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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之在五百米外就让士卒停下了脚步,看到对面迎面冲出三百余士卒,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组织着手下的兵丁迎了上去,不过往日那骁勇善战,悍不畏死的白衣军卒此时却好像在女人身上太过劳累的软脚虾一般,一触即溃,甚至可以说兵器还没有碰上边,就转身就跑,一路上丢盔弃甲,旗帜都丢了,撒丫子就往西面跑,那速度看的身后的赵广都微微一愣。
“寨主,还追么?”一个士兵上前对着赵广问道。
“废话,到嘴的鸭子能让它飞了么?给我追。”赵广说着撒开大脚丫子就追了上去,剩下的三百来人见寨主这么勇猛,士气一阵,也追了上去。
陈庆之带着散兵折过这片土包树林,回头一看,那赵广的队伍至少被甩出二里地,已经有不少人都掉了队,转过头,看着眼前渐渐近了的土木结构的围堡,虽然只是二级,但比起那些没有多少防御的村落要坚固的多,冷家堡位于两片森林结合部的凹处,两侧有着大片的林木遮挡,所以当陈庆之带着三五一群乱哄哄一片的士卒出现的时候,堡上的人是看不到仍在林木另一侧的赵家的士卒。
堡上的士兵看到下方跑来一群乌合之众,快速的飞报堡主,冷家堡的堡主是一个地主大豪,一个身材臃肿,浑身富贵的大胖子,冷胖子膝下还有一子一女,儿子可以说是一个败家子,长的跟冷堡主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学了两手武艺,看了两本兵书就自命不凡,狂妄自大,自认老子天下第一无人能敌,而女儿却是长的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而且此女才高八斗,还有一身不错的武艺,可惜有一个食古不化的老爹,加上一个败家子的哥哥,她就算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无从施展,只能唉声叹气的看着冷家堡一日不如一日。
“哥,你不要命了。”看着聚集着一帮士卒想要出堡袭杀那伙溃兵的冷俊,冷晴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别人不知道自己这位哥哥有几斤几两,她这个做妹妹的可是清楚的很,这战场上刀枪无眼,要真是有个三长两短,冷家可就绝后了。
“让开,对方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而已,只要一个冲锋就能拿下。”
冷晴却是不撒手的道:“哥,那些可不是乌合之众,虽然各个披头散发,衣甲不全,阵型混乱不堪,但仔细看去,却暗藏玄机,每个人手中兵器整齐划一,或是三五成群,或二三人一伙靠拢,看似杂乱,实则攻守兼备,一看就是一伙精兵,贸然冲上前去,可是要吃大亏的。”
冷俊却是挣开自己的妹妹的手,道:“我自幼熟读兵书,难道看不出对方是否在做戏,就算对方是做戏,就凭那百余疲惫不堪的士卒能奈我何,今天就让你看看你哥哥的威风,省的你把眼睛长的脑袋顶上。”冷俊说着打马而出,两百士卒鱼贯而出,杀向数百米外的所谓乱兵。
陈庆之眯缝着眼睛看着对方冲出,自言自语道:“看来比想象的还要简单。”想起战前陈庆之与夏羽的一番交谈,陈庆之就几件事中就将三村的村长有了个大概的印象,赵家寨寨主赵广刚猛如虎,悍勇非常,是一员猛将,不过猛则猛已,却嗜血成性,极为好战,而冷家堡堡主则是一个土豪老财,堡中主事则是他唯一的儿子,按照夏羽所述,这位应该是一个狂妄自大,目中无人的败家子,根本不足为虑,只是没想到这一切来的比想象的还容易,反而让他觉得没什么意思。
第九十四章力举千斤
“直娘贼的,跑的倒比兔子还快。”一个亲兵气喘吁吁的直起腰看了眼四周的环境,对着赵广道:“寨主,怎么这片区域看着有点眼熟啊!”
