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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场合反复强调上山下乡的“成绩是主要的”,“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占主导地位”,就成为当务之急。与这种主要基于策略考虑的做法大相径庭,评论员文章明确指出,充分肯定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热情和贡献,并不等于可以掩盖上山下乡的真实情况,不去揭露和解决“四人帮”一伙在这方面制造的许多严重的问题。文章在列举###、“四人帮”人为地制造出许多矛盾,把一些知识青年引入歧途,将上山下乡搞成一个谁也碰不得的“禁区”之后,就上山下乡的严重后果作了如下说明:
多数知识青年生活不能自给,不少人婚姻、住房、疾病等问题无法解决,很多地方缺少学习政治和文化科学知识的起码条件,弄得许多知识青年消极低沉,群众怨声载道……混进知识青年战线和基层干部队伍中的少数坏人,肆无忌惮地乘机谋取私利。他们侵吞和挥霍知识青年工作经费,收受贿赂,勒索礼物,大发“知青财”;他们压制知识青年的###权利,以泄私愤,摧残知识青年的身心健康,以遂私欲;他们利用窃取的决定知识青年抽调去留的大权,搞交易,做买卖,“掉包”顶替,安插亲信,使“走后门”等不正之风盛行。这种种腐朽丑恶的现象,极大地毒化了社会风气,腐蚀了一部分青年的思想意识,###甚至胁迫其中极少数无知的人走上了邪路。总之,###、“四人帮”对经济、教育、作风等方面的破坏及其恶果,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这个问题上得到了集中的反映。
评论员文章发表后,在社会上产生很大震动,并引起国外的重视。《纽约时报》据以判断说:“作为减轻生活当中的苦难和强制成分的新的广泛努力的一部分,中国正在静悄悄地撤销不得人心的强迫城市青年下乡安家落户的政策。”《纽约日报》,1978年12月5日。
反应最热烈的当然还是广大知识青年和他们的家长。1个月内,报社就收到读者来信100余封,在信上署名的300多人。许多知青在信中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统筹解决知青问题的决定;认为多少年来,报上只说空话、假话,这次评论员文章说了实话,说明真正关心我们疾苦的还是党中央。当读者普遍认为评论员文章“说出了千万知青的心里话”时,也有个别人对文章的观点提出异议。湖南省两名小学教师在信中称:知青走与工农相结合道路,主要还是个方向问题。抛开这个前提谈知青上山下乡,意义就不完整。至于下乡知青在生活、婚姻、住房、医疗等方面遇到很多困难又得不到解决的说法,“据我们县里的情况以及耳闻目睹的事实来看,并非尽然”。他们强调说,毛主席号召的青年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是真理。与此相反,一位北京读者在肯定文章“说了许多群众的心里话”的同时,又批评它“还是说了一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话”,“比如‘这些年来,千百万知识青年怀着高昂的革命热情’,‘增长了才干,茁壮地成长起来’云云”,“都歪曲了事实”。这位读者还在信中中肯地指出:“把这些年来上山下乡的异常情况都归到###、‘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也是不对头的。”
尽管评论员文章有其不足,仍不失为解放思想大潮中涌现的一篇好文章。在有影响的大报上,对上山下乡历史真相进行过全面剖析的文章,仅此一篇。这篇文章还用犀利的笔锋驳斥了长期以来有关上山下乡运动的一些“左”的理论教条。
正是受到这篇文章的影响,一些地方的知识青年在返城风中理直气壮地提出:“否定###,就要否定知青上山下乡”的口号。文章的社会影响还不止这些,由于它明确指出“###”十年来的上山下乡,是###、“四人帮”造成的“恶果”,下乡知识青年成了###、“四人帮”修正主义路线的“受害者”和“牺牲品”,使下乡知青认为找到“回城有理”的依据。他们要求像给右派“摘帽”和给冤假错案###那样,为知识青年落实政策。1979年初,各地知青闹事此起彼伏,致使有的领导人大为恼火,批评这篇文章起了“火上加油”的作用。对这篇文章最感不满的当然还是被“返城风”弄得一筹莫展的国务院知青办,后者很快向所属单位发出通知,说这篇文章并不代表国务院知青工作会议的精神。
