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炸。有个电话勒令王码公司撤销对东南公司专利的起诉,否则就搞垮王码公司。另一个电话说要花5万元买王永民的一只眼睛、一只胳膊或一条腿。第三个电话说要用100万元买王永民一条命,或者制造车祸置他于死地。那些人身攻击性质的匿名信也分成三批汹涌而至。1月10日是500封,1月15日是3000封,7月10日是500封。1994年的夏天,中关村的大多数公司还接到了一本肆意侮辱漫骂王永民的小册子,电子一条街上张贴了无数针对王码公司的小字报。这一切都在证明,中关村里有一个阴险的“倒王俱乐部”,正在进行有组织的活动。在这一番控诉之后,他告诉记者,这实质上是一场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反保护的较量。还请记者代他向政府呼吁,为他的人身安全和五笔字型发明专利提供保护。 这场诉讼就这样分成法庭内外两个战场。原告和被告全都具有利用记者影响舆论的丰富经验。记者们也分成截然对立的两个阵营。在开始的时候,王永民在利用舆论方面明显地占了上风。他是个非常优秀的演讲家,说话极具煽动性,虽然不懂计算机,但却拥有这个行业里的那种激情。他的陈述说服了大多数记者,以至于在1994年的前几个月里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倾向于他和他的公司。当联想试图让一些记者听听自己的意见时,记者个个面露难色,他们大都认为“侵权”是板上钉钉子的事。 只有一个叫陶国峰的人意识到事情不那么简单。陶是《经济日报》法制版的记者,在一轮详尽的调查之后,他站在了被告的一方。他在自己的报纸上接连发表长篇文章,不仅指出王永民的诉讼理由全都不能成立,还暗示王永民所取得的“五笔字型”专利权本来也有问题,这个发明家的历史本身就是一个“神话”。这惹怒了王永民。他一边继续动员自己中意的记者,一边着手策划反击。他给《经济日报》总编辑杨尚德写了一封措辞尖锐的信,不仅声称陶的文章“无视并歪曲客观事实”,对全国劳动模范王永民及他发明“大肆攻击诋毁”,“误导舆论,干扰司法程序”,还指控陶是“倒王俱乐部”的核心成员。在严正要求经济日报社“严肃查处”这个记者的所作所为之后,王码公司又以党支部名义编成一份“《经济日报》记者陶国锋的所作所为值得注意”,呈送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侯宗宾,并附信恳请书记“在百忙中予以批阅”。    
震动中国的“知识产权第一案”(3)
事情就这么越闹越大,公司经理、技术发明者、专利所有者、记者、专家、政府官员和执法者全被扯了进来。不论王永民所陈述的这些事情是否属实,我们都可以知道当时中关村的气氛的确恶劣。诉讼双方似乎都成了这种恶劣气氛的推动者。王永民提出“倒王俱乐部”成员名单上没有联想,不过,既然把对手看得像个“黑社会”,当然也就完全没有和解的愿望。 在两个月的斡旋无效之后,柳传志决心应战。尽管联想此前曾无数次地走上法庭,但那大都是为了解决合同纠纷,而且几乎每次诉讼都以自己的胜利而告终。可这一次不一样。由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已经成为整个国家的话题,也让中国政府在国际交往中感受到巨大压力,原告和被告又都是中关村里的成名人物,所以这场诉讼从一开始就具有全局性的影响力,乃至被当时的媒体叫做“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 柳传志知道,公司真正的未来依赖于赢得这场被动的官司。形势看来对他非常不利。从表面上看,王永民的确对“五笔字型”拥有法律和道义的权利,此外还有东南公司和湖南计算机公司一审败诉的成例在先。所以柳传志不得不全力以赴来应对。他让唐旭东向他报告,从法理的角度来衡量,联想在这场官司中究竟有几成胜算。 在一番详尽的调查之后,唐和他的律师小组判断,王永民的想法并无法律依据。问题的焦点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不等于对知识产权的滥用。原来“五笔字型”在长期的演变中已经注入太多人的智慧和劳动,所以它的大多数内容已经作为公有技术载入史册。王永民所拥有的“第三版”专利,也只限于其中具体应用的部分,而非原理性或开拓性的发明。而联想以及其他一些公司使用的却是“五笔字型第四版”,它从未被任何人申请为专利。在王永民看来,“第三版”和“第四版”都是五笔字型,前者应当覆盖后者。换句话说,王认为,即使使用“第四版”也应经他授权,否则便是侵权。