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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自行车的人-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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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的选择说:“不,老爷,这关乎尊重。”吃点冰吧,买个雪糕吃,饮冰室随从率性的想——可这也很难。第一,他要找车棚。而且目前他还忘了去那的路。还为此烦躁苦恼。第二,并没有卖雪糕的。有些冷饮小摊并不热闹,虽然看上去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走近时,发现衰老的老人收拾着一大堆破烂打算去废品收购站卖个好价钱;破陋的凉伞上面不时露出几个三角口,把不友好的光斑投在老人额头;用棉布维持着的像是二手冰柜的最后一丝冷气,上面缠满了碎塑料条;接引了许久的电线不知从哪个阴暗的小巷延伸至此,一路上被来往的汽车压得面目全非;小摊后面是一片拆毁了的废墟,老人和他奄奄一息小摊的摆在废墟边上,看上去就要被废墟吞没,因为那废墟是那样广袤,四周的广厦远离废墟和小摊,留下这片耸人听闻的空旷。一阵风吹来,甚至掀起了一道土墙,淹没了这场幻境,墙盖住了废墟,老人还在那坐着,等着他的顾客,比如李晓这样的人,他大可先去把他的那堆财富兑现出来。可他没有,他守着他的小摊。如果李晓倒退十三岁,他会写一篇作文歌颂他,亦如那时的某篇课文所歌颂的——大雪纷飞的道口,看道工人面对空空如也的街道不知是在欣赏那漫天的雪景还是刻职尽忠。总之有人歌颂了他,为他的敬业。李晓会写道:“大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太阳毒辣辣的,晒得老人很焦渴,他也一定会焦渴,因为虽然他是卖冰棍的。他的凉伞已经烂得没多少作用,可他没有去找个荫凉的地方乘乘凉,他为了让我们这些小孩子都能吃到冰棍儿一直坚守在他的岗位上,这是多么崇高的品质啊!啊!啊!啊!老人我向你献礼!”不知那时的献礼在今天还留下多少?那时的敬业在今天意味着什么?但作文的风格却是代代传承,因为在上小学的表弟表妹作文本上李晓不止一次为这种继承自己浓郁抒情风格的文风大笑不止。李晓不知该继续回忆自己的童年还是去买冰棍,他甚至都想回去,回去找到那个他没叫住的小孩,和他弹玻璃珠——他应该寻找,行走,他之前决定的。“会在路上碰到另外一个车棚,这就是运气了”李晓很欣赏一句话“命运?当他希望见到你时,他会自己来找你的。”——牛头人酋长凯恩。血蹄。车棚找到他了。李晓一瞬间为宿命的重逢感到欣喜,因为它证明了李晓宿命感所带给他的真实回报。令人疑虑的是,这是过去那个车棚吗?这个问题重要吗?他是车棚,而且依然有一个看门人,这已足够。

  李晓打算径直进去,像第一次所作的那样。很多人告诫他不要询问守卫,那是自报家门——我是新来的——人们往往欺生。他进去了,有点窃喜,打算好好寻找一番。跃跃欲试。构思一个寻找的计划。“咳,您过来。”等待许久的客套和怎么又是你的不解。车棚不知是否照旧,但守门人大概确定他见过李晓,可能被他这样叫住的人不多,所以李晓被他记住了。“你那来的?”这次变成了排沓和倦怠。“是不是就往里进啊?”“问你呢,那来的?这是什么地方,人人都可以进是吧?那还怎么管理啊?”“领导如果订立了我工作的权限,那我就要使用它,因为他并不是滥用的权限,最让你们这些人无法理解的,也是我最想告诉你们这些人的是它被创立了,并且包含着无限的合理性,明白么?或许您并不知道一些规则”他换成了您,当然是充分考虑到自己之前所说得和接下来所说地包含的神圣性所要求的那份俨然——您——并不是礼貌“介绍信,您得有东西证明您能够进去,我听说有人会给你们这些人介绍信,但如果您今天没有的话那就证明昨天没有,之前也没有。您可以考虑先去取得那样的证明,因为您了解制度是为大家而定,如果人人都不遵守那还干吗设立他,我知道您会受到世俗观点的影响——一切都是扯淡,蛛网只能捞住小虫子,我所说得更是用扯淡的方式明晰扯淡的本质——是扯淡中的扯淡。