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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他听任他那些狐朋狗友取笑她,他只在适当的时候喝止他们不要过分——他的话也就像草原上狮子的吼声那样有效。
孙小姐是本分人家的女儿,是大学生,是美术教师,她看中这些名号,并一直努力让自己的行为,规范在这些名号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她今天莫名其妙地去了赌场,这已让她十分不安,现在她就要踏进那个一塌糊涂的夜总会了,她更觉得双腿发软,望而却步了。
“有我在,你不用怕。”方孝祥回过头冷淡而坚定地看了她一眼——以他的智商,是不难猜到她的内心的。
这次方孝祥主动与孙小姐说话,在孙小姐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引起了极大的波动。她直感到脸红心跳,受宠若惊,在她看来,他是那么与众不同,富有魅力,她不禁笑了。
这家夜总会之所以声名狼藉,当然有声名狼藉的理由——人们往秦桧的石像上撒尿,当然有他们不上厕所的理由。
该夜总会不仅在当地居民中的影响极差,而且已成警方的监控对象。那儿不仅肆无忌惮地提供传统人士深恶痛绝的色情服务,并且只要你有钱,你总能在那儿买到白粉和兴奋剂。
因此,当方孝祥带着他那些个没什么清白可言的朋友进去时,夜总会里的三陪女郎会做何反应,我们就可想而知了——就像苍蝇闻到了它熟悉的茅坑味,她们几乎一眼就看出了对方正是自己要找的那种人——他们当然也一样。
他们各自从方孝祥手中或多或少地讨得了一些啤酒之后,就各自寻欢作乐去了。他们所能干出来的那点好事,方孝祥根本耻于过问,因此,当他们像苍蝇那样飞散时,他连瞟都没瞟他们一眼,只当他们是讨得了一点东西就离开的叫花子——他压根就瞧不起这些家伙,在他眼中,他们跟臭虫相差无几。
“滚开!”
他以他那种特有的傲慢,不由分说地就把一个前来搭讪的女郎给喝走了。那个女郎甚至还没开口说几名话,就噤若寒蝉了。她穿着一条黑裙,模样很风流。方孝祥听说过这里有一个常穿黑裙的女郎,是这里的“花魁”。没想到他今天就碰上了。
他看到孙小姐孤零零地坐在舞池边上的一把沙发上,神情很慌恐。他知道让一个大学生和如今的美术教师来欣赏这里臭名昭著的脱衣舞表演,也确实够呛。
他向柜台处走去,要了两杯酒。依然是走到半路,把揉成一团的钞票朝柜台扔过去,既不问够不够,也不问能不能找钱。
他把酒端到孙小姐面前时,他自己的那一杯就已差不多喝得见底了。孙小姐看起来像受了很大的委屈,她把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桌子看,好像那是一面镜子,她正在端祥自己的形象。见方孝祥端酒给她,她也只是疲倦地摇摇头。方孝祥只能把这一杯也自己喝了——不过他一点都不勉强。
“我送你回去吧。”
也不知是不是酒精起了点镇定作用,他的语气很温和。她抬起头,颇觉异样地看了他一眼,就跟他挤过乱哄哄的人群出去了。
一路上,她的感觉是惊慌、紧张、美妙。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二章
孙小姐的父母像通常他们那阶层的人们一样,都是谨慎而精明的人。他们固然在方伯父面前唯唯喏喏,满口应承,但实际上从第二天起,他们就在暗地里展开了对方孝祥的明查暗访。要是当时的中国也有私家侦探的话,想必他们也已在那里登记业务,办了手序了。
调查马上有了结果——他们很头疼。
首先,方孝祥这个人比他们预想中的最低限度的女婿还要糟糕,而与方伯父那日所言更是大相径庭。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个无药可救的花花公子,正经人是不屑与之为伍的。而当地居委会和老年协会,更视此人为洪水猛兽。说他天暖气清,则吃喝嫖赌,月黑风高,便杀人放火,对亲不孝,对友不忠,见色起异,见利忘义,是一个彻头彻尾要不得的恶棍。唯一可以说几句的,也就是相貌不凡——而相貌压根就不在他们对女婿的要求范围之内。
