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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一阵响亮的掌声响了起来,肖亦辰与程之墨处变不惊,看着来人走到他们面前,眼里带着欣赏,“我是该说你们太不怕死,还是夸你们胆子大?”
程之墨没什么好语气,看着那张这阵子他们早在资料上熟悉过的脸孔:“蓝斯霍华。”
对方无声地吹了吹口哨,“不错嘛。”
看向肖亦辰,“你们果然认识我。”
肖亦辰看着程之墨,那副慵懒的样子,摆明了不想开口,直接交给程之墨处理。
程之墨也不废话,“说吧,有什么目的。”
“爽快。”蓝斯霍华挑了挑眉,示意手下的人将绑住他们的绳子解开,终于松开被绑了几个小时的手,肖亦辰伸了个懒腰,程之墨看着少年白皙的手上多了几道红色捆绑的痕迹,心情不爽了起来……
“请你们来的目的很简单,我想借助你们的能力,到地下宫殿去。”
蓝斯霍华微笑,“我需要你们帮我找到上一任石头主人的资料,还有……这些文字的真实含义。”
完全就将他们两个的长项都查得很清楚了。
这种感觉……还真是不爽呢……
程之墨面无表情地想着,肖亦辰却是打了个哈欠,“不只如此吧?”
他挑了挑眉,“你敢说你没有打路易斯的主意?”
这也是肖亦辰没有尽全力反抗的原因,他想看看,蓝斯霍华究竟有什么目的。他与路易斯……到底有什么样的牵扯……
蓝斯优雅地喝了口酒,“还有,我要路易斯一起。”
肖亦辰无声地扬起嘴角。
“你想要我们怎么做?”
蓝斯打了个响指,门突然开了,几个身着黑色西装的男人面无表情地进来,推着几个衣架,上面挂着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男士礼服……
“今晚霍华家有个宴会,我邀请了塞西布朗。”言下之意,路易斯也会被带来就是了。
路易斯是非常重视朋友的人,只要他认定的朋友,就算为对方死了也是正常的事……
这么想着,蓝斯看向肖亦辰和程之墨的目光都变得诡异起来……
肖亦辰并不是没有注意到男人眼中的敌意,只不过,这种目光他看得多了,早就是金刚不坏之身,习惯于无视掉了。倒是程之墨冷冷地将目光射了回去。
他们两个之间有着旁人难以插入的亲密……
这个发现叫蓝斯霍华的心情难得地好了起来,勾起嘴角:“你们准备一下吧,今晚把路易斯留下。记住,在我的别墅里,你们插翅难飞,最好不要做多余的事。”
蓝斯霍华说完便径自出去了。
几个黑衣人面无表情地离开,留给他们个人的空间。
程之墨看着一脸兴味地挑着礼服的肖亦辰:“我很不爽。”
少年面色淡然,居然挺认真地挑了一件,在程之墨身上比了比,“放心,我也很不爽,不过……”
肖亦辰看了看左边这件衣服,又转向右边,皱起眉来,“这两件看起来都很适合你,你喜欢哪一件……”
“……”程之墨嘴角可疑地抽了抽,尽管满脸黑线,还是伸出手,“这件不错。”
肖亦辰看了看他挑的那件,再看看程之墨的身形,满意地点了点头,“我也觉得这件不错!”
将衣服递给对方,“试试吧!”
程之墨便拿着衣服去更衣间换了,不得不说,程之墨的身材又高又瘦,根本就是天生的衣架子,本来就穿什么都好看。
程之墨刚从更衣间出来,肖亦辰便吹了声口哨,成功地惹来了某人嘴角的上扬,绕了个圈子,某人异常自恋地道:“喜欢?”
