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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再次投降大夏后,向阳之地成了大夏的一个州县,林依风算是一个江湖中人,人长的俊朗,同样也是一个浪子,江湖人本身就不喜欢约束,林依风更是如此,然而一年前,林依风却加入了大夏军,成了西府一小兵。
曾经有人问他,为什么要加入军中,林依风很是洒脱的道,因为他想杀人,而大夏律法对杀人罪有着十分严苛的刑法,所谓乱世用重典,大夏律法中有六十四斩,而也是这六十四斩的酷刑颁布,才有了大夏如今的长治久安,大夏外面乱如麻,大夏内部却井然身处天堂一般,一片大陆的两个不同世界,疯狂而真实的存在着。
林依风的理由很简单,简单的让人无法拒绝,于是他成了一个士兵,西府虽然在战略态势上保持着守势,但毕竟大夏占据着战略主动,不时的就会派出一些斥候进入到辽,燕境内打探消息,而林依风就如那外号一般,他就是一个疯子,当兵一年,他杀的人超过千人,屠光了两个小村,然而对于这一切,没有人去追究,因为这一片人命如草芥的大陆,何况每一次林依风都有着杀人的理由,让人挑不出半点的毛病,同样他的嗜血也注定了他永远只能是一个小兵,没有人希望将这么一个杀人狂成为军中长官。
林依风就好像是草原上一匹孤独的狼,浑身上下满是伤痕,每一个人的背后都有着一个属于他的故事,林依风也是如此,他只是在用自己的方法在让伤痛慢慢的愈合或者让自己彻底的毁灭,隐藏在一片草皮之下的林依风一动不动的躺了不知道多久,那爬满草丛的虫子在他的身上叮咬着,但他却一动不动,任由那如水的月光将四周的山坡照的雪亮,嘚嘚嘚的闷响从一处山坡上传来,三个辽军的斥候骑兵出现在视线之内。
从大辽军营到大夏营盘直线距离是十公里,然而覆盖的范围却十分广阔,而在这一片狭长的区域之中,究竟有多少的斥候出没,没有人去统计过,不过在翌日正午,总会有两三百具斥候的尸体被抬回来。
斥候的对决中,大夏的斥候无疑占据着优势,斥候作为一支身先士卒的队伍,本身就是精锐之士才能担任,懂得隐匿,侦查,勘探,要有缜密的头脑,过硬的身手,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大夏的斥候还受到蓝羽,李志宇这两个后世的特种兵的训练,按照两人的说法,除了没有枪械,大夏精锐的斥候各个不比特种兵差。
大夏的斥候要比普通士兵高上半级,无论是俸禄还是装备也都要高上一等,普通的斥候兵身上穿着什长才能穿着的藤甲,身上的装备更是五花八门,可折叠的臂弩,掺入血钢的精铁匕首,飞刀,带有三菱的军刺,弓,漆黑如墨,不会反射光亮的黑铁斥候铠,这些都让这些斥候拥有更强大的战斗力。
林依风,望着那三个,一前两后的辽军斥候,身体不由地的紧绷了起来,辽军的斥候同样不是普通的角色,居住在白山黑水的民族为了生存而练就着一身本事,契丹人就算是喝水,也会保持着对四周的警惕,这也是为什么历朝历代,都是北方民族不断的征服着富饶的中原。
林依风身边并没有同伴,他是一头孤独的狼,他埋伏的位置相对靠近辽军一方,而这一带也是两军斥候搏杀最惨烈的地方,将放置在身边的折叠弩拿起,瞄向侧后方的一个辽军斥候的脖颈,林依风默默的等待着,辽军的三个斥候十分小心谨慎,前后斥候保持着十余米的距离,而后面的两个斥候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小心翼翼的戒备着四周的夜幕,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出现致命的杀机。
大夏每个夜晚会损失两三百斥候,而大辽每个晚上却要死亡三到四倍的斥候,斥候可不是随便拉来几个士兵就可以充数的,一个经验丰富的斥候至少要有几年的时间才能锻炼出来,斥候通常远离大部队,深入敌人的势力,要面对可能数倍于己的敌人,这些都注定了斥候的特殊性。
当最前方的那个斥候已经近在咫尺,战马的蹄子不需要几步就要踩上他的脑袋,林依风突然暴起,单膝跪地,斥候臂弩上发出一声嗡鸣,一道漆黑的弩箭以肉眼难见的速度划破夜空,噗,一声闷响,位于后方的一个斥候,双手捂着脖颈,不敢置信的倒了下去,林依风并没有停顿下来,战马被突然从草地上出现的人吓了一跳,长嘶一声,人力而起,挡住了另外一个斥候。
