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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听的法语,迷人的小姐,这是在巴黎,汉斯回过神来。
来人是露西尔·德·莫雷尔,她的父亲德·莫雷尔子爵是汉斯姨丈的兄弟,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说起来也是亲戚。战前,汉斯到子爵的让-马利庄园度过暑假,并且和子爵的两个孩子――杰拉德和露西尔成了朋友。
十月里,汉斯来巴黎后不久,就遵照母亲的嘱咐,专程到让-马利庄园拜访了子爵。这次拜访并不如汉斯期望的那样令人愉快。现在汉斯的身份变了,庄园上下对他的态度自然也起了变化。更遗憾的是他没有在庄园见到他二个儿时的伙伴。子爵只是冷冷地告诉他:露西尔在巴黎学美术,杰拉德则不知道在美洲的什么地方游荡。
拜访很快结束了。离开时,汉斯开着车有意在庄园兜了一圈,又看到了那些留存在他记忆中的美好景象:葡萄园、树林、山坡、溪流……仍然那么美,却没有了生气。偌大的庄园,除了他,看不见一个人。他知道,那些人,那些眼睛,那些充满仇恨、怀疑的眼睛藏在窗户后、马厩里、树丛中,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他。他感到压抑、凄凉。他确实穿了一身占领军的制服,但他此次拜访并不想拿走任何东西,他只是故地重游,只是想重温一下当年的快乐时光。
汉斯没有再来庄园,而庄园的人们却渐渐意识到这位当年的汉斯少爷实在是他们的福星。让-马利庄园没有像周边的庄园一样住进德国士兵;当德国人下令征用马匹时,让-马利庄园没有一匹马被牵走;战争开始时,庄园里许多男人都参了军,后来有些成了俘虏,大多数都还杳无音讯,不过其中有几个从战俘营逃了出来。起初人们很紧张,因为早就听说过战俘被抓回去的事。但时间一天天过去,并没有德国人到庄园来盘问。让-马利庄园竟成了一处世外桃源,战争跟它没有关系,这里的生活跟战前几乎没有丝毫的改变。这些都是汉斯利用他的特权做到的。
汉斯没有再来庄园,甚至圣诞节也没有来,子爵夫妇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于是,他们让露西尔去看看,如果可能,请汉斯经常回来,就像从前一样……
汉斯被接到了让-马利庄园,在那里渡过了剩余的假期。他被照顾得很好,身体很快便康复了。他又找到了当年的感觉,只是人们不再叫他“汉斯少爷”了,而是称他“上尉”或是“先生”。
从那以后,只要露西尔回庄园,汉斯就会跟她一起回来。在巴黎时,他们也经常见面。汉斯受过非常好的教育,他对于所有的艺术都颇具天赋:绘画、音乐、诗歌……尤其是绘画。汉斯天生对色彩极其敏感,他非常喜爱美术,曾一度向往到巴黎学习,要不是战争,他很有可能会成为一名画家。所以,他跟露西尔在一起时,自然有聊不完的话题。不仅因为和汉斯具有共同的爱好;同样对当年充满着留恋;还因为深深感激汉斯对庄园的保护;更加上重逢时,汉斯的虚弱、无助,多少激发起姑娘心底里的柔情,于是露西尔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本不应该爱的德国人。
头埋在暖和的鸭绒里,不睁开眼睛,汉斯也感觉到明媚的阳光已经照到了脸上。在让-马利庄园二楼向南的卧室里,汉斯总能睡得很踏实,就像在家里一样。
让-马利庄园距离巴黎有两小时的车程。这儿几乎没有战争的痕迹,甚至在晚上,都没有因为灯火管制而关上百叶窗。
是什么遮挡了刺眼的光线?是什么轻抚着肿胀的双眼?汉斯睁开眼睛,一缕青丝扫过他的额头;一片朱唇亲吻着他的面颊;一双黑色的眼睛凝望着他,温情而甜美。幸福爬上了汉斯的眉梢,他伸出手去:秀发如丝般幼滑;肌肤如雪般洁白;心爱的人儿当真就在眼前。
“该起来了,亲爱的。”
手指抽动了一下,它触摸下的脸庞已然变换,卡拉成了露西尔,又是梦,又是幻觉。