而被告则认为,“第四版”与“第三版”有着巨大的差别,而且这差别正是不能归于王永民名下的公有技术。无论王码公司还是王永民,都无权向公有技术收费。所以,王的诉讼要求,是借保护知识产权为名,占有那些本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1994年8月12日,唐旭东和他的律师小组向法院递交了一份长达7781字的“民事答辩状”,不仅指出王码公司据有“第三版”的专利权乃是一次“非法瓜分”的结果,而且还详细陈述联想并未侵权的理由。还认为,如果不合实际地判定“五笔字型第三版”覆盖第四版,等于是将一项公知技术纳入了私人领地,那会导致一个巨大的错误。所有第四版的使用者以及第八版专利权的拥有者张道政都将陷入无休止的诉讼。 现在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面临着同样的诉讼难题。中级法院理所当然地中止王码与联想的诉讼,等待高级法院对东南公司的上诉做出最后判决。但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却开始大伤脑筋。他们对案情涉及的技术性问题一窍不通,于是向专业机构发出咨询函,希望能够得到帮助。根据当时的诉讼档案,至少6个专业机构(汉字编码专业委员会、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中国中文信息学会、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提供的证词不利于王永民和他的公司。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意见,是认定“第三版”的必要技术特征不能覆盖未申请专利的“第四版”。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还在一封信中提供如下证词:“如果不适当扩大五笔字型第三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仅妨碍我国计算机汉字输入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且会严重影响到我国众多计算机企业的正常发展。”当初被告和中关村的那些电脑公司这样说的时候,法官还有理由怀疑他们是在使用耸人听闻的恐吓战术,可如今所有这些专业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话却不容置疑。 天平渐渐倾向到被告一边。这场诉讼在僵持不下三年之后,以出乎原告意料的方式结束:东南公司的案子被彻底翻了过来,联想也成为胜利者。其中详细情况,容我们在后面叙述。     txt小说上传分享
90年代中期的“民族主义大旗”(1)
中国人在开放的年代中发奋图强,不仅想从世界进步的喧嚣中寻求激励,而且希望从民族的情感中获得源泉。伴随这种社会的潮流,国内刮起了“民族品牌”的旋风。 柳传志在“中国芯”的面前激流勇退,这并不表明他没有“振兴民族计算机工业”的情怀。事实上此人内心深处的“民族大义”极为强烈,以至于每当他的旅居美国的妹妹说一句“中国不好”,他就会跳将起来,争个面红耳赤。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个“反叛者”,有一次还对一个记者说,自己身上“其实有很传统的味道”。他在过去10年里的很多战略选择,比如“推行汉卡”、“建立香港基地”、“以主机板进军全球市场”、“开创国产微机”等等,都包含着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现在,在90年代中期的民族主义浪潮中,无论从自己的本性还是从公司的利益出发,他都不可能置身事外。 柳传志的想法是,“民族品牌大旗”无法插上集成电路的制高点,但却有极大可能插在杨元庆的微机组装生产线上。在杨元庆执政的最初160天里,联想微机售出15000台,比1993年的同时期增加了159%,而且还有相当可观的利润。公司上下军心大振,于是柳传志决定利用时代潮流来推波助澜。这年9月13日,他率领公司总裁室的全体成员到电子工业部去拜访胡启立。胡已升任部长,所以当时公司的记录上把这次拜访说成是“向部长汇报”,按照柳传志私下的说法,是“去下战表,把我们的决心告诉他。” 会场相当严肃。除了胡启立,还有张今强和曲维枝两位副部长,以及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