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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逆转的背后-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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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影响,当日地产股全线深度下挫。
  当日傍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表示:“房管部门虽不是税收征管的主管部门;但如果政策出台;我们会积极配合贯彻落实好。”据了解,目前上海市房管局确实正在进行房产保有税相关征收方式的研究。而政府征收住房保有税的目的也很清楚,打击投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房产保有税实际上是物业税的变种,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物业税不但涉及房产还关系到地产,目前中国的土地政策是一次性收取70年的使用费,购买者并不拥有土地所有权,如果针对土地征收税费则存在制度缺陷;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针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绕开物业税涉及的土地环节,只针对房产环节征收税费,使得政策能够更加快速便利地出台,是政策研究和制定者的意图所在。
  税收是政府的行政手段,也是调节房价的方法之一,不过,从以往的经验和实践看,单靠提高税负、增加税种并不能控制房价,反倒可能引发市场报复性的上涨。这次由物业税演变来的房产保有税恐怕也不会例外。
  首先,不论是物业税还是房产保有税,调控房价的根本原理在于提高持有成本、抑制消费,而这并非中国房地产价格连年飞涨的根本原因所在。
  在我看来,中国房地产价格多年来持续上涨的根本原因,其一是强大的需求;其二是政府多度的依赖土地财政;其三是宽松的货币政策;其四是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不足。
  目前楼市消费的主力是改善性和投资性需求,提高保有环节成本,对于前者,压缩的是选择面,并不影响其购买决策;对于后者,降低的是收益率,在投资客普遍以房价上涨为关注焦点的现在,即便是按照国外的通行做法,以房产评估价的1%征收房产保有税,和每年两位数增长的房价相比,依然难挡投资者的购买步伐。
  如果加大持有环节的税负,或者仅针对大户型和豪宅征税,那么,就算有资金被从大户型和豪宅市场挤出,去向也可能是流入非高额征收的房源,从而推高该部分房屋的售价,这可能与政策制定的初衷不符。
  其次,不论是物业税还是房产保有税,现在推出既不合理,条件也不成熟,如果为推而推,就难免落入做秀的窠臼。
  从制度角度来看,如何确定房屋和土地的权属是首要问题。土地权属归国家所有,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的建筑却归个人所有,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再者,按照我国现行的财税政策,地方政府没有财税立法权,须报国务院,经人大批准后才能实施。这样的话,房产保有税虽然由上海提出,但若实施必然会是全国性的税法,如此一来,其涉及面就非常广泛,比如评估方法、确定权属、税基和税率的确定等。
  最重要的是,不论是物业税还是房产保有税,都有可能提高综合税赋,目前,总体上看我国的总税赋是比较高的,本来在内需不足的时候,应该减税以刺激消费,而不是增税。如果能够清理房地产税费,做到推出物业税或房产保有税而不增加总的税负,也不失为选择之一,但要想实现,看来比较困难。
  最后,不论是物业税还是房产保有税,就算出台,要想其发挥作用,落到实处,执行到位是关键,从以往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看,人们的担忧并非没有根据。
  2010年4月8日,针对上海传出的拟征收房产保有税这一消息,我在微博上写道:“上海拟开征的住房保有税,从方案到论证到上报到批准到试行到实行,路漫漫其修远兮,最终是不是做秀还需观察,目前市场的过度反应不过是因为:①多项政策的累加效应;②进一步严厉调控预期加强;③目前的房价确实处在高位的共识。”
  我之所以这么认为,实在是因为消息来得过于突然,又是在中央媒体数次评论房地产业的背景之下,很难不让人产生“应景”和“做秀”的联想。如果仅仅是“做秀”也还罢了,浪费的不过是感情,如果此事当真,政策出台,对其执行情况就不能不令人担忧。
  房产租金税的征收无疑是最好的例子,为鼓励个人出租住房,2008年财政部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而上海市的政策更优惠,仅对个人出租住房按5%的税率征收一项综合税。
  即便如此,除非是承租者自身的需要,比如由单位代为支付租金,需要提供发票报销的,几乎绝大多数房屋出租者是不会主动纳税的,而相关部门对此也几乎是不闻不问。由此,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质疑,如果相对简单的租赁税征收数十年至今执行情况只是差强人意,又怎确保其他税种的执行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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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思考:高房价是否会被真正终结
起伏波动将是未来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特征
  要说政府对高房价的调控,2004年前后算是最为猛烈的,上海高官还为此丢了乌纱帽,结果怎样就不需赘言了。就从2004年算起,到2008年的楼市调整,政府出台一系列刺激政策,2009年行情反转,房价创出新高。进入2010年,无论从舆论到政策,针对高房价的调控又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序幕。
  不过,我们要问的是,短短数年间,针对房地产业的调控一浪高过一浪,气势也一次比一次猛烈,为何不见房价下降,反而越调越高呢?2009年,全国住宅销售均价达4600元/平方米,比2008年均价上涨了1000元/平方米,更是成为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涨幅最高的一年。
  其实,只要稍作梳理就不难发现,虽然政府对高房价的调控每次都力度很大,但当房地产行情稍现不好,从地方到中央很快就会转变态度。
  2010年,两会第一次提出房地产不但要讲经济更要讲民生,在顾及民生的前提下政府时刻会保持对高房价的批判和适度控制,但由于房地产和宏观经济越来越密不可分,房地产市场波动对宏观经济造成的影响,又促使政府不得不出手扶持。
  房价高和市场波动频繁的现象由来已久。资金市场缺乏竞争、金融市场没有足够丰富的投资渠道是造成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根本原因。1997年中国经济面临极大困境,为拉动内需,1998年国务院出台政策,正式取消福利房分配,拉开中国地产黄金十年的序幕。从福利分房到市场化分配,更多的人能够通过消费来自由选择和购买住房的同时,也造成了房价偏高、很多低收入者“望房兴叹”买不起房的问题。相对于需求总量而言,紧俏的经济适用房也因为蕴藏“超值钱景”而不时陷入权谋纷争,因而被舆论所诟病。
  其实,这样的情况在房价上涨的初期,一切都还来得及补救,只要那时政府下决心大力建设保障房,下决心加大规范市场的力度,也不至于出现今天恶性循环的局面。现在的情况是,房地产货币化特征已经十分明显,高房价已经成为连接宏观经济核心脏器的肿瘤,留着是祸害,割了则危害生命。
  其次,在制度性缺陷和政策干预的市场中,依靠市场自身理性的调整,几乎不可能,因此,在这样起伏波动、上下轮回中,我们一定要做好迎接最坏可能的心理准备。
  道理其实很简单,政府打击高房价已有好多年,每一次的目标都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但房价整体长期偏高的问题一直存在于房地产商与各级政府及民众的博弈过程中。要改变房价居高不下的状况,就要标本兼治。
  但要触及房地产的根本,就要涉及政策环境、土地制度、监管力度等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而这些都不是在短期内能发生180度大转弯的。
  要随时做好迎接房地产市场最坏表现的准备
  既然短期内不大可能发生质的改变,那么,对于中长期的市场,我们就有理由表示担忧,甚至很大的可能是,如果房价深度回调的话,其原因绝不会发生于行业内部。
  首先,基于对中国宏观经济的担忧是一些规律性的,其一就是中国经济持续增长30年,何时向下回调,2008年可能是一个触发点,但靠一剂猛药止住了。2010年初,中央又开始密集调控,但我们都知道,在2009年9月份的时候,楼市成交量便已萎缩严重,一直到2009年12月份年底前后,为赶政策末班车,市场才又有一轮像样的成交。
  但为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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