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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梅花醉如泥-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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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局的职位而入读珠海书院呢?
  香港司法部是当时香港司法行政的管理部门,其管理权限比较宽泛。比如案件由哪位法官主审,什么时间审,穷人应怎么获得法律援助,谁来担任被告的辩护律师,谁来担任庭审的翻译等等一些事务,便是由司法部来负责处理的。
  进了司法部之后,每天都按部就班地来到机关,在三级文员这个岗位上,干着那种琐碎、乏味却又不得不做的案头工作。这是一种无丝竹乱耳却有案牍劳形的生活。
  有时候,人生的命运会在不经意中发生变化。有一天,我在上班时上卫生间,在回自己的办公室的途中,经过一间法庭。我便随便探头朝里面看了一眼,见里面正在进行庭审。在屋子中间靠墙的高大的案桌上,一脸严肃地坐着一位头戴假发、身着法袍的英国法官;下边则有一位控方的检查官与被告的辩护律师正在唇枪舌剑地进行辩论。我出于好奇,推门走了进去。而恰恰就是这回“多事”之举,整个地改变了我在司法部的命运!这件事情给了我一个启迪:人不应那么容易认命,某种偶然的举动,或许就会改变原来的生活轨迹。我悄悄地进入庭审现场后,坐到了最后排的旁听席上,先听检察官与律师辩论,接着又听翻译官把主审法官的问题口译给证人。那天担任口译工作的翻译官英文相当蹩脚,译得一塌糊涂,常常词不达意。在翻译一个“难点”的时候,他结结巴巴地说了半天,主审法官仍然不知所云。法官很不耐烦,却又无可奈何。我看不过眼,便径直从旁听席走到了主审法官面前,流利地把他的问题翻译给证人。我也不知道当时自己哪来的勇气这么做,需知这可是一件相当“出格”的事,弄不好是要担当“挠乱庭审”的罪名的!幸运的是,由于我正确地翻译了他所问的问题,主审法官不仅没有把我呵叱出门外,反倒鼓励我继续翻译下去。就这样,我这个局外人,竟然在这次庭审中取代了那位脸红耳赤地站在一旁的翻译官——他肯定是既为自己的工作被人取代而尴尬,又为有人出面替自己解围而心怀感激。
  庭审结束后,我向主审法官致意,就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之后,我的顶头上司过来问我:“你刚才到哪里去了,怎么这么久才回来?”我不便说自己是去旁听庭审,便支支吾吾编了个理由,对付过去了。我当时在机关里,说话很坦率、尖锐,好些人都不怎么喜欢我,但这位上司却欣赏我。其实,在他问我之前,那位主审法官已经打电话向他说明了我没有及时返回办公室的原因。他听后也没有戳穿我的谎言,只是笑着说:“不知道你搞什么鬼。明天有你说的那样的事,你还去吧!”
  我在法庭越俎代庖,当起翻译,本来是偶然的所为。想不到过了几天,司法部就下发了一个文件,把我从三级文员的位置破格转岗为暂委翻译官! 这件事发生在1968年,距离我进入司法部工作还不满一年。部里面对我的这种史无前例的安排,让所有的同事都大吃一惊。
  不消说,发现我的“伯乐”,便是那位主审法官。
  有的人常抱怨现实生活中缺少“伯乐”,以至于自己老是怀才不遇。但是我要问你:作为“千里马”,你曾经引颈长鸣了么?
  ▲有的人常抱怨现实生活中缺少“伯乐”,以至于自己老是怀才不遇。但是我要问你:作为“千里马”,你曾经引颈长鸣了么?
