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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初次普查后,除诺基亚外,几无任何厂商重视或建立起相关机制,要求一线人员持续上报及修订零售店相关数据。
如果普查总量能接近四万个左右的零售店,并从中筛选出二万个经营状况较佳的建立起业务合作关系,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一个水平,至今也仅有一两个厂商做得到。
绝大多数手机品牌尤其是国内厂家,产品能够进入(或“覆盖”)的零售店最多才几千个,且良莠不分。
全国性的分销商至少需要一支1000…2000人的基层队伍,平均每人管理两到三个区县,10…20个零售店,才能将相应的销售与市场工作做得较为细致。
而一般厂商驻各省办事处最多也就那么几口人。
苹果自始至终就一款手机产品,年销量数千万台,卖到了全世界,已经卖了好几年(其间Iphone虽几经扩容及改进,但外型与功能的变化实际上并不大,生命周期亦远远未完结),而国产手机品牌年销量最高的不足千万台,单款产品最多不到百万台,生命周期往往不过几个月,销售区域尚做不到遍布全中国。
此外,所有国内手机厂商(包括黑手机、山寨机在内成千上万家企业)的效益加起来可能还抵不上一个苹果!
2。2
销售计划的制订,比较科学的方式,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即先估测每个零售店下一月度的预期销量(追索零售店前几个月乃至往年同期的历史销量,类比而得出,应该不是很难),再汇总调整而形成全国性的总体计划。
但各手机厂商实际上的计划模式却是“自上而下”,即在库存与生产计划的基础上形成销售计划,至今仍然是以产定销而非以销定产,然后将全国性的总体销售计划分配至各省市区县再进一步分解到各零售店。
其它行业,只怕也差不多。
虽然工厂的生产计划也参考调研公司提供的市场容量(即终端零售销量)报告,但对于调研公司声称在全国范围内拥有3000…6000个采样点,我一直持怀疑态度。
我所熟悉很多省市的知名零售店或连锁与市场调研公司之间往往并无联系,销售数据在没有利益的情况下从不外泄,即便给点甜头,得到的只怕仍是它们编造出来的假数据。
此外,调研公司利用有限数据采取各种数学模型估测出来的应是针对所有零售店而言的整体市场容量,而与厂商有着直接或间接业务关系的零售店往往不超过两万个。
间接是指一些零售店虽然不直接从厂商处进货,但可能会从其它与厂商有合作关系的零销店分一点货;而与此同时,一些零售店虽然与厂商签有协议,但长期不进货,合作关系已名存实亡。
也即针对*万个零售店生产出来的产品销售任务须得由这两万个左右的零售店来完成。
分配给零售店的任务量要远远大于其实际销售能力,罔顾零售店仓库里堆积着若按正常销售速度还能够卖上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商品!
是以不需要基层业务人员再持续精确了解及时上报修订零售店相关经营数据,否则,销售任务哪里分配得下去! 。。
2。3
合作经销商或零售店上得贼船下船难,若完不成厂商每月分配的提货任务,那怕就差一台,也拿不到折让或返利。
一些品牌的手机,经销商与零售店以接近甚至低于进货价销售,利润主要来源于厂商按月或季给予的折让或返利,且只能在其后订货时使用,以冲减货款,而并非返现。
对于超过合作经销商与零售店现实销售能力压货囤积下来的庞大商品,实际上各厂商是暗地里纵容下级经销商与零售店将之再“分”给他人甚至“窜”出其销售区域——名义上所有手机厂商都实行分区销售,即在厂商划定区域内的经销商不得将商品销往区域外,零售店不能批发,否则,将予处罚及产品有故障不予调换。
“窜货”的兴起,起初源于销售压力太大,经销商或零售店将有把握自行销售的那部分商品留下,而将过剩的以接近甚至低于底价(进货价减返利与折让)转让给其它与厂商没有合作关系且在自己销售区域之外的经销商或零售店(避免对自己的正常销售形成冲击)。
即便是略有亏损,只要自行销售的那部分商品所带来的利润能够加以弥补就行。
多余的商品迅速变现不仅降低了运营资金需求及可预防滞销将带来的贬值风险。
经营规模越大、销量与提货量越大的经销商或零售连锁得到的折让或返利往往会更多一点,如再减掉厂商以类货币形式给予的各种市场支持(规模较小的零售店就不用指望了),实际上底价还要更低一些,很快就发现窜货同样有利可图。
在底价之上每台略加几块钱、十几块钱甚至几十块钱(仍然低于其它中小型零售店从厂商处提货的底价),往外一扔,回笼的资金再从厂商处提货,接着再往外扔……
虽然单次窜货的利润看似要低于甚至远低于直接零售,但由于周转速度极快,整体的资金利润率甚至比零售还高出许多。
提货量因此而进一步急剧放大,与厂商议价的底气更足能力更强,不仅不再畏惧厂商压货,反而甘之如饴,尤其对于紧俏品种,还唯恐厂商供应不足!
