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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回音:在东周列国里胡乱穿行-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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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宋殇公为了杀掉堂弟公子冯解决王位的后顾之忧而发起战争不同,郑庄公聪明得多。他一开始就申明了自己的观点:我与宋国无冤无仇,根本不想打这场糊涂仗。可如今周王命我###宋殇公的不臣(不朝见不进贡)之罪,我身为周朝卿士,不得不殚精竭虑以不负使命啊!

  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

  非也!

  如果真要追究不臣之罪,他郑庄公也绝对逃不脱。下面,我们且看看他的表现。

  我们知道,郑庄公即位后,仍代其父郑武公为周朝卿士,行辅政之职。但是,郑庄公占着茅坑不拉屎,一门心思只顾经营着自家那块地,借如周面君辅政之名,行杀弟离母之实。

  庄公久不供职,周平王也便不高兴,起了分政于虢公忌父的念头。郑庄公截获情报,即日如周朝见,逼得周平王把太子狐送到郑国作了人质,方才留周辅政。

  别看庄公“掘地见母”博得一片至孝的赞美,可是周平王生病后,他也未放太子狐归朝侍疾。直到平王死后才让他回来,致其“痛父之死,未得侍疾含殓,哀痛过甚,到周而薨。”一刻天子也没做成。

  周桓王可比他爷爷平王有骨气,不愿坐而受制,就对郑庄公说:你是先王的大臣,我不敢强留在身边委屈了你,你请自便,今后多多休息少操心吧。

  庄公心道,走着瞧,于是愤愤然回了国,谋思报复之计。但他毕竟是忠臣之后,到底不敢直接发兵去破了周城。何况他也明白,忠孝的门面可千万还不能拆,图一时痛快杀了周桓王泄恨,只会激起诸侯众怒,实在不划算。

  但此恨不报,心不能平。于是他就打起了擦边球,派祭仲帅兵到周朝边境,说郑国今年遭受了特大自然灾害,粮食不够,特向天朝借粮解饥。守将当然不会答应,可是不答应有什么用呢?郑兵强盛,不管三七二十一,自行将温洛之地和成周郊外的庄稼收割得一干二净。周桓王奈何不得,明###里骂娘,表面也只得摆出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模样,美其名曰是要感化庄公,让他来负荆请罪悔过自新。不过,事实告诉我们,自首的号召显然并不管用。

  所以说,一个敢拿天子之子当人质、敢强行收割天子的庄稼的人,哪有资格去###人家不朝见不进贡之罪呢?让一个大罪犯去###一个小罪犯,怎么看都像一个笑话。

  但是很奇怪,郑庄公还真敢说自己是在忠心耿耿地替天子办事,是奉旨伐宋。他能让大家都信而不疑,让齐鲁两个大国响应号召跟在屁股后面帮忙,不仅打败了宋国,还教训了不听号召的蔡卫成许等国,如果屁股不干净,就很难达到这个效果。那么,他是怎样让屁股干净起来的呢?

  原来,这又是郑庄公的一次成功策划。

  宋国爵尊国大,连天子都以宾礼待之,不是说打就打这么简单。开战之前,必须找个正当理由,做到师出有名才行。于是郑庄公带着祭仲,去朝见周王,寻找机会。桓王本来就不喜欢郑庄公,又想起他盗割麦禾之事,也不设宴,反倒送了十车黍米,嘲讽道:这个拿去度荒填肚子吧。周公黑肩倒是说了不少好听的,又私赠了彩缯二车。庄公正是用这些东西,来了一次“王命秀”。正如祭仲所说:“郑之朝王,邻国莫不知之。今将周公所赠彩帛,分布于十车之上,外用锦袱覆盖。出都之日,宣言‘王赐’。再加彤弓弧矢,假说:‘宋公久缺朝贡,主公亲承王命,率兵讨之。’以此号召列国,有不应者,即系抗命。重大其事,诸侯必然信从。宋虽大国,其能当奉命之师乎!”于是庄公出了周境后一路照此宣扬,郑重其事,闻者无不信以为真。连好战的宋殇公也感到害怕,赶快请卫宣公出面摆平这事儿。卫宣公于是联合齐侯,想在他们之间做个和事佬。但庄公这时身负王命,就如手中得了尚方宝剑一般,哪里还会受他们摆布?倒把和事佬齐侯拉到自己这方来帮忙了,鲁国也派出公子翚为将带兵助郑。于是,三国兵合一处,浩浩荡荡地直扑宋国。

