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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了吗?”他强撑着说。
“你的仇人就值一根指头吗?”
“嘘”的一声,刁荣又吐了一口烟。他擤了擤鼻子,吐了一口痰——冲天的血腥味令他颇为反感。
听到这句不带一点人情味的冷言冷语时,方孝祥不禁怒火中烧。以他当年张扬跋扈的个性,又或者那该死的纱布没有蒙住他的豹子般的眼睛,他就会举刀向他扑过去,但是此时此地,他就像牲口棚里的老牛和羔羊,坚忍地面对宰割。一半自然是环境所迫,另一半却来自于灾祸中的历练,以至于如今他已能像一棵野草或大树那样地以坚不可摧,近乎麻木的意志去承受加在他头上的风霜和雷电。他张开流血的嘴——嘴唇间扯起一道道细细的血丝,他狂笑了一阵,倾刻又复归冷峻——伸出了第二根手指头。
“我是不是还得死?”
“毫无疑问会这样。”刁荣碰了碰他的小手指,“这回你可以挑根小的。”
“让你的怜悯见鬼去吧。”
他像结果他的食指那样在桌板边缘搁上他的中指,他不敢肯定他濒临耗尽的体力能否一刀将这根最粗壮有力的手指割断,因而大口呼吸,似乎想在瞬间培养一点精力。
到时候了,他想,他的呼吸又平稳下来,他在暗暗蓄力。他的整条手臂都是血,有些已经凝固了,像花生的红衣贴住了毛孔,让他难受。迟早都是这么回事,他想定了,鼻腔发出屏住呼吸前的“呜”声,他等待着抗拒又一次致命的剧痛,但手起刀落时,那匕首却“当”地一响,重重地切在了桌板上——他的左手被人以出其不意的速度一把推开了。
“洛雄,”刁荣平淡地说,“替他包扎一下。”
“什么意思?”方孝祥反而恼火地问。
“自己的仇,我让你自己去报。”
第十五章
何老板再也没有心思做他的工了。
方孝祥带着一把猎枪和一柄匕首出门,数月未归。这绝不是什么好兆头。他杀了人,逃了,还是他被人杀了,埋了?——何老板成了中国广州的哈姆雷特。
他每天都去赌场逛逛,却未听到一鳞半爪有关凶杀的事件。赌场的营生井井有条,有一回他还撞见了红眼——彼此在侧身让路时都以异样的眼光打量着对方,红眼更是有一口吞掉他脑袋的意思。
他上过好几趟龟甲山,可以说把山翻了个遍。如果鸟窝里也藏得下人,他连鸟窝都掏。他当然不是为了讨回他那把破枪,而是为一个有时他几乎把他当儿子看待的忘年交的生死未卜而忧心。
他费了好大的心血,打听到了孙小姐家的地址。即使到了孙家门口,他依然认为在孙家找到方孝祥的机率等于铁树开花,不为什么,就凭他对方孝祥的了解。
他敲门的时间刚好过晚上七点。但愿一家人,包括方孝祥都围着电视在看“新闻联播”。他想。
开门的是孙父,用他那双因长年做会计工作而变得分外机灵的小眼睛把何老板堵在门口研究了半天。
我说过,“老板”两字对于何老板来说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我之所以仍然将它放在“何”字的后面,纯粹是为了读着顺溜罢了。全世界城市的中产阶级,都有非比寻常的防范意识——城市越大,人与人之间就越隔阂,这种防范意识也就越强。广州是中国榜上有名的大城市,孙父又是城市中产阶级中的典型,因此不盘问个把小时是不会放一个煤气工模样的陌生男子进门,以便让他熟悉了房间的布局,好在下个月初一或十五,熟门熟路地将他藏在衣柜底下的两万元现金取走。
何老板把自己定位为是方孝祥的朋友,本以为可以顺顺当当地进门讨一杯茶喝,谁知差点没让孙父扼住喉咙,活活掐死。
孙父显然已经到了“谈方色变”的地步,视这个女婿尤如八代仇家。幸好孙母颇能忍让,愠恨之中尚存一息分析能力,认为何老板与方孝祥是两个性质不同的个体,理应区别对待。——进门。泡茶。
简朴的老房子里,除了二老,无一儿孙。靠窗的太师椅上搁着一把二胡,显然孙父已经到了需要每天拉几段阿炳的“二泉映月”或“病中吟”来排忧解闷的地步了。
