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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的哥哥,世代相传的乐人之家。汉武帝以这样的人为征伐匈奴的大将军,李陵必感屈辱。公元前105年,司马迁开始写作《史记》,已经称宠臣李延年“故倡也”,后来因李陵事受宫刑,下蚕室时,非常鄙恶自己“独与坐法者为伍”,深以为耻。而此时恰恰李延年也下蚕室,司马迁深以为耻的,即与李延年为伍。其实在那个时代,史家并无我们今天所以为的崇高地位,文史家、星历家被当作倡优一类人,为流俗所轻。即使在这样的人如司马迁者心目中,李延年、李广利之流也是被看不起的,更别说一般士人了。那么,李陵屈居倡优李广利手下,仅仅负责辎重,耻辱感如影随形,挥之不去,就可想而知了。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秋,汉武帝派乐人出身的外戚、贰师将军李广利“将三万骑击匈奴右贤王于祁连天山”,李陵主动向汉武帝请命,率领步兵五千人,出居延海以北,迎战匈奴三万骑兵。这样悬殊的力量对比,简直就是自求一死。李陵的内心,不仅有在李广利手下的耻辱感,隐隐地,也许同时还有以此举作为指祖父“数奇”的无声抗议。而汉武帝亦儿戏般地答应了李陵的请求,还不时催促出战。结果,李陵的五千兵被匈奴单于以八万兵包围,而李广利不派援兵,李陵血战后“遂降匈奴”,汉廷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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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刑】蚕室里的花朵(3)
班固《汉书》记此事,有一处很有趣的细节:“昏后,陵便衣独步出营,止左右:‘毋随我,丈夫一取单于耳!’良久,陵还,太息曰:‘兵败,死矣!’”李陵独自一人去往匈奴营中,所为何事?真是找单于单挑独斗吗?我想,李陵大概早就想好了后路,与单于一席谈,敲定了事情的结局。伪作《答苏武书》中的名句,传神地表达出了这种心情:“男儿生以不成名,死则葬蛮夷中。”
汉武帝询问大臣对此事的看法,满朝大臣都指斥李陵,惟独司马迁为李陵辩解说:“陵提步卒不满五千……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资治通鉴》),汉武帝认为司马迁为李陵游说,是为了诋毁李广利,遂“下迁腐刑”。
在主流意识形态“华夷之辨”论者看来,李陵是汉奸无疑,为李陵辩护的司马迁,历史上也饱受非议。事实上这种论调延续了两千年,司马迁之后,鲜有人再为李陵辩护。直到作家张承志,在其名篇《杭盖怀李陵》中如此辩说:“静若处子,动如脱兔,人在不测中遭逢这种前途并不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当他无家可归,朝廷执行不义的时候,叛变也许是悲壮的正道。”
李陵行为中所隐含的况味复杂。国家和个人的矛盾冲突,一己的艰难抉择,不是永远都是一个重大的命题吗?