  “兵至有名,万无不胜。”庄公就这样“名正言顺”地狠狠教训了宋国一场。

  庄公假命伐宋,所谓“王命”虽然是假的,不过当时真相未明,便跟真的效果一样。后来,我们熟知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招儿,大概就是师承于此。它们的共同点,就是为自己的行动先打造一种政治上的优势,涂上一层尚方宝剑的颜色。不要小看这个,封建社会里,“王”、“皇”、“帝”就是“天子”,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君权神授,“天子”也几乎就是正义的象征。所以张仪向秦惠王说:“挟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听,此王业也。”(《战国策&;#8226;秦策》)而毛玠对曹操说的“夫兵义者胜,守位以财,宜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畜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三国志&;#8226;魏书》)也就是这个道理。庄公和曹操,正是看准了这一点。

  到了如今,虽然已无王命可借,也无天子可挟,但这种喜欢标榜自己是“奉旨XX”的思想,仍旧根植在人们的头脑里。甚至有不少鲁迅先生上世纪三十年代发现的“拉大旗作为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呼别人;小不如意,就倚势(!)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横暴者。”

  虽然先生说这是属于“首先要扫荡的”,但只要“虎皮”还足以影响事件的发展与结果,我们便永远也别指望“扫荡”能起多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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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美男赠我一冷箭

  
  鲁隐公十一年五月,因为许国没有响应自己伐宋的号召,郑庄公决定出兵###。为鼓舞士气扬其军威,出征之前,庄公先在国内搞了次大阅兵。

  择好吉日,阅兵仪式在咚咚战鼓中正式拉开了帷幕。教场里,那面绣着“奉天讨罪”的“蝥弧”大旗正在兵车上迎风招展,摆明着这又是要奉旨出征了。大家可别小看了这面大旗,那旗竿虽然不是用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做的,但也比关云长的刀柄要长得多也粗得多。三丈三的粗铁棒,加上一丈二尺的旗面,外搭二十四个装饰用的金铃,你想想有多重。即使后来的楚霸王,恐怕都轻易奈何它不得。想想先人们的神力,我们还真是不得不悲哀,如今怎么都一个个变得手无缚鸡之力了呢?

  庄公的目光从将士们的身上掠过,微笑着停留在这面大旗上。他传令:“有能手执大旗,步履如常者,拜为先锋,即以辂车赐之。”哪知话音未落,就见大夫瑕叔盈上前,一只手紧握旗竿,拔起来前三步后三步,气都没喘一口。士兵们纷纷喝采,掌声雷动。瑕叔盈心中得意,大叫:“御人何在?为我驾车!”正欲去讨先锋令,却听得一声“且慢”,只见一员大将出列,口里说道:“拿着旗帜走几步,简直太容易了,且看我来舞旗。”此人是谁?原来是我们的老朋友,献计全了庄公孝名的颍考叔。只见考叔拔起旗竿,将那旗帜“左旋右转,如长枪一般,舞得呼呼的响。”看着那旗卷旗舒,士兵们手也忘了拍,一个个张大嘴巴安静得出奇。庄公大喜:“颍大夫真是虎臣!你就驾这辆车给我做先锋官吧。”这时,兵士们才轰然叫起好来。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今日之阅兵式也可算功德圆满了。哪知,此时偏偏又走出个不服气的帅哥来。这位少年将军,名唤公孙阏,字子都,其美貌可是大大有名的,按小说中的记载,那是“面如傅粉,唇若涂朱”,这两句文人用得太滥,也未见得怎么好;但他真不是普通的帅,因为满口仁义道德的亚圣孟夫子都对他的容貌赞不绝口: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也就是说,这位帅哥可是天下第一脸蛋,除了瞎子,谁都知道他简直帅呆了。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那时的女子,都悄悄地把心上人当作子都,所以《诗经》里那个约会的女子在男朋友还没来的时候说:“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子都指着考叔道:“你能舞旗,我就不会舞吗?先把车子留下,咱们见过真章再说。”大步上前就要夺旗。

  考叔见他来势凶猛,便赶着车往大路上跑。子都回头从兵器架上掣起一柄方天画戟,随后赶去。可惜考叔已经去远,追之不及了。庄公也派人传语劝解说:算了吧,子都;你的武艺我们都知道,现在也不用和考叔争,我另外给你一辆战车就是了。子都只得怒气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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