他们痛下决心,责令女儿与其一刀两断,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其次,据他们所知,孙小姐还在与方孝祥偷偷约会,通电话,给他买这买那,或送些小玩意儿。他们成日里忧心忡忡,大骂方伯父是十足的卑鄙小人,招摇撞骗,无耻之极。骂完后又怪自己的女儿利令智昏,引狼入室,骂她没有骨气,优柔寡断,迟早会引火烧身,葬送全家。
孙小姐呢,她只是一味地哭。她趴在饭桌上哭,躲进卧室里哭,坐在沙发上哭,站在阳台上哭……一百平方米的房子没有一处是她没洒过眼泪的——只要父母亲开口说方孝祥是个衣冠禽兽,混世魔王,要她马上与他断了关系,她的泪腺就像水库泄洪那样地打开了。
“我看他不像你们说的那样坏。”她偶尔小声地争辨一句。可也就这一句,我在前文说过,她生来就不是那种善长争辨的人。
孙父孙母闻言,大把大把地揪着头发,围着她团团转,显然无计可施。
“今后你要是发现自己嫁错了人,到时别来怨我们就成。”这是对孙小姐的最后警告。
方孝祥的父亲自然乐不可支,如果孙小姐这样贤淑的女子能做他的儿媳妇,他真是求之不得。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幸福图景。他的操了一辈子心的儿子结婚了,夫妻俩情投意合,同心同德,方孝祥浪子回头,走了正路,到了一定的时候,他让他全权接管他的生意,他则激流勇退,尽享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
方父有一个生意场上的朋友,打了多年的交道。我们权且称之为陈老板。
陈老板生意做得很大,因此财源广进。他在富商云集的广州西郊兴建了一栋带花园的欧式别墅。他嫌他以前那套小别墅太陈旧,太过时,早就配不上他目前的势头与身份。他正有转手的之意。方父听到这个消息,当下就找他商议,不想两人一拍即合。
方父觉得这套小别墅虽然外观少了点摩登和洋气,但正符合他一贯的庄重、素雅的口味。需要改善一下的,不过是室内装潢,这方面他希望能听听孙家人的意见,甚至于只要他们怎么说,他就照办。
孙父孙母抱着极大的不情愿,前去查看那套别墅。待初步审查了那幢别墅之后,突然认为如果别墅能够修饰一番,再添点体面的家具、电器的话,是有可能抵消方孝祥本人的缺点和不足的。当然,他们既然在嫁女儿上冒了如此九死一生的风险,别墅装修上的目标自然只有一个,那就是——到他们满意为止。
孙小姐最终还是做了方孝祥的妻子。
但方孝祥之所以会与孙小姐结婚,可能会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其一,他这一生虽然还没把任何一个女人放在眼里,他骄傲的心也排斥一切柔声细气的事物。但他毕竟还有正常人的情欲,以及根深蒂固的婚姻观念,而这些东西,都是非由女人配合所不能完成的。
“迟早都是这么回事,”他会这样想。他无意于花前月下与一个个女人约会,然后选择最佳的结成夫妻——什么互诉情话,耳鬓厮磨,对方孝祥来说,都是恨不得一脚踢飞的玩意儿。他最受不了这个,在方孝祥看来,那些市政公园里搂成一团的情侣,甚至抵不上他用猎枪打死的两只鹌鹑——卑贱的生命!这就是他对爱情的定义。
其二,他看不惯他那为人卑琐的伯父已经很久了。他心高气傲,很难容人。实际上,他可能看不惯每一个平平凡凡,庸庸碌碌的人。他总能从那些人身上看出他讨厌的东西来。而一旦你被他看轻后,你在他心中就很难翻身了。他不会给你好言好语听,也不会给你好脸色看,不管你是他长辈还是朋友,或其他什么人。只要他是讨厌你,蔑视你的,你就总能非常及时地从他那高高在上,倨傲无礼的表情中看出讯息来。一句话,他是无意于掩藏他的态度的,他没这个耐心。但如果你成了那个被他所厌恶,所轻视的人之后,你倒也方便,因为这就表示,你的一切行为,他方孝祥,都耻于与你计较了。你把他的衣服撕破,他不会揍你,你砸烂他的名表,他不需要你赔,你要与他争一个位子,他立马起身让给你坐。总之,他再也不屑与你争些什么了。
“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他会这样想。而像他这样的聪明人,难道会看不出他伯父打的算盘吗?但我说了,他是不会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