但是请注意,我们是在讨论制度,而不是讨论扯淡。正如您见到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可以自称行走在神圣与世俗交界处的paladin。因为我无数次的拒绝了您们这类人的进犯”他得意的偷笑了下,说到了神圣,讲到了paladin,问题已经被拉到一个对他有力的方向上,可是引入宗教学的理论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宗教的狂热不自觉的感染了他,或者在潜意识中对自己那份工作的热爱的信仰的源泉在对李晓的张牙舞爪——只是是言语方面的——中被挖掘出来,目前已经不再是那个蛆虫的看门人,再卑微再渺小的职业被披上了这神圣为外衣,都发出了天国般暖暖的光。虽然李晓觉得他的光明包裹着他的暴戾还是他的暴戾包含着被称作光明的成分,都让人恶心——恶心人的人无法自觉,这就是偏执的迷茫。看门人在这过程中实现了自己的升华:他好像听到天空传来一个声音“现实的神爱你们”李晓目前无法再对他表现蔑视与不屑,那很无力,他占尽优势。面对一个神圣者,李晓颇感无奈。所以只能对他那一如既往狗一般的坐姿大加轻视。同时幻想,那个李晓从没有也肯本不可能见到的领导只不过甩了甩手说:不是本校学生不得入内。一个普通人的声音就这样被制度扩大到雷霆万钧。“我知道您很想进去,但就算有熟人在里面您也不能够,几千个人怎么管理?你干吗的?你那来的?”接下来李晓疲惫的解释了自己对找不到了的自行车的思念,面对他可笑的无理的问题喃喃了几句。“你昨天晚上睡在这里吧?你今天什么时候出去的?”这下李晓被问住了,“他在说什么啊?我昨晚睡在车棚?他干吗有这样的问题?”“您说什么”“你昨晚上就进去了,在这睡的吧?”“我刚过来啊。”“我干吗要胆小的回答这头猪的蠢问题,仅仅是因为我接近了这个蠢地方吗?”李晓正在愤愤的想。“刚过来,嗅”表示都懒地揭穿李晓的谎言“刚来穿成这样啊?得,得,您别在这站着,您快该去哪去哪,赶紧走。”李晓这时发现,自己穿着拖鞋,衬衣像睡衣一样搭在身上,而且为了显示旷达还不系袖扣,袖口夸张的张开耷拉着垂向地面。他要长得帅点会被认为具有出尘的时尚气息,现在也只好被认为是穿着睡衣就往车棚闯的社会闲散人员——作为货真价实的社会贤达,一字之差“闲杂”不是“贤达”,又长得困难点的李晓走吧,留下趾高气扬的宗教胜利者品尝胜利的美酒,李晓很没酒量,面对那个痛饮胜利美酒的幸福的人并不羡慕。可车子呢?李晓钟爱的小巧的自行车,连是不是在这个车棚都不能确定,就像之前所作的,李晓的徒劳终于愈发的明显。李晓想找到它,无论它在哪个车棚,在不在车棚。李晓终究要找到他。如果不那样,他就会寄希有一天有人推着他的车子走到他面前,告诉他:这是你的。或者说:还给你。抑或询问他:这是你的吧?李晓希望有一天发生这样的事以至不曾考虑这件事有没有可能。希望在李晓的脑子里呆久了变成固有的看法,李晓现在时常会想:看来有一天我的自行车自己就回来了。既然是这样,干吗还找呢?得到了确切的答复:会回来的!还要四处奔走的寻找,这是一种强迫症吧?或者是不等不靠的主动精神在作祟?李晓为这件事做了努力,虽然不确定会不会对再次触到自己的自行车有所帮助——见到自行车与现在,之间的间隔会缩短;甚至可能在下一秒就见到它,天哪,它也许就在那个转角,拐过去就看到了;自己契而不舍得找那辆可爱的小红自行车,还不时想起自己握着它时的美好记忆。加大了那令人心神迷醉的事情发生的可能性——这会有一个概率。这时他穿着大学时的安踏拖鞋。一只橙黄,一只铁青。炫耀的造型,张扬的颜色。想起某个夏天的自己是个大学生。穿着拖鞋,游走在学校,李晓觉得这像是聂鲁达赤脚睡在广场,之后写下几篇诗歌。

第二章 大学
记得那年夏天,李晓坐在床上抽烟。窗外是本城明媚的夏季,里面有很多女孩子,她们是这所大学的学生。有的是很漂亮,穿着韩式的摆裙,还有一条七分裤或九分裤?脚上穿着一种感觉很简约的女式凉鞋,貌似有一种品牌叫百丽的很好看,广告词是百变所以美丽。那些女孩子的脚大多很漂亮,小巧纤细,很能代表她们的身材。然后再配上带着常青藤一样系带的凉鞋,给人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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