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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魑锲分挚俺朴惺芬岳醋钗按蟮姆⒚髦弧T谡庖涣钊苏穹艿南壤螅烧⒐首橹突鸹嶙手墓拾滩∫呙缧卸橹↖AVI)正在积极寻找对抗艾滋病、疟疾和肺结核的疫苗。
提供这些国际公共产品需要大量的资金。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UNAIDS)的负责人彼得·帕沃特博士指出,非洲每年需要30亿美元的投入来采取对付艾滋病的基本措施,如果按照发达国家的常规用药标准,那么非洲人每年还需要数百亿美元的药品。这样大的资金援助只能来自发达国家。帕沃特博士说:“要想在全世界范围内对抗艾滋病,我们需要数十亿美元,而不是数百万美元。要对抗如此大规模的传染病,杯水车薪是无济于事的。”
除了提供资金之外,政府和国际组织也在重新考虑市场设计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专利其实是一种折衷式的解决办法,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并没有找到理想的答案。专利形成了合法的垄断,巨大的垄断利润给发明创造产生了强有力的激励。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制药工业惊人的发展速度恰恰证明了这一点。例如,专利的赢利前景帮助人们开发出了如抗反转录病毒药物等有效的药品。
第三章 付不起钱的人就得死(6)
但是,专利体系也有不利的方面。由专利所保护的垄断造成产品的定价过高,它可以给创新者带来巨大的利益,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可以说,专利成功地促进了发明创造,却阻碍了它们的应用。
专利所导致的定价过高在任何创新性的产业中都会发生,但是由于需求方面的特性,在制药行业这个问题显得尤其突出。通常,药品的购买数量对于价格的反应相对不敏感。其原因可能是病人的迫切需要,或者用药的决定并不是由服用者而是由医生做出的,或者购买的费用往往不是由患者本人支付,而是由医疗保险公司或者政府的健康计划负责的。一项针对抗溃疡药的美国市场的研究表明,有4家制造商在该药品领域相互竞争,如果药品价格上涨10%,估计需求量只会下降7%。这就意味着(稍微做一下算术就能知道)价格的上涨可以带来总销售收入的增加,并且暗示着如果像其他许多药品市场那样,只有唯一的一个供应商,那么价格将会被定得更高。经济学教科书告诉我们,当需求缺乏弹性的时候,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垄断厂商将把价格定得远远高于其成本。在买方对价格不敏感的地方,按照市场行情来要价就意味着定价会变得非常高。这样,专利制度在发挥重大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代价。
既然知识产权法是依靠国家来制定和实施的,既然它代表了创新者的利益与使用者的利益之间的不轻松的妥协,那么,医药市场的规则就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某些发展中国家已经制定了它们自己的知识产权法规,开始单方面地重新设计医药市场。
例如,印度政府就决定不给食品和药品颁发产品专利,使制造商可以仿造美国或欧洲公司的专利产品。由于只需要收回制造成本,而不需要支付任何研究费用,也没有专利的保护,它们可以把价格定得很低。与发达国家有专利支持的垄断局面不同,在2000年的时候,印度的医药产业里大约有2万家公司,产生了非常具有竞争性的价格。氟康唑是一种抗真菌感染的药物,它的价格显示了垄断和竞争的区别。在印度,该产品没有专利权,并且有许多家制造商都在卖这种药,彼此竞争。然而在美国,由于有专利的支持,市场被唯一的供应商所占据。在印度市场上,每片药的价格只有25美分,而美国市场上的定价则是10美元。
在巴西,抗反转录病毒药物的制造商也不需要顾及专利的问题,这使得许许多多付不起专利药品价格的艾滋病患者有机会接受治疗。1997年,巴西政府开始鼓励国内的制药公司复制抗艾滋病的专利药品。政府买下这些仿制药,并且免费发放给病人。抗反转录病毒药物的复合疗法的价格只有美国市场价格的1/4,其中一种药品的价格仅为美国售价的十六分之一。这样的政策使巴西的艾滋病死亡人数急剧下降,取得了发展中国家里罕见的成功。巴西前总统费尔南多·恩里克·卡多佐说:“这是一个政治和道德的问题,面对这样艰难的处境,我们必须采用现实的态度,不能只依靠市场来解决。”
