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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刺目残忍。
他痛得撕心裂肺,抱着女孩,浑身颤抖。
女孩躺在他的怀中。
不,女孩不能走,她不能再闭上双眼,不能!
冰凌,你答应过我的,你再也不离开我的,你忘了吗?忘了吗?他拼命摇着女孩,撕心裂肺地喊,绝望与痛苦一并袭来,自己怎能再一次忍受失去她的煎熬?
女孩微笑着摇了摇头,白皙而修长的手指颤抖着拭去他滚烫的泪珠,用微弱的声音说道:峥,不要悲伤,就算我人走了,我的心也不会离开你,我会换一种方式,延续对你的爱,相信我,我一直都在……
手沉沉地滑落下去,女孩微笑着闭上了双眼,一颗晶莹的泪珠从眼角处悄然滑下,漫天弥漫着飞舞的百合。
相信我,我一直都在……
胸前那片被血染成的鲜红,像是一朵大大的血莲花,在天与地之间放大。
盛开,清晰,刺目……
“冰凌,冰凌,不要走,不要走……”叶峥从床上惊醒,想起刚才的梦魇,还直冒冷汗,可是,又看见冰凌了,她还是那么美,那么纯真。这半年,冰凌离开的半年,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在梦里,总是先有美丽浪漫的情节,而后一声巨响打破所有的宁静,天地变得不安,妖魔鬼怪横行,冰凌一次又一次倒下,自己一声又一声绝望无助的呐喊,以及一便又一遍的心绞。
“相信我,我一直都在。”叶峥轻轻重复着这句话。
你真的一直都在吗?就在我身边陪着我吗?
叶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阳光一下子温柔地洒满房间。六月天,孩子气的脸,这一秒还万里晴空,也许下一秒就是乌云密布,他又想起刚才的梦景,天,总是变幻无常。
冰凌此刻你在天边看着我吗?
我相信你一定在的,因为你说过,你一直都在,你一直都在……
冰凌,你要为我加油哦,今天我正式工作的第一天,心里有点小紧张呢。
还有就是,今天,也是我生日,不过,这似乎已不再重要了。
叶峥和菲儿两人坐在桌前吃着早饭,他看着坐在对面的菲儿,当初那个唱《拨浪鼓》的小女孩如今已是亭亭玉立的小女生了,自己是不是也由17岁的稚嫩渐渐变为24岁的成熟了呢?
“菲儿,哥哥今天要上班了,你自己一个人呆在家里玩,可以吗?”叶峥问道。
“当然行了,哥哥,你放心忙你的去吧,不用担心我,我就快是中学生了。”菲儿调皮地笑了笑,摆了个“OK”的手势。
“那你告诉哥哥,你今天都打算干些什么啊?”
“这是个秘密。”菲儿故作神秘地说,“不能告诉你。”然后一脸得意。
“鬼丫头。”叶峥敲了下他的脑袋,“不说就不说,有什么了不起。”
“可是哥哥……”
“嗯,干吗?”
“现在距九月份开学还有三个月呢,你又要上班,那以后90多天家里都是只有我一个人,都没人在家陪我,多闷啊!”
是啊,菲儿倒是提醒了自己,且不说她一个人在家无聊,那么大的一幢公寓,就把她一个人丢在里面,自己也不放心啊。何况,那么大的房子也需要有个人打扫。叶峥想了想,说,“要不,哥哥雇个保姆来陪你,怎么样?”
“哇,好耶,这样我就可以下象棋,围棋了。”菲儿高兴地说,“还可以陪我说说话,做做游戏,多好!”
看菲儿那么开心,叶峥也忍不住笑了。
雇个保姆,嗯,就这么定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年少的画2
第一天上班,会遇到哪些状况呢?叶峥开着车,朝公司的方向疾驰而去,看着路边的树一棵接一棵地向后倒,心里很是忐忑。为了能够顺利出师,几天前就准备好了身为一名总经理所必需的行头,穿西装,打领带,穿皮鞋,这种格式化的穿着,向来是自己最不屑的,此刻却不敢有丝毫马虎。看镜子里的那个全新的自己,真的是陌生得很啊!
