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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正义先后向雅虎公司投资了355亿美元,占股35%。在雅虎上市后,孙正义出售了5%的股票,套现45亿美元,套现后仍是雅虎最大股东。对于阿里巴巴也是一样,2005年,雅虎中国与阿里巴巴合并,软银中国将持有的淘宝股份转让给雅虎,套现36亿美元。软银在阿里巴巴的股份被稀释到12%。后来,孙正义又采取了增持,现在软银持有阿里巴巴16%的股份,为第三大股东。这就是孙正义的典型玩法:结合了风险性和战略性,上市时套现部分股票以保证现金流及赢利;长期持有剩余的大部分股票。孙正义相信,只要眼光独到,长期回报比起纯粹的风险投资只高不低。
事实上,孙正义钟情于在企业的早期参股,而且偏好冷门企业,金额动辄几千万美元,喜欢稳、精、大的风格,在公司上市之后也不急着全身而退,这也与通常以IPO为退出渠道的一般风险投资商不同。除非是出于回笼资金的需要,例如在2003年为了支持Yahoo!BB(宽带业务)的发展,孙正义出售了所持的美国雅虎、UT斯达康等部分股份,将筹集到的大笔资金投入了宽带业务中去。而在很多投资项目中,孙正义属于那种一屁股坐下就不肯撤出的“铁杆庄家”。
“捆绑”策略:合作联盟要优于两败俱伤
孙正义鼓励其投资的企业吞并竞争对手,因为这样就能避免竞争对手之间打得两败俱伤。按他的说法,这叫“投资捆绑”。他还告诫所有的企业:
珍惜资金,珍惜时间,不要在不成熟的时机匆忙上市,也不要胡乱吸收风险资金。如果当前的商业模式不能在短期内达到预期目标,就要尝试另一个模式,而且要快。
在投资UT斯达康之前,孙正义特别看好“UT”和“斯达康”的合并,他投资的前提条件是“你们一定要合并”。1995年10月19日,陆弘亮创办的“UT”和吴鹰等人创办的“斯达康”正式合并后的第13天,孙正义的创业投资就进来了。
值得关注的是,“阿雅联姻”事件是演示孙正义的这一捆绑策略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2005年,是雅虎进入中国市场的第七个年头,也是雅虎成立以来的10周年。它在中国市场同样遇到了与eBay相同的问题——水土不服。它的前两任中国总经理张平和、陈宏守都没待多久,从3721来的周鸿祎虽然厉害,仍没能有大的突破。2004年底他在香港跟杨致远会晤时抱怨总部支持不够,还引起了极大的震动,“没人敢那样跟杨致远说话”。
雅虎中国公司成为了杨致远的一块心病。放弃,不甘心;可是坚持呢,又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于是他想起了多年前,马云曾向他提出的合作意向。当时杨致远没有放在心上,那时候阿里巴巴刚起步,太不起眼了,没有谁看得出它能做多大的事业来。而雅虎在国际市场上的名声已如日中天,炙手可热,雅虎若是下嫁阿里巴巴,岂不太委屈?现如今调转头来看,矮个子的马云将阿里巴巴做得有声有色,相比之下,雅虎中国公司在搜索引擎上不如百度,甚至逊于Google;它也不是纯粹的门户网站,新闻内容不比新浪和搜狐。由于美国总部对其重视程度不够,本土化不足,使得雅虎被搜狐、新浪一批本土网站打压得灰头土脸。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9章 投资哲学(7)
杨致远有一次和孙正义聊起雅虎中国的情况,孙正义从旁点拨说:
资金不是问题,品牌也不是问题,如果能得到像马云之于阿里巴巴那样的人,那样的团队,还有什么可苦恼的。
杨致远也意识到了一点,雅虎中国公司输给其他对手,只有一个因素——人才。于是,专注搜索的雅虎收购了3721,但是一起进入的周鸿祎作出的努力仍然没有让美国雅虎公司满意,例如雅虎中国公司最粗壮的摇钱树——雅虎助手,其实就是由周鸿祎领导的原3721公司核心产品3721插件的改进版本。虽然为新东家创造了利润,但是在行业中也因其“霸王软件”而饱受诟病,美国雅虎公司想要维持它“世界第一大网络公司”的光辉形象,当然不能忍受这种带有江湖草莽气的做法。说到底,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远在美国的雅虎高层不了解中国大陆的市场和文化环境,无法摸准市场客户的脉搏,却又不能完完全全地放权给本土化管理者,致使雅虎中国公司无法取得与他们实力和投资相对应的经济效益。