肖亦辰走近他,拿出刚刚准备好的领结,帮他系上。
少年认真而仔细的表情实在迷人,尤其是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衣服上,两排漂亮的长睫
在他白皙干净的颊上洒下淡淡的阴影,玫瑰色泽的唇色微微扬起的模样……
实在勾人。
程之墨压抑了一下,忍住没直接将面前的少年扑倒。
肖亦辰系好领结,帮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满意地点点头:“不错!很帅。”
简直的两个字叫某人的嘴角迅速地上扬了起来,那副得惩的模样叫肖亦辰忍俊不禁地偷笑,换上
程之墨为他挑的衣服后,蓝斯霍华派人来叫他们到楼下。
楼下居然就是宴会厅,程之墨仔细观察着四周,想确定两人现在的位置,却发现这可能只是郊区的一所守卫森严的别墅,看来想不借助外力逃出还是有点困难的。
酒会的客人都是些显赫的人物,一般都能在报纸新闻头条上看到的面孔。有几个生面孔,也能被
肖亦辰准确地指出来,毕竟他们比别人多经历了六年,并且以肖亦辰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认不出来的人还真没几个。
什么地产大亨金融大亨出现在这,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事。凭借蓝斯霍华在国际上的地位,还真没几个人敢不给他面子。因此在看到某欧洲小国王子还有西班牙公爵,甚至是意大利黑手党某高层出现的时候,肖亦辰和程之墨也仅是挑了挑眉,没有多说话。
他们的目标是路易斯,而路易斯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跟塞西布朗脱不了干系。
酒会各种肤色的面孔都不缺,东方面孔的少年也不少,与会者心照不宣,这种性质的酒会里,侍应生一般是任君挑选的。
这也可以说是你情我愿的肉体游戏吧,只不过他们有内涵多了,见多了美人,看到入眼的,也不至于急色地就扑上去。对于这些自诩上层人士的人来说,他们更喜欢挑战与征服,柔顺的反而不太能勾起他们的兴致。
而当肖亦辰和程之墨这两张上流社会的生面孔进入酒会现场时,不少好这口的人纷纷产生了兴趣。
其实肖亦辰和程之墨都不算特别顶尖的美人,但是,肖亦辰那种漫不经心、慵懒的气息……很容易引起某些恶趣味人的兴趣,不少人已经盯上了他。
而程之墨的话,他本来就是特别耀眼的人,就算他闭上双眼穿得全身黑地站在角落里,他浑身散发出来的光芒都叫人无法移开眼,无论在什么地方,似乎只要有他在,所有目光的焦点都只在他一个人身上。
这一点曾经叫不少自大的男生嫉妒过,但当他们发觉自己的目光也不自觉被他吸引后,他们只能咬牙切齿地认命了,自己是不可能赢过他的。因此,有程之墨在的场合,一般比较优秀的男生都自动地退散,反正也没人关注他们。
不知被绑了多久,肖亦辰感觉很饿,一到酒会现场就直奔自助餐厅而去。
程之墨吃了些食物便不再动口了,站在那里观察着酒会中的人,自动屏蔽了射向他的目光。等确认了没有路易斯和塞西布朗的身影后,正想收回目光,却看到两双兴味盎然的眼望向自己的方向,黑眸中的色泽不觉深了深……
、38 假期
“强森·霍德华。”一只手伸到了肖亦辰面前。
微垂着睫盯着桌上的各种美食的少年挑了挑眉;将碟子中切好的牛排放入口中嚼着,才慢条斯理地抬起头;望着面前这只手的主人……
棕发蓝眸;很高;几乎比程之墨还高。长得……
算是英俊的范围吧。
不过,对于肖亦辰而言,他完全对欧式的美毫无概念就是了……
就跟西方人脸上中国人都长得差不多一样,肖亦辰也看不出眼前这个人与其他人的不同。但……这张脸的话……
他还真见过。
是在重生前的时候;他大学时加入“Freedom”的时候,那时他印象最深的任务委托人便是这个人,在网站上昵称为“强森”这个直白名字的人。
就像这辈子他遇到的“墨者”一样;都是财大气粗的主。
强森的个性从他与肖亦辰的聊天过程中便可看出一二;这个人现实中一定家财万贯;并且拥有极大的权势和地位,并且,有着上流人士的通病:认为只要有钱,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到。
辰星与强森的交易不下百次,他会选择强森发布的任务,当然不仅是因为他给的高价,当然也不能排除这个原因就是了。也不是像“墨者”那样是因为内容,事实上,强森给的资料……
应该只要有点翻译能力的人都能做得很好。
只是,强森是个个性古怪的人,他不是请不起翻译,但生性多疑的他总怀疑他的翻译是被他的对手买通了的,会光明正大地在资料上给他一剑之类的,他请翻译都障眼法,很多资料他都到这个最安全隐秘的翻译网站上来,把对方的资料翻译成西班牙语,记住之后,将若无其事地去与对方见面。
而他看中“辰星”,则是因为辰星翻译的准确度实在高,并且速度很快。
记得重生前,强森会那么信任他,是因为有一次他在外国的酒店与人谈生意,遇到自己的最强大的对手,偏偏对方还具有语言优势,强森一时处于弱势,好在他随机应变地以微笑掠过,却暗地里将他们的对话录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