另一个亲兵干脆直接坐在了地上,手中的刀更是直接插在土里,双眼瞄了眼四周,道:“能不眼熟么?再往前,绕过那道山梁,就能看到冷家堡了。”
“冷家堡!寨主咱们是不是回去的好,那群兔子不会是冷家堡设下的套吧,让我们跟到这里,然后和冷家堡的人来个里应外合。”那亲兵头上顿时冷汗直流,心里越想越是这么回事。
赵广看着那亲兵那胆小如鼠的德行,直接飞起一脚将人踢翻在地,一脸不在乎的道:“哼,就凭那花架子牛皮王那两下本事,他要是敢来,我一刀劈了他的脑袋。”
冷家堡和赵家寨可以说老冤家了,两村从建立之前,赵广就曾与冷家的人在这片土地上大打出手过,当时冷家拖家带口,足有五六十人,而赵广身边却只聚集了七八个流民,正好碰到颇有家资的冷家,他自然不会放过这头肥羊,仗着自己手中的鬼头刀杀了过去,差点将冷家大儿子给直接砍了,最后还是被冷家大女拦下,将他打翻在地,赵广虽然在草原长大,但毕竟是汉家的母亲养大的,骨子里还是受了不少汉家文化的熏陶,被一个女人打翻在地,让他视为平生大辱,而冷家大少爷在数十人面前丢了面前,也算是将赵广这个猛夫给彻底恨上了,冷家和赵寨的恩怨也算是结下了,之后两家更是三天一打,半个月前,三家摄于白龙村的威胁这才走到一块,但内部心不齐,本来集合了三家之力足有千人的队伍就算是拼人也能将白龙村拿下,但冷家赵寨相互掣肘,谁也不愿意当冤大头上去跟白龙镇拼个你死我活,加上去龙潭镇的运粮的队伍被偷袭,这才导致三家短暂的联盟瞬间瓦解,各回各家,勉强度日。
不过赵广这两个亲兵却是当过两年兵的兵油子,擅长拍马溜须,有好处绝对是冲在最前面,但这要命的事自然是个高的顶着:“寨主,你看咱们兄弟追出十几里地,各个都疲惫不堪,要不咱们先整军休息片刻,恢复些体力,让冷家的那个家伙在前面等着,等的不耐烦了,他们自己会跑过来的,到时候我们体力正足,有寨主的威武,定能将那冷家败家子一刀砍了。”
赵广回头看着身后那稀稀拉拉的队伍,才跑出十几里地,就各个气喘吁吁,连腰都站不直,只能点头答应,赵广一点头,本就没有模样的士卒更是不堪,不是一屁股坐倒在地,就是直接躺在地上,手中的武器更是丢在身旁,更有甚者,甚至连草鞋都脱了,干脆跷起了二郎腿,抽了根草茎,嚼了起来,那懒散的样子简直就是在野游,哪里有半点士兵的样子。
陈庆之带着士卒绕过山包,本来还担心对方会因为追不上而返身回去了呢?没想到居然就在不远的地方休息了,不过这休息也就休息了,这么刺啦啦的或坐或卧,悠闲自得的模样让陈庆之额头都划下几道黑线来,想他一代名将居然沦落到欺负一群叫花子的地步,实在是有损威名啊!
“白衣军列阵。”陈庆之心里唉声叹气,但面上却是十分严肃,并没有因为对面的士兵懒散就轻视敌人,随着陈庆之一声令下,一百丢盔弃甲狼狈不堪的白衣军立刻组成一个整齐划一的方阵,虽然衣甲不全,有的士兵跟是披头散发,但当百人列阵之后,一支带着凛冽杀气的虎贲屹立在赵广一行前方百米。
“箭矢阵,杀!”陈庆之一挥手,手中的铁枪朝天一举,直插云霄,枪头顺势落下,指向前方,“杀,杀,杀!”百余白衣士卒声嘶苍穹,整个队伍气势为之一变,缓步跑了起来,十人队列快速的变幻,以陈庆之为箭头,一道锋利的箭矢快速射向那散乱的赵广一方。
“杀,杀,杀!”三百黄巾步卒犹如一片蝗虫般蜂拥而入,丁家岭这座建立在一处山包上木寨仿佛是大海中的一叶扁舟,瞬间被大浪打翻在地,时间追溯到数分钟前。
周仓带着三百黄巾步兵赶到丁家岭,丁家岭背靠一座大石山,左右都是连绵起伏的山包沟壑,唯有这座石山与东面的森林之间有一片平坦的土地,丁家岭是一座石木结构的木寨,寨墙高达七八米,外围用石头砌起,可以说坚不可摧,至少在没有攻城利器前,根本就打不动,而丁家岭内最不缺的就是石头,如果贸然攻打,只会碰的头破血流。
丁家岭的村长丁雄曾是一个士兵,虽然不是什么将才,但也参加过不少战事,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丁雄按照印象中的扎营的基本建造了这座丁家堡,用巨木为柱,以满山的巨石为基建造了这座石堡,加上地势比较高,可以说丁家岭就是一个乌龟壳,除非有抛石车,否则根本就打不破这道防御。
丁雄虽然大字不识三,不懂什么兵法,但好歹是上过战场的,面对对方的气势,倒也怡然不惧,站在城头,一边组织村民运送石头,一边鼓舞士气,倒也让整个村子的士气没有被对方的气势所压倒。
周仓虽然是猛将,但也不是没有脑子,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