一个全国性的窜货网络迅速成形,几乎没有任何经销商与零售店能置身度外,甚至出现了专门的中间商以及遍布全国的窜货市场。
中间商从库存较大急于变现的经销商或零售连锁那里甚至直接从厂商处以现金低价大单接货,再分发至全国各地窜货市场。
相较于向本地经销商与零售店压货,往外窜则要轻松愉快得多,轻易就能完成每月看似不可能实现巨大的销售任务,是以厂商驻各地分公司或办事处人员亦多热衷于窜货,克扣原本应配发给本地经销商与零售店的各类市场物资及费用,倾全力以配合。
通过窜货网络,手机商品的流通骤然提速,只要有五块钱的价差存在,就可以坐上汽车,一夜之间从深圳到福建,而如果有十块钱的价差,就可以上飞机,一日之内从上海到北京。
窜货市场或中间商的仓库里,有原本由厂商分发至全国各地的商品(哪便宜从哪来,哪里有需求到哪里去),再多转运一次,交通运输部门须得着实好好地感谢这些中间商。
中小型零售店从窜货市场拿货一台起提,没有厂商所定超高任务量的压力,而价格则基本上与从厂商处进货一致甚至更低,且直接以底价结款而无需再等一个月或季度甚至更长时间待厂商返还暂扣的折让与返利。
对于之前未与厂商合作的那部分零售店而言,不如弄点窜货来卖反而轻松愉快,而原本与厂商签有供货协议的零售店也开始逐量采购及销售窜货。
大型零售店或连锁,当与厂商合作较为密切时部分品牌或型号商品的本地采购价有足够优势就窜出去,而当与厂商关系一般甚至恶劣时本地采购价压不下来就从外面窜进来。但一般不从窜货市场拿货,而是直接与中间商或第一手货源处联络。
2。4
同一款手机商品的底价,在不同零售店几乎都不一样,再加上各类型零售店不同的营销模式(有的仅零售,有的批零兼营,既然可以低于成本大批量窜货,未尝就不可低于成本价零售——相同型号的手机商品部分亏、部分盈)及销售策略(有的零售店选择部分机型以超低价甚至负利润销售作为噱头吸引消费者,而待购买时再引导消费者将注意力转向其它利润高的机型——不同型号的手机商品部分亏、部分盈),更有新兴的综合性电器连锁如国美、苏宁,在特殊时期或一些重大日子里就是将所有型号的手机商品统统亏着卖也没关系——阶段性亏、阶段性盈,最终能做到整体盈利就行。
是以即使门挨着门或面对着面的两个零售店,同一款手机的标价都可能不一致或即使标价相似最终售价也不一样,更无论说不同的省市区县。
经济发达与竞争激烈的地方市场平均价格一般要低于甚至远低于厂商的指导零售价,倒反而是边远省份价格体系保持得较好,基本上能与厂商的指导零售价持平甚至略高。发源于西南地区但在全国都很有名气的“成都迅捷”很早就机敏地挺进了周边省份。
此外,市区相对较低,郊县相对偏高,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在市区已经饱和的情况下,各零售连锁如今都在向郊县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