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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吴起为将军,率军攻打秦国,攻克了5座城邑。
魏文侯因吴起善于用兵,廉洁而公平,能得到士卒的拥护,任命他为西河(今陕合阳一带)的守将,抗拒秦国和韩国。周威烈王十七年(公元前409年),吴起率兵攻取秦河西地区的临晋(今陕西大荔东)、元里(今陕西澄城南),并增修此二城。次年,攻秦至郑(今陕西华县),筑洛阴(今陕西大荔南)、合阳(今陕西合阳东南),尽占秦之河西地(今黄河与北洛河南段间地)(参见魏攻秦河西之战),置西河郡,任西河郡守。这一时期他“曾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辟土四面,拓地千里”。特别是周安王十三年(公元前389年)的阴晋之战,吴起以5万魏军击败了10倍于己的秦军,成为我国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也使魏国成为了战国初期强大的诸侯国。
吴起镇守西河期间;强调兵不在多而在“治”,首创考选“武卒”之法:凡能身着全副甲胄,执12石之弩(12石指弩的拉力;一石约今30公斤),背负矢50个,荷戈带剑,携3日口粮,在半日内跑完百里者,即可入选成为“武卒”,免除其全家的徭赋和田宅租税,并对“武卒”严格训练,使之成为魏国的精劲之师。吴起治军,主张严刑明赏、教戒为先,认为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虽有百万之军亦无益,曾斩一未奉令即进击敌军的勇士以明法。
魏文侯死后,吴起继续效力于他的儿子魏武侯。武侯曾与吴起一起乘船顺西河而下,船到中流,武侯说:“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吴起对他说:“国家最宝贵的是君主的德行,而不在于地形的险要。从前三苗氏左边有洞庭湖(今湖南洞庭湖),右边有彭蠡湖(今江西鄱阳湖),但不讲求德义,大禹把它消灭了;夏桀所处的地方,左边有黄河和济水,右边有泰华山,伊阙(又名龙门山,在今河南洛阳市南)在南,羊肠(在今山西晋阳县西北)在北,但他施政不讲仁爱,商汤将他流放了;殷纣王的国家东面有孟门(古隘道名,在今河南辉县西),西面有太行山,常山(即恒山,在今山西浑源县东)在北面,黄河从南面流过,地势也无比险要,但他施政不讲道德,周武王把他杀了。由此看来,治理国家在于君主的德行,而不在于地形的险要。如果君主不讲德行,就是一条船中的人也会成为敌国的人。”武侯说:“你说得很对。”
吴起在政治、指导战争诸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将其深化为军事理论。其中,《治兵》、《论将》和《励士》3篇主要阐述了他的治军思想。他认为,军队能否打胜仗,不完全取决于数量上的优势,重要的是军队的质量。质量高的标准是:要有能干的将领,要有经过严格训练的兵士,要有统一的号令,要有严明的赏罚。他重视将帅的作用,尤其重视将帅的谋略,强调好的将帅应有优良的品质和作风;他重视通过日常训练来提高士卒的实际作战能力,强调赏功以励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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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把事情做对”为“做对的事情”的观念(1)
无论是企业老板、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员工,大凡做事都有两种境界:一种是做对的事情,一种是把事情做对。在企业经营的实战中,只有具备“做对的事情”的观念,才能把自己造就成稳操胜券的“常胜将军”。能否成为“常胜将军”,取决于一个指挥者的前瞻能力和决策能力,以及二者的完美结合。这要求他对市场不仅要看得见、看得起、看得懂,而且要看得透,看得出市场发展规律,看得出所经营企业的发展“运程”。这样的话,他总是“做对的事情”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30多年前提出的“做对的事情而不是把事情做对”这一观点,被称为管理思想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做对的事情”,就是要把握方向,清晰利弊,在做事之前一定要仔细考虑,进行分析判别,着眼于长远,讲求实际效果,理清来龙去脉,找出关键点。而“正确地做事情”则将关注重点从方向引向了过程,强调做事情“正确”,是强调做事情的方法要正确,要符合原则和要求。