他们告诉何老板,自“这个畜生”擅自离开医院之日起,他们就没再收到过他的音讯。
“这样也好,”孙父说,“眼不见,心不烦,落个省心。”
何老板点点头。他们又把话题扯到了孙小姐上。二老一个个唉声叹气,没谈几句,孙母就“呜呜”地擦起老泪来,但并不妨碍她口才的发挥。有这样两种女人——第一种:说话与哭不能靠一张嘴巴同时进行;第二种:完全是相辅相成,一把鼻涕一把泪反而有助于谈兴。种种迹象表明,孙母属于后者是当仁不让的。
“也不知方孝祥给我女儿吃了什么迷魂药,”挥泪,“我女儿就是死不了这条心。我说方孝祥这种男人,即使他不主动走掉,我们为父为母的也要极力主张离婚的,更别说他罪孽深重,自己也知道没脸再回来了。但你还年轻啊,何老板,再说现在什么时代了,没必要守活寡吧。我们一面叫她自己留意身边的小伙子,看看有什么合适的人没有——那是肯定有的,你说是吧,何老板,如果拿来跟方孝祥比的话。可她就是不听,我们急了,就把我们私底下挑中的一些小伙子的情况说给她听,有些还有照片,嗨,一个个浓眉大眼,可她,她把照片撕个粉碎,说她这辈子只认方孝祥,别的男人,就是再有钱有势,她都看不上。我说他方孝祥要是永远都不回来了呢,你怎么办?她说她就等到死。你看看,哎哟,何老板,做孽啊,这真是……他方孝祥不就是一个无德无能穷得叮当响的无赖吗?可我的女儿……哎,命贱哪,何老板……”
“孙小姐她人呢,上哪儿去了?”
“她?她嫌我们烦,现在又住回学校宿舍去了,你看看,像不像话,就为了一个……一个……”
孙母说不下去了,哭得太凶,就像风刮得太猛,雨伞打不开。她的话匣子里注满了泪水,言语就只能往肚子里咽了。缺了孙母的加盟,谈话就很难维持下去了。不知怎么的,孙父的态度一直很敌对,进门到现在还没正眼看过何老板。何老板就借故走人了。
第十六章
今天是方孝祥坠入谷中以来重见光明的日子。
他的腿伤和断指的伤都愈合的比预料中的要好,要快。因此,他在谷底走动已经十分自如了,就像在自己家里有时不开灯也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找到要找的东西,去到要去的地方一样。
已是又一年春天了。地气转暖了,谷底的严冬真是难熬啊。寒冷、潮湿、无休无止的漫漫长夜、孤寂、伤痛、恶梦……比监牢没什么两样,甚至更糟。但是逢着下雪天,就会很美妙。裂谷的开口很窄,上面被层层叠叠的灌木所遮蔽,雪下到上面,就像替谷底的人多盖了一层棉被。还能对种种野兽的怪叫起到有效的隔音作用,真是妙不可言。但到了积雪消融,化成淋漓的雪水,稀稀拉拉地往谷底下,那可就苦不堪言了。
他跟刁荣他们说话不多。他本来就拙于言表,冷峻木讷,而他们对他心存芥蒂,也不能畅所欲言。因此,虽几个月过去了,他对他们其实仍知之甚少。他不知道刁荣具体是如何从“澳娱”的赌场总管落到来喝地下水的地步,也不知道他究竟出于何种考虑,而没杀死他。
他问过他,但他说在他康复以前没资格问。而马上,洛雄就会来帮他彻底取下头上的重负了。
洛雄的枪法很好,他总能打到能满足三个成年男人胃口的食物量。要是碰上猎物稀少,而他们又不甘心吃谷底的泥土过日子,洛雄也会冒着被跟踪的危险走出丛林,去某个村镇,大肆采购。这个一开始在方孝祥眼中视作“蛮牛”的汉子,绝非等闲之辈。通过几个月的观察,方孝祥琢磨出这人实在是与刁荣一样,是绝顶高明的人。他精通绝境中的求生术,具备武功和胆识,他也精赌,是刁荣的门徒,祖上世代中医,手艺传到他身上,他若想开张,方圆百里的私人诊所都得关门大吉。更难得的是,作为刁荣的门徒,他忠义两全,他若有背叛之心,一万个刁荣也完蛋了。但同时,他又人品粗暴——这种粗暴又与方孝祥的不同。方孝祥的粗暴主要表现在情绪的难于抑制,易于冲动,而流于鲁莽、轻率,因此方孝祥偏重于这个“暴”字。洛雄的所谓粗暴,则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