2005年,雅虎公司的股价一度徘徊在每股40美元上下,与2005年初相比,仅上升了6%。杨致远想专心于美国雅虎的事业,遂有了将雅虎中国公司出嫁的想法。
2005年8月11日的雅虎和阿里巴巴的联姻,很难说没有来自孙正义的推动。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年代,捆绑营销造就了最大限度的共赢,原先的竞争双方或几方通过合作,使得客户得到实惠和便捷,而商家提升了品牌和销售额。将视角转到投资领域,投资项目都是投资商的孩子,如果因为争夺同一张饼而导致这些孩子大打出手,有了流血受伤什么的,肯定不是投资商这个“母亲”愿意看到的结局。而如能联合起来,人多力量大,别说是饼,指不定还能找到味道更好的苹果、葡萄什么的,岂不更好。一家人和睦相处,互相协作,获得的成就自然更大,是一个多赢的结果。这就是投资领域中的“捆绑”。
在“阿雅联姻”中,“捆绑”的效果还不错。雅虎介入阿里巴巴不过两年,获益甚厚。作为阿里巴巴集团的大股东,雅虎间接持有阿里巴巴284%股权,市值高达73亿美元;此外,雅虎还以基础投资者身份,投资776亿港元购买了阿里巴巴新股,购入价格为135港元/股,占71%股份,阿里巴巴上市当天,这笔投资就升值为227亿港币。
软银2003年度和2004年度均存在巨额亏损。“阿雅联姻”案中软银套现36亿美元,加上转让雅虎法国、雅虎德国、雅虎英国及雅虎韩国的股权给雅虎公司,软银在2005年财政年度从雅虎公司拿到8亿多美元,确保公司账面上不仅没有亏损,还有盈余。
过去,软银基金就像创业企业的母亲,从不侵犯父亲(创业者)的权威;而今孙正义有意安排“表兄妹”彼此相爱,一则利于套现,二则便于透过新股发行创造更大价值。从这一布局也可以看出“铁杆庄家”对网络业的控制力。
当然,软银实施“捆绑”策略并非以“强权”的面目出现,在分众传媒合并聚众传媒的案例中,资本的力量在合并时机上充分尊重了参股公司的选择。
2003年7月,分众传媒的第一轮投资人、时任软银中国上海首席代表的余蔚,曾出面试图撮合分众和聚众合并。当时正处于楼宇电视广告发展初期,江南春和虞锋一南一北,割据了全国最大的两块楼宇电视广告市场,分众传媒是行业龙头老大,而聚众传媒也不甘示弱,紧随其后,准备从北向南包抄分众的领土,两家都不愿意合并。
日后,成为行业霸主的分众传媒很是庆幸当时两家没有合并成功。毕竟2003年并不是合并的最佳时机。一是当时双方规模都太小,即便合并,也一定会出现第三家或更多家竞争对手;二是很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合并后,双方都没有紧迫感,反而会丧失斗志。可以说,正是分众和聚众这几年在名次、圈楼、融资、上市、人才、行业标准、市场份额、收购兼并等诸多领域中的你追我赶,才加速了新媒体行业的迅速崛起和壮大。
2005年,分众传媒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当江南春上市回来后,先以183亿的代价合并了框架媒介,随即占据了中国框架广告90%的市场。在尝到了甜头后,江南春将合并聚众传媒事宜提上了日程表。
聚众传媒和分众传媒互为最强劲的对手,在楼宇电视广告这一市场上打得难舍难分,双方都损失惨重。在分众传媒没有上市之前,鹿死谁手尚没有定论。无奈,在上市一事上分众传媒不仅抢了先机,在并购框架媒介上江南春更是棋高一着,先下手为强。聚众传媒即便拼命到纳斯达克上市,也未见得能敌分众传媒。而且,在聚众传媒背后的风险投资商凯雷公司等也意识到,此时聚众传媒再上市意义已经不大。这样,在软银中国和凯雷等风险投资的大力撮合之下,两者实现了合并。这就是江南春所说的“最佳时机”。合并,不仅造就了中国最大的楼宇广告企业,而且也减少由于双方恶性竞争造成的浪费,加速了行业的成熟,并巩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