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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人来要我服务的时候,我还可以自由自在地读书,这真是让人感到很快意!在被安排到图书室工作之后,我便觉得可以在监狱里熬下去了。
人一旦成为囚犯之后,对所谓的“人格尊严”往往会变得满不在乎。我在图书室,看见有监狱的管理人员喝剩了的奶茶、咖啡,便笑嘻嘻地问:“呵呵,你们不喝了吗?那我就把它喝掉了。”说完,端起来一饮而尽。对别人吃过的东西,自己接着吃,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更不管卫生不卫生。我觉得这些剩羹残肴味道十分好,食用它们时所获得的那种大快朵颐的感觉,远远超过入狱前在豪华的宴席上享用大鱼大肉。
▲人一旦成为囚犯之后,对所谓的“人格尊严”往往会变得满不在乎。
▲剩羹残肴味道十分好,食用它们时所获得的那种大快朵颐的感觉,远远超过入狱前在豪华宴席上享用大鱼大肉。
在服刑期间,我认识了一个“牢友”。他犯案,说来也冤枉。他原本是一位有钱的商人,平时住的是大宅,开的是名车。有一天晚上,他的弟弟半夜三更来敲他的门,慌慌张张地说有一小袋东西要暂时寄放在这里,还没有等他问清楚袋子里头装的是什么,他弟弟就急急忙忙地走了。他正在纳闷,一大群警员突然包围了他的家,并入屋搜查。过了一会儿,那袋东西便被搜出来了。警察当着他的面打开一看,好家伙,是一袋晶莹闪亮的钻石!——这位牢友这才明白,原来他弟弟打劫了珠宝店!后来法庭以抢劫罪判了他弟弟七年徒刑,而以窝藏罪判了他四年半徒刑。“不过才十来分钟的时间,我便由一位体面的商人成为了阶下囚。”这位牢友曾苦笑着对我说。也许是由于原来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的缘故,我们在监狱里相处得比较投契。他可以说是我在服刑期间所交的少数几个朋友之一。
在我服刑期间,曾有太平绅士来监狱视察。因为我懂英文,所以可以直接与他们对话。他们向我询问监狱的情况,我只是往好里讲,并不敢向他们反映狱中的真实情形。我知道自己什么可以讲,什么不可以讲。讲了不该讲的事情,小命都有可能保不住。
在香港服刑,一个礼拜家人可以来监狱探视犯人一次。我在坐牢期间,差不多每个礼拜都可以见到家人。来探视我最多的是母亲,妻子瑞芬有时也会来。从九龙到芝麻湾监狱,要坐一个小时左右的船。探完我后,她们还得同样花费一个小时回香港,因此是很折腾的。每次她们都会给我带来一些食品和生活用品,见到我,问长问短,了解我在牢里的情况。我父亲从来没有来探望过我,当时他身体不好,对此我可以理解。我的哥哥们从来没有谁来探望过我,我想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觉得犯不着为一个不成器的兄弟操心吧。其实我也不希望他们来,因为他们并不是我想见的人。他们来了,不仅会让我觉得尴尬,还会占掉我所想见到的人的探视时间。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我离出狱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根据英国的法律,若犯人在服刑期间行为良好,最多可以获得三分之一的减刑,由于我在图书室工作很勤奋,狱方逐渐改变了我刚进来时留给他们的不好印象。结果我被减刑半年,在服刑一年半之后——于1974年7月,我告别了铁窗生活,离开监狱,重新获得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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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活(1)
我最初入读的小学是九龙塘小学,因为学业差,只好转学,入读一家私立学校,叫明新小学。它离我们在漆咸道南的那个家不远,就在天文台道附近,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与我的哥哥姐姐们不同,我似乎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在上小学阶段,除了英文一科之外,其他各科的学习成绩都不理想,有一回数学科甚至考了个鸭蛋。也许是断定我在读书方面是不可能有什么出息的,每当母亲为凑齐全部孩子的学费而犯愁的时候,哥哥姐姐们便会众口一辞地向母亲建议:“让肥仔在家中呆着吧!”母亲并不想我辍学,但是她又的确没有能力筹足学费以让所有的孩子都上学,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便只好无奈地按全家人的“公决”来处置我。对家庭的“公决”我并没有什么异议,每次都欣然接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嘛,在学习方面谁最可能有出息,谁就应该获得优先读书的机会。既然论读书在众兄弟姐妹中数我最差,那么把机会让给可能有出息的人,不是很公平吗?我乐意于在家里呆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认为每天坐在课堂不知所云地听老师讲课,那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那样打发日子,每每让我觉得度日如年,还不如在家中呆着痛快。
