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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首推“六严禁”,下达“禁酒令”,使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不要小看小小禁酒令,它毕竟是中国政府的第一个“禁酒令”。“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党风喝坏胃”,“天天举杯就犯愁,莫把举杯变胃悲”,这些都是在中国近些年来摆在每一个干部面前的严峻事实。这六个禁止就是:一是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二是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三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四是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五是严禁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六是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
“禁酒令”还严令指出,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要着力纠正和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强行劝酒、斗酒、酗酒,以及酒后滋事、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革除饮酒中的陋习,带头培育健康的生活情趣,少端酒杯多办事,少说酒话讲实话,少沾酒气接地气,少耍酒疯护党风,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这四多四少就构成了禁酒令的主题,将作为扬新风树正气的一道扎实铁令、百年铁规载入党的第一个光辉百年的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