林依风就地一个翻滚,借助翻滚的力量,手中的飞刀划过一道闪亮的银色寒芒,划破那漆黑的夜幕,在另一个斥候还没有回过神的瞬间,刺入对方的咽喉,那一飞刀虽然没有小李飞刀的惊艳,却也足以让许多人头皮发麻,刹那间,解决了两个后方的斥候,而这时,位于林依风不远的那斥候已经抽出了弯刀,冲了过来,弯刀以一个刁钻的角度劈来,游牧民族的刀法是经过无数次战斗中获得的,简单但是致命,每一刀都是以刁钻的角度,去劈砍致命的地点,林依风自然不敢硬接,一个翻滚,手中已经多出一把仿造后世的三棱刺,那漆黑的长刺上,还带着一丝血红的钢纹,好似人血肉之中的脉络,噗,三棱刺刺入战马的腹部,一个搅动,一个血洞就开始哗哗的喷溅鲜血,战马吃痛,再次的人立而起,马上的斥候猝不及防,直接被甩落下马。
还没有站起身,林依风已然杀到,噗,三棱刺直接刺穿了对方的胸甲,刺入心脏,那斥候连惨呼一声的机会都没有,生命就戛然而止,双目带着不敢相信的神色,黯然失色,清冷的风吹拂着林依风那飘散的头发,林依风拿出匕首,刚要去割下那斥候的左耳,按照大夏军规,斥候杀敌,以敌之左耳为证,每一个人都能换取五两银子的赏金,而对于林依风来说,除了杀人之外,就只有喝酒这一个爱好,而他喝的酒自然也不是普通的酒,一壶就要几两银子。
而以他的酒量,他那点俸禄,甚至不够喝一天的。
就在他去割耳的时候,突然一阵阴风从黑暗中射来,林依风想也不想的就地来了个驴打滚,在他翻滚的瞬间,一道银白色的寒光刺入他刚才的位置,箭矢深入地面,箭尾微微的颤抖着,林依风想也不想的翻滚到一个斜坡之后,隐没在漆黑的夜色之中,比起那些骑着马的斥候,辽军那些步斥候更加难缠,同样也是三人一组,但因为没有战马那么明显的目标,所以十分的难缠,如果不能速战速决,不需要多久,他就会被四散在周围的辽军斥候围住。
林依风很理智的选择了撤退,虽然心里可惜那十几两银子,斥候的绞杀依旧在继续着,就好像在黑夜中,猎人与猎物之间不断的转换,风,依旧的吹着,带着那青草的清香和淡淡的血腥味道,直到天边,再次的泛起鱼肚白。
烽火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经过八天的行程,夏羽所带的中军主力终于在这一天正午来到先锋军建立的大营,夏羽被薛仁贵等一干人迎入主帐之中,全身金黄的滴油的烤全羊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两个厨子用削肉的刀在烤全羊身上上下翻飞,不多时,一块块香酥的羊肉就被分装成数个盘子,送上桌案之上。
吃烤羊肉自然离不开陈家特制的调料,自从陈庆之纳了房丹为妻,算是有了口服,而特制的各种酱料也成了军中必备,这种携带方便,便于保存,而且能激起人食欲的酱料颇受欢迎,夏羽一边沾着酱料吃着烤羊肉,一边倾听着这几日来发生的事情。
自从几天前,大夏军在辽军营寨前,露了个脸,小打了一场,随后薛仁贵便开始挖壕沟,建大营,另一边,则将手下的兵马分成数组,俗话说的,人一上万,铺天盖地,两军的骑兵在草原上奔驰起来,那架势也不比铺天盖地的漫天飞蝗差劲,而大夏军每日必备的功课之一,就是分成几波,不停的在辽军大营外晃悠,直接将游击战的精髓发挥的淋漓尽致,不断的骚乱,让敌人疲于应付。
而每当辽军骑兵出了大营之后,大夏的骑兵就会犹如老鼠见了猫,撒开脚丫子就逃,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辽军大营,在无边的草原上兜圈子,一旦露出破绽,就上去咬一口,如果辽军兵马众多,则退回已经初具规模的大营,闭门不出,死守营寨。
面对大夏的这种无赖的打法,确实让大辽很是无奈,总是被人牵着鼻子走,最后辽,燕军对于大夏的骚扰直接采取无视的态度,同样将兵马分成几波,轮换守备大营,白天一个全力骚扰,一个无动于衷,而到了晚上,则是斥候们征战的沙场,为了防止双方偷营,双方都派出了无数的斥候,散布在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