《中国青年报》的文章说了实话,也惹了麻烦。这以后为了稳定住众多在乡知青,遏止住“返城风”的强劲势头,新闻媒介继续被要求统一口径到“充分肯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成绩”上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文章是国务院知青领导小组办公室理论组撰写的《统一认识,做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红旗》,1979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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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政策的调整(1)
“###”结束后,上山下乡运动中根深蒂固的矛盾和长期积累的各种严重问题,并没有随着极左派退出历史舞台而消失。从当时情况看,主要问题包括:许多下乡知青生活上长期不能自给,在住房、婚姻方面困难突出;“走后门”之风经久不衰,下乡知青的上调机会不平等;将大批知青安置到人口较多的农村社队,加剧了人多地少的矛盾,农民不满,排斥知青现象进一步发展;下乡知青受###,特别是女知青受摧残问题仍旧相当严重。在这些问题中,最紧迫的还是下乡青年生活困难问题。具体说,又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生活不自给的比例大。据27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有13个省、市、自治区下乡青年生活不能自给的比例在50%以上(自给标准120—180元)。其中云南、贵州、四川、福建、甘肃等省高达70%—80%。跨省插队的老知青困难最大。如上海市在外省插队的224万知识青年,有13万名生活不能自给省、市、自治区知青办负责人座谈会《简报》(1),1977年12月21日。。有个女知青因此自杀(经抢救未死),她在遗书上写着:“二十几岁的人了,连粮草都做不出来,还要伸手靠家庭,只好离开人间。”家长普遍感到负担重,压力大。有的说:“下去一个孩子,等于降低一级工资。”子女结婚了还得抚养孙子、外孙。上海第十二毛纺厂职工子女下乡后共生154个小孩,有130个送回上海抚养。职工们说:“过去养儿防老,现在养儿到老”,“养了老插队,还要养‘小插队’”。四川广汉县对61名已婚青年进行调查,年收入在50元以下的有30人,倒挂的21人。
不能自给的原因:据辽宁对3800多人的典型调查,一是由于生产发展缓慢,分配收入低,不能自给的占68%;二是以短养长暂时没有收益的占12%;三是本人有病或因家庭有特殊困难出工少的占15%;四是本人参加劳动少的占5%。
另外,在同等生产条件下,下乡青年同农民相比,有五笔收入基本拿不到:自留地收入没有,养猪、养鸡的收入没有,投肥工分没有,家庭小副业没有,技术活、高工分的收入没有。
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流传“男十分,女八分,知识青年还要少两分”。江浙等一些人多地少的地方,还限制下乡青年出工。
第二,住房困难的青年多。据1976年底统计,在农村插队的青年中,没有建房的有95万。广东河源县1972年以前下乡的628名青年中,尚有390人没有建房。已建的房屋因国家给予的补助标准低,质量差,相当一部分已经破旧,需要翻修。特别是已婚青年住房困难更大。据江苏、安徽、四川、吉林4省统计,已婚的22万知识青年,有10万人没有建房。国营农场系统大龄知青结婚无房现象也很严重。1978年5月,国务院派赴黑龙江农场工作组的报告中称:当地有2万对已婚知识青年没有住房,还有28岁以上的知识青年15万人,多数也要在一两年内结婚,需要解决住房。按每户30平方米,每平方米材料费60元计算,最近两年内共需建青年结婚住房270万平方米,需要投资16亿余元,以及相应的三材和玻璃、小五金。当年从开荒投资中划出1千万元盖青年结婚住房,只能解决5600户国务院派赴黑龙江农场工作组:《关于黑龙江国营农场情况的报告》,1978年5月24日。。农场盖房实际能力与知青需求间的巨大缺口,据此可知。该省山河农场的建房计划,上级机关只批准每年建3000平方米,照此速度,需28年才能解决结婚青年的住房问题。如此怵目惊心的前景,并非无稽之谈。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一些基层干部超标准建房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