对于汉斯脸上时常闪过的恍惚,露西尔已经习以为常了,她认为这是一种对身份转换的不适应。事实上,她觉得这是汉斯最迷人的时刻之一。露西尔注视着那张精致的脸,抚摸着那头顺滑的金发。她仍然不太敢正视汉斯浅灰色的眼睛,瞳孔的颜色太淡了,淡得都不像真的了,让人觉得那不太可能是有生命的东西。以前可不是这样的,露西尔心想,小时候的汉斯很可爱,眼睛很迷人。当然,她知道汉斯并没有变,还是以前的汉斯。
“几点了?”说着,汉斯抬起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哇啊,都九点了。
“你昨天回来得很晚吧。昨晚上我们喝多了,我最后记得的时间是过了午夜。”
“嗯,大概是凌晨两点。”
“这么晚,该让你多睡会儿的,可是客人们就要到了。”露西尔在汉斯的嘴唇上亲了一下,直起身来,有些怪罪他,“我跟你说过的,如果工作晚了,就不要来了,路上太危险了。”
“那怎么可以,说好了的。”汉斯笑了笑,确实半夜里一个人开车还真有点紧张,不要忘了这是在敌国的土地上。
但是,今天不是一个普通的日子。汉斯知道露西尔非常希望他来。
两天前,在美洲游荡了近两年的杰拉德突然回来了。露西尔跟他说过杰拉德的事:杰拉德是个浪子。为了远离父母,不受管束,他自作主张去英国读书。毕业后,大概是还没有玩够,又找了个借口去了美国。当时,子爵很生气,一提起儿子就大骂他是不孝子。后来战争爆发了,子爵夫妇也就不要儿子回来了。不管怎样,美洲没有战争,呆在那儿,比在欧洲安全多了。
儿子回来了,子爵夫妇自然非常高兴。现在已是五月,天气渐渐暖和,于是他们决定邀请了一些朋友和邻居一起打猎,庆祝一下,时间就在今天。
“一会儿客人们到了就出发,晚餐设在场院里,烧烤、跳舞,那会很热闹。” 露西尔走过去,拉开窗帘,“今天天气多好啊,正适合打猎,你快起来吧。”姑娘从沙发上拿起一件褐色的皮质狩猎服,“你看,这是我给你准备的,你穿上一定很漂亮。”
汉斯支起上身,看了看衣服,沙发上还有皮腰带和短剑,很是齐全。他没有答话,垂下眼睛,表情冷漠。
看到汉斯的神情,露西尔扔下衣服,跑过来,跪在床前,拉起他的手,恳求道:“亲爱的,就这一次,好吗?为了我,就一次。”
露西尔一直希望汉斯在庄园时能穿便装,为此她为汉斯准备了足够的衣服,但是汉斯就是不答应,他认为这是原则问题,根本没有商量的可能。既然你接受了我,难道就不能接受我这身军装吗?既然我保护了庄园,保护了庄园里的人,保护了这里的生活方式,难道我就没有权利在他们面前保持我――德国军人的尊严吗?可是今天……
面对露西尔期待的目光,过了好一会儿,汉斯终于点头了。
姑娘幸福地笑了,她又深深地吻了他,温柔地说:“谢谢!”露西尔站起来,向门口跑去,“我这就去把另一个懒虫也揪起来,主角可是不能迟到的。”
露西尔走了以后,汉斯又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她刚才真是非常幸福,非常满足,仅仅是我答应了她这个小小的要求。也许我早该答应她,归根到底,她这样做是为了我的安全,为了我们的爱情。但这是自欺欺人,我们都在自欺欺人。露西尔以为:我不穿军装,就能改变我的身份吗?庄园里的人就真的把我当成了自己人,真的不再恨我了吗?我不也时常把露西尔当成卡拉,把这里当成家,为了躲避孤独,寻求快乐,接受了露西尔的爱情。
汉斯迅速穿戴整齐,衣服确实很合身。虽然他知道,待会儿打猎用的是双管猎枪,但他还是把“卢格”手枪别在了腰间。
四十一、震惊
杰拉德的房门大开着,里面传出露西尔欢快的笑声。
“汉斯,你快来,快来看这些照片。” 汉斯从走廊经过时,露西尔把他叫了进去。
屋子里很乱,桌上、地上、椅子上到处都是衣服、书和杂物,行李还没有整理好,有的箱子都没有打开。这也难怪,出门六年,东西自然很多,可不是一天两天能够收拾得好的。
凌乱的床上堆着几本相册,一个纸盒里放着一些零散的照片,露西尔正趴在床上,翘着两条穿着皮靴的长腿,兴致勃勃地翻看着照片。
“哦,汉斯,你看这张。”露西尔把看过的照片递给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