为什么当白领就一定要这么束缚自己呢?一身休闲,多自在,多舒服!天地良心绝对是个真理,只是还没为古板的世人所接受。
停放好了车,叶峥看着蓝天,“冰凌,我可以的,对不对?”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整整衣装,庄重地朝大门走去,冰凌正微笑地看着我呢,不能让她失望。
仰望,这幢楼有二十多层,一二层是经销部,上面才是办公的地方。不愧是羽雁公司,果然够气势。
刚进大厅,工作人员立刻就迎了上来:“您就是总裁新派来的总经理叶峥吧?”
“对,我就是叶峥。”叶峥忙应。
几位工作人员簇拥叶峥朝电梯走去,而叶峥也一改平时的冷漠,礼貌地笑着,神经都快变得僵硬,这样的尴尬怕是还得再维持几天,谁让自己是总经理,是头儿呢?
两道电梯紧紧相临,一上一下,静静地移动仿佛流淌着一曲完美的旋律,来回于电梯的,除了公司的职员,少不了的,自然是顾客。叶峥被簇拥着顺着电梯缓缓上升,带着自己的豪情壮志,放飞蓝天,在简单的风景中,如同拉响了和弦,隐隐回荡。这样的排场,甚是引人注目。
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女,正下着电梯,无法避免地注意到了边上正接近自己的叶峥,然后是一阵习以为常的尖叫。
“哇,看,那个被围住的男生超帅!”
“天啊,怎么会有那么帅的男生,比偶像剧里的男主角都来得帅!”
“而且好象很有内涵呢……西装打扮,有来头……”
女孩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什么嘛,虽说自己从小到大一直都是校园的风云人物,但毕竟也长大了,可不想以后的工作里还充斥着这些无聊的东西,可除了无可奈何,也不知该说些什么,身边的女工作人员脸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那群女孩的后面,站着一位女孩,瘦弱的身子,背着把大大的吉他,头发散落在肩上,上面还扎着简单随性的细碎辫子,穿着浅绿色的T恤,雪白色的中裤,雪白色的运动鞋,清雅娟秀的面庞,细长乌黑的直发,充满了古典的情韵,和前面那群穿透背装超短裤的女孩相比,自然是远胜N筹,像是都市绚景下最清新的风景。
女孩没有被前面聒噪的尖叫所吸引,也没有对右前方正接近自己的男孩感到兴趣,在她看来,这不过是有钱人家公主王子的童话,而自己,是永远也不可能走进去。阿俊,音乐,是她这么多年坚持下来唯一的理由,好像只要有他们在,再大的痛苦,她都能承受。
女孩的眼神有些空,心里憋了些委屈,但好像又的的确确是自己错了,是的,只能怪自己,不该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出现的,女孩默默地想着,都是自己不好。
惊叹的尖叫依旧在蔓延。近了,近了,双方的距离渐渐接近,几个女孩慌忙地伸出了小手,试图与这位童话中的王子握手,也为自己的青春再划上绚烂的一笔。
叶峥微微皱起了眉头,无趣地扫了他们一眼,目光落在了身后的吉他女孩,那个侧脸,那种表情……
突然有什么紧紧地抓住了他的心弦,是什么,感觉竟如此熟悉,而令人抓狂?他用力地想,试图抓住些什么片段,再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答案。
距离更近了,近到几乎为零,女孩的心跳竟渐渐加速起来,是紧张?是不安?不会的,自己又不认识他,怎么会紧张,怎么会不安?可是,为什么心跳地那么快?女孩惘然了,心中一团迷雾久久不散。
像是两条会相交的直线,接触后又迅速弹开。两人近了,又渐渐远去,任由时间,将距离拉长。女孩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看着他,他是谁?为什么经过他的身边会突然心跳加速?而且跳得是那么厉害?
走下电梯,前面的那群女孩还欲罢不能地陶醉其中。
“他刚才还看了我一眼,实在是帅呆了!”
“他要是我们老师就好啦,清华北大我都上!”
“就你?算了吧,他不适合当老师,他最适合当我男朋友。”
“不不不,他当我男朋友会更好的。”
……
她厌恶地看了她们一眼,算了,没必要生气,本来就与自己无关的事,反正,在自己心里,阿俊才是最帅的,10个他也比不上1个阿俊,呵呵,这么一想,心里好满足噢。
一阵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应该是小琪吧,因为除了阿俊和她,这个城市再没有自己认识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