媳之间保持距离,方是长久之策。除非她心甘情愿,除非她老迈到不能照料自己,否则不要动那个迎养的孝心。你们若是把她从香港连根拔掉,万一来台后彼此不能适应,须知请神容易送神难,那时你将如何处理?所以最好一切由她自主自决,你们只要表明了心意,甚至故意加重语气,请她来指导你如何照看将要降生的婴儿,也比提出香港局势不稳的理由更能打动她。
不要小看了老人家,姜是老的辣,虽然母爱伟大,他们人情练达,见多识广,年轻人对待父母的最好政策,就是实话实说,否则他们倒会怀疑你们的居心,暗笑你们的伎俩了。
叶曼答
迷信与科学
叶曼女士:
我的婆婆是个观念思想守旧且相当迷信的人,当我的小孩产下第十六天时。她说,必须给小孩剃头刮眉,如此才会聪明勤快。孩子四个月大时,她又说要为小孩收口水,不然日后会口水流不停。孩子身体不舒服时,她说得抱去给“先生妈”看才会好。每当孩子夜哭、不乖或跌倒,她就要孩子去给人收惊,弄“符仔”佩戴在小孩的衣服上,烧“符仔”掺在开水里给孩子吃。而我是不相信这一切的,我不肯依她的话去做,令她甚为不悦。我认为头发能保护头脑,不该剃掉;小孩子流口水表示要长牙了;生了病就该给小儿科医生看;夜哭自然会好的;跌倒给医生敷药就好了;小孩子总会有不乖闹情绪的时候;受惊也自然会消失的,但是我们无法改变婆婆的想法。
您相信那些依“古早例”所流传下来的习惯吗?现今是否仍应依那些“例”去行事呢?有意义吗?
莫奈上
莫奈女士:
“古早例”,在北方,我们称之为“妈妈律”,有些是迷信,有些是经验;现代的医学常识,有些是实验的结果,有些是科学的迷信。
我们都被剃过胎毛,因为依照古老说法是长大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