  

司徒怀恩与基督教
前文已经介绍到,我五哥载宝现在是一位具有世界影响的心理学家与神学家。说来有趣,他最初与基督教结缘并成为信徒,却是因为我和弟弟载华贪吃贪玩的缘故。有一次,我和已经上小学的弟弟在街边的花园玩,忽然路上走过来一位态度很和蔼的中年人与我们搭腔。他问我们爱不爱看小电影,我们当然说喜欢看。于是他便带我们到他工作的地方玩,离我们玩耍之处不远。这位叔叔名叫司徒怀恩,在一间洗衣铺里干活,是一位坚执的传道人。到了他那里,他问我们有没有听说过主耶稣,有没有读过《圣经》,见我们一无所知,他便拿图画书给我们看,给我们讲主耶稣的道理,然后放小电影给我们看。他的电影荧幕极小,比图画书大不了多少,放映的全是关于《圣经》的内容。我们在他那里很是开心地度过了一两个小时,直至天晚了才心满意足地向他告辞回家,临走,他还在铺里煮面条给我们吃。我和弟弟都乐坏了,我对弟弟说:“这太好了!只要我们向他表示对耶稣有兴趣,就有图书看,有小电影看,还有面条吃,以后我们常来这个地方吧。”从此之后,我们一有空就去找他。
  有一天,我们看完小电影后回去,已经很晚了。母亲便板着脸责问我们:“你们俩到哪里野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们如实地报告了有关的情况。母亲不信,说:“这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你们俩该不会是受人骗了吧?要么就是说谎。”说完,便装出要“家法侍候”的样子。我们兄弟俩都觉得很委屈,一齐对她说我们没有撒谎,不信可把那位叔叔带来作证。说完,我们果真跑出去把司徒怀恩叔叔领到了家里。谁也没有想到,这位叔叔与母亲及五哥一见面,居然非常投缘。他不仅替我们解除了挨打的“困厄”,而且很快就使母亲与五哥都皈依了基督教。母亲是浸信会的,五哥则是另外一个讲英文的教会的。在母亲和五哥的影响下,我也曾受洗,不过后来没有坚持参加教会的活动。
  五哥自从皈依基督教后,常常和司徒怀恩先生以及另外一位信徒聚集在一起,相互探讨《圣经》所说的道理,并且每天都跪在地上祷告半小时,至今不变。他原本在半山的警署工作,信教后干脆辞掉了这份差使,跑到国外去念很难读的神学。他今日能成为具有世界性影响的神学家,实导因于我们与司徒怀恩叔叔的偶然相识。我自小到大,很少有什么事情是深刻地影响了家人;要是有的话,这就算一件了。我母亲与五哥信教这件事,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这就是,偶然的小事,也可以引出重要的结果。听说从前有一个历史学派很重视偶然的事件对历史的影响,有学者甚至说假若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的鼻子高一点的话,整个世界历史就会被改写,这种说法其实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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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婚姻
迄今为止,我的一生曾经历过三次婚姻。每一次婚姻的缘起、经历和体验,都大不相同。
  我的第一位妻子叫陈瑞芬。她是一位香港的实业家的女儿,也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我是在香港司法部三级文员的任上,与她认识的。她的父亲是客家人,当时在九龙开有一家生产藤器的大工厂,与他的两位拍档一起在尖沙咀拥有一栋大厦,叫“藤器大厦”。后来这所大厦卖给了恒生银行,变成了现在的恒生银行大厦。我二哥开办的文艺书屋,就位于这所大厦里面。
  说来也有趣,我与她从相识到相恋,竟缘于她母亲的撮合。瑞芬的母亲是一位性格奔放、富有活力的女人,十七岁就嫁入了陈家,生有九个孩子,其中三个是男孩,六个是女孩。那时,我作为司法部的三级文员,每天都在办公柜台上接待来访者,协助他们填写各式各样的表格。有一天,接待大厅来了一位穿着雍容华贵的中年妇女,她就是瑞芬的母亲——我未来的岳母。她来到我跟前,跟我说要进行一个有关方面的宣誓,我便帮她填写宣誓表。她是一个很外向的人,在我帮她填表的时候,她不时地与我拉家常,问这问那,甚至问我多大年纪了、有没有结婚。在办完事后,她又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她们家玩。她说她们家在青山有一栋靠海的别墅,在那里可以游泳。她还告诉我他们家有好几位年龄与我相仿的年轻人,大家可以在一起玩玩。临走之前,她热情地将她家的地址写下来塞给了我。我不忍拂却她的好意,也对她所描述的豪华产生了好奇,便接受了她的邀请。
  过了几天,我如约来到了她家。她和她的孩子们对我的到来都表现得很高兴。正是在这次造访中,我认识了她的大女儿瑞芬。瑞芬属猴,比我大一岁,模样长得普普通通,但为人却十分善良敦厚。她像一位大姐那样对我,我在最初见到她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是她对我似乎蛮有好感。大约她母亲也认为我配她比较合适,便不时地为我们的交往创造条件。比如经常邀请我来他们家,当我与瑞芬在一起时故意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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