在我国古代兵书中,早已有“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说,这里的“运筹帷幄”就是今天说的“战略规划”。战略规划就像战争中的战略部署一样,在开战之前,基本上已经决定了成败。在西方管理学中,有一个著名的公式,即:工作成绩=目标×效率。西方学者认为,“做对的事情”要比“把事情做对”重要得多,因为“把事情做对”只是个效率问题,而从一开始就设立正确目标——“做对的事情”,才是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制订正确的战略规划,等于使企业有了正确的发展总纲,有了正确的奋斗目标,接下来就可以进行人力、物力、财力以及信息和文化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相对优势,解决关键问题,以保证生产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不过,就我国企业管理的现状来看,普遍存在着重“把事情做对”,轻“做对的事情”,甚至存在把“做对的事情”和“把事情做对”完全割裂开的现象。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本是我国数一数二的电子企业,在做大企业和多元化的思想指导下,不顾一切地进口国外的录像机、BP机等生产线,在全国各地实施兼并和扩张战略。当有人提出异议时,公司领导对执行人员说:“不要问干什么,不要管效益怎么样,你们只管干就是了。”结果,才三五年时间,这个企业集团的一些主导产品的效益相继下滑,以致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从此一蹶不振。
所以,正确的思维应该是:先“做对的事情”,然后再“把事情做对”。如果方向错了,那么不管过程如何完美,都会事倍功半,甚至会出现“南辕北辙”的结果。
领导要求员工正确地做事本无可厚非,但是,领导者和执行者之间的差异就是,领导者的任务是确定目标——“做对的事情”,而执行者的任务就是实现目标——“把事情做对”。在一个部门,领导应该注重的是“做对的事情”,而执行者则应全力“把事情做对”,这样才是健康的合作。如果领导“做不对的事情”,执行者要想把事情做对,即使再努力恐怕也无济于事。只有目标对了,才能事半功倍;反之,即使能在短时间内奏效,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也不会有太大的帮助,甚至会走到相反的方向。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变“把事情做对”为“做对的事情”的观念(2)
把事情做对并不难,难的是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下长时期做对的事情。一些成功者的经验说明,要想坚持做对的事情,须有以下七个要素:清晰的自我认知度、对大局的把握力、独到而又深邃的洞察力、扎实的调研功底、对情况的熟知度、科学的*决策机制和快速的应变能力。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做事不看方向,只顾埋头走路而不抬头看路,只顾在某一段时间内把事情做对,而不去看把事情做完以后会不会有好的效果,即有没有考虑这个事情这样做是不是对的,它的方向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走得越快,离目标越远。
“做对的事情”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是从全局来考虑的。它跳出了原来被封锁的框架,在大是大非的立场上制定原则,不会受到某些局部的限制,并且是从企业的根本和长远利益出发的。而“把事情做对”从某个角度或某个单独的环节来讲是正确的,但是对整个企业的全面发展来讲可能就不正确了。就好像一些夕阳行业,它们的有些产品已经快要过时了,处于被淘汰的边缘,这时你再怎么想办法提高产品质量,再使用什么营销新招,可能也不一定会见效,甚至可能花的力气越大,企业的损失就越大。
有些人很辛苦地劳碌了一辈子也没有过上好日子,但有些人却早早地、轻轻松松地过上了好日子,这是为什么呢?其实道理同上面所说的一样,即要先抬头看路,再把路走好。
联想集团董事会主席柳传志先生的“乌龟骑兔”理论,就是一个“做对的事情”的范本。他说:“在国际市场上竞赛,中国这只迟来的乌龟,与其与外国兔子硬碰,倒不如借助兔子的力量到达终点。也就是乌龟骑在兔子身上,由兔子带着乌龟去跑。”去不去“做对的事情”是观念问题,会不会“做对的事情”是方法问题,二者缺一不可。观念出了问题是没有前瞻能力,方法出了问题是没有决策能力。只有理解了这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