第三章 付不起钱的人就得死(7)
1997年,南非通过了一项颁发强制特许令的法案,使人们能买得起主要药物。这意味着强制使用专利,制造或者进口仿制药品,并给专利持有者支付专利费。削减了非洲药品制造商需要支付的专利许可费之后,政府预计可以把药品的价格降低50%~90%,从而使药品得到更广泛的使用。泰国也效仿南非通过了允许规避药品专利的法律。
发展中国家认为,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一个条款准许他们忽视专利权,自己生产某些药品,即在出现公共卫生危机时,强制特许令是可以采用的。美国政府自己有时也对某些专利采取强制特许令的措施,常常是由于反垄断的缘故。政府会命令某家公司开放技术,以便打破垄断。
跨国制药公司并不认同发展中国家的做法,指控无视专利权的行为是非法的。他们游说美国政府对巴西施以贸易制裁。美国药品研究与制造商协会的发言人谈到巴西时说:“他们是世界秩序的一部分,他们应该和我们的公司进行合作。”该协会同样反对南非的做法。发言人说,这样的立法是在“废除知识产权,如果全世界都对抗艾滋病药物实行强制特许,那会大大抑制科学研究”。他接着说,南非的行动是“盗版行为”。专栏作家安德鲁·苏利文也站在厂商的立场上,他写道:“印度和巴西的那些公司是美国产品最好的仿制者,也是最坏的小偷。”r米r花r书r库r ;__
制药公司拼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比如,2000年的时候,来自印度的西普拉公司开始在加纳销售一种抗艾滋病药物,该药品是跨国企业葛兰素威康公司一种药物的仿制品,售价只有专利药品的1/10。非洲当地的专利部门裁定,葛兰素威康公司的专利在加纳无效。然而,在葛兰素威康公司威胁要起诉之后,西普拉公司还是停止了销售。
发展中国家表示,为了抢救生命,它们需要废除专利。一位肯尼亚的议员说:“当我们的人民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时候,我们怎么能拒绝让他们获得延长生命的药品呢?”制药公司则反驳说,为了鼓励创新,专利权是必要的。百时美施贵宝公司的一位发言人说:“我们的知识产权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保护,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将失去开发新的、更有效的抗艾滋病药物的激励。”
到底哪一边是对的呢?专利是一项并不完美的制度设计,废除它并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错误。既然无关原则,那我们在评判双方相互对立的主张时只需要比较相关的成本和收益就可以了。
强制特许令会带来某些成本:践踏制药公司的知识产权,使药品能够以更低的价格买到,将意味着利润的减少,用于研究更新、更好的药品的费用也会削减。其收益则是:死亡率会降低。尽管只能挽救一小部分非洲的艾滋病人(因为要让更多的非洲患者获得药品,只有降价是不够的),但数千万人的一小部分就意味着许许多多的生命。
第三章 付不起钱的人就得死(8)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例子中,成本收益是很容易计算的——结果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立场。既然高价的抗艾滋病药物在非洲原来就卖得很少,那么允许非洲搭上世界药品创新的便车,将不会造成制药公司利润的大幅降低,也很少或根本不会影响研究投资。比如,1999年的时候,葛兰素威康公司生产的抗艾滋病药物在北美和欧洲以外的销售额只占其全部4。54亿美元销售收入的10%。在这种情况下,废除其他地区的知识产权几乎没有什么直接成本。但是,如果树立了一个先例,导致其他药物的专利也被践踏,那么通过这样一个以小见大的开端效应,会带来一种间接成本。还有,把廉价药品走私回西方国家,会从根本上动摇制药公司的定价。但是,挽救或者延长许多生命所带来的收益毕竟是无法估量的。除非有人执着地相信知识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否则贫穷国家规避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肯定将超过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