由于上述的缘故,我小学阶段的学业是断断续续地完成的。本来,辍学对于一个少年而言应该是一种不幸,但是它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苦恼,反倒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因为在哥哥姐姐们上学的时候,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到处嬉戏,打球啦,钓鱼啦,逗宠物啦,放风筝啦,玩个不亦乐乎。直到我们兄弟姐妹当中性格最温和、学习也最好的五哥载宝放学了,我才需要拿起课本补习功课。根据母亲的安排,五哥很乐意也很有耐心地承担起了对我的辅导责任。由于他的尽责,虽然我常常辍学在家,但在学习进程方面并没有比同龄的孩子们落后多少。我虽然多次辍学,但在五哥的补习之下均可以做到不留级,这说明我虽然成绩不那么理想,但也并不像我的哥哥姐姐们所认为的那么笨。
要说明的是,尽管我曾数次辍学,但这并不是我少年时代生活的常态。一旦筹够了学费,母亲就会让我继续读书。她十分明白学校教育对于一个少年的意义,因此总是想方设法保证我也能像其他孩子一样享有在学校受教育的权利。
在中学阶段,我中一、中二在一家很没有名气的“野鸡学校”就读,从中三开始则转到了一家比较像样的私立中学就读,这家中学今天也同样不存在了。它位于九龙塘的牛津道,在有名的马力诺女书院附近,叫模范英文中学。私立学校收费通常都比公立学校贵,我们家并没有钱,可是我成绩不佳,便只好读收费贵的。那时的学制与现在的学制不同,不分初、高中,六年制小学毕业后就进中学,从中一读到中五毕业。中学毕业之后,在读书方面有本事的就读大学预科,或者直接读大学,没有本事的就出来工作。我是1959年开始读中学的,1964年毕业。
现在回想起来,中学时代似乎没有太多值得回忆的事情。那时候,我一个人平淡而自由地独自居住在平安大楼,每天上学、放学,到了周末则与同学打扑克牌,常常打得天昏地暗的,连饭都忘了吃。有时我也到赛马场去看赛马,常常把身上不多的几十元钱输个精光。我那时并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对自己的未来也不曾有过设计。我想人与人是有差别的,虽然有许多职场上的成功人士在少年时代就树立了“雄心壮志”,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如此,至少我自己就没有。当然,一般来说,后来的事业与从前的学业会有某种关联。
中小学生活(2)
▲虽然有许多职场上的成功人士在少年时代就树立了“雄心壮志”,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如此,至少我自己就没有。
像读小学一样,我中学的各科成绩也不理想。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很笨,在有需要的时候,我也会把原本平平的学习搞出彩来。在读中三的时候,我们班中有一位女同学长得非常漂亮,我很想与她接触。为了能有资格与她交流学业上的问题,我有一段时间学习特别卖力,成绩居然差强人意。
不知道为什么,其他各科学习成绩平平的我,英文却相当出色,每次考试都是优秀。我的英文语感很强,在中学阶段,我就能大段大段地背诵莎士比亚的剧作。有一些片段,甚至能从头背到尾。在中学时代读过的莎翁原作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恺撒大帝》(Julius Ceasar)。《恺撒大帝》是一出英雄悲剧,说的是古罗马共和国末期的*者恺撒遇刺前后的故事。剧中对政治阴谋和舆论操纵的深刻描写,活脱脱就是为现实而作的*寓言,暗讽极为有力。剧中写道,曾与庞培、克拉苏结成三头同盟共同统治罗马共和国的恺撒,后来获得了巨大的权力。他集执政官、*官等角色于一身,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军事*者。但树大招风,功劳卓著的他引起了*贵族们的妒嫉与不满。最后,他在*院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