讽刺的是,公元前90年,李广利率七万人又出击匈奴。在长安,李广利的儿女亲家、丞相刘屈氂夫妇以巫蛊诅咒皇上,腰斩枭首,李广利的妻子亦遭收捕。这是戾太子巫蛊案的余响。李广利闻讯,在塞外范夫人城,也像李陵一样投降了匈奴。
40多年后,公元前51年,汉朝和亲匈奴,单于入朝。李陵事件,司马迁所受的宫刑,在汉匈和好的历史循环中,都化作了一缕灰烬。
在《报任安书》中,司马迁在遭受宫刑之后,在七年前汉武帝“族陵家”,李陵案已成铁案的情势下,司马迁明知给狱中的任安写的这封回信,必会上达天听,但他虽然委婉、然而坚决地再次实现了替李陵的辩护:“身虽陷败彼,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而且,顺便讽刺了大臣们和汉武帝的丑态:“陵未没时,使有来报,汉公卿王侯皆奉觞上寿。后数日,陵败书闻,主上为之食不甘味,听朝不怡。大臣忧惧,不知所出。”
由此可见,司马迁并没有后悔,他只是感受到了耻辱。这个耻辱是汉武帝强加给他的。司马迁完成《史记》后,“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汉书·司马迁传》),只留一个副本在京城,藏之名山的正本要等待后世的圣人明君来传承,这是对汉武帝的最大轻蔑。至少从传说中的夏朝就已经出现的宫刑,在司马迁的一册《史记》面前,失去了专制皇帝所要求的身体媚术的功能,转化为巨大的心灵耻辱,以至于司马迁“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
可是司马迁并没有对自己的选择后悔,对他身体的戕害,甚至催生了司马迁从“以求亲媚于主上”到“发愤著书”的决心,催生了“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著名论断。宫刑的耻辱,死亡的残酷,身体政治学的媚术铁律,在“千古书信第一”的《报任安书》面前,统统被粉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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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身】四刺客:身体媚术的逻辑退却(1)
刺客,以身事人,讲究的是“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为报知己,甘心自残身体,以求一逞。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的结尾对刺客群体评价道:“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不管事情最后成功没有,然而他们立意昭彰,志向不堕,因而名垂后世。这种名誉并非虚妄,它贯穿在一个个刺客惊心动魄的故事之中。
残身的身体政治学,在先秦精神尚未消亡的时代,发散出夺目的光芒。先秦那种悍不畏死,视死如归的精神核心,也许并不追究事情的是非,知己者也许并非总是代表正义,但是那种行为中的耀眼美感,千载以下,在人性逐渐糜烂,血性近乎失传的中国史上,犹令人凛凛窒息。
要离的故事记载在后汉赵晔所著的《吴越春秋》里。
要离是一个“细人”,即身材矮小,体质羸弱的人。但是伍子胥却称许他“其细人之谋事,而有万人之力也”。齐国壮士椒丘欣在淮津饮马,马被水神取走了,椒丘欣大怒,袒裸持剑入水,大战水神。连续几天才出来,盲了一只眼睛。虽然没有战胜水神,取回马,但是椒丘欣仍然非常骄傲,因为毕竟敢和水神作战的人很少。到了吴国,在友人的丧席上旁若无人,要离讽刺他说:
吾闻勇士之斗也,与日战不移表,与神鬼战者不旋踵,与人战者不达声。生往死还,不受其辱。今子与神斗于水,亡马失御,又受眇目之病,形残名勇,勇士所耻。不即丧命于敌而恋其生,犹傲色于我哉!
—我听说勇士作战,和太阳战,表针都没有移动就胜了,和神鬼战,脚跟没有旋转一步就胜了,和人战,还没有说一句话就胜了。即使活着去死了回也不能受辱。现在您和水神作战,马和驭夫都丢了,又少了一只眼睛,身残却还炫耀自己的勇敢,这是勇士所引以为耻的。不敢和敌人拼命,却贪生怕死,居然还有脸来骄傲!
要离的讽刺可谓刻毒,噎得椒丘欣无话可辩,决意晚上去报复要离。要离回家嘱咐妻子夜里不要关门。夜里,椒丘欣果然去杀要离,顺利地登堂入室,发现要离居然门不关,不守御,大胆躺着睡觉。椒丘欣一手持剑,一手揪着要离的头发说:“你有三死之过。第一,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辱骂我,当死;第二,门不关,当死;第三,睡觉不守御,当死。”要离回答:“我没有三死之过,你却有三不肖之愧。第一,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辱骂你,你却不敢当场报复,不肖;第二,入门不咳,登堂无声,不敢光明正大,不肖;第三,你一手持剑,一手揪着我的头发,不敢和我公平决斗,竟然还敢大言不惭地数落我的罪过,不肖。你有此三不肖,不觉得自己卑鄙吗?”
于是椒丘欣投剑而叹曰:“吾之勇也,人莫敢眦占者,离乃加吾之上,此天下壮士也。”
—椒丘欣扔下剑,叹息道:“我这个勇士,人们都不敢小看我,要离之勇还在我之上,这才是真正的壮士啊!
吴王阖闾二年(公元前513年),吴王僚被专诸刺杀后,他的儿子庆忌逃亡到相邻的卫国,吴王阖闾担心庆忌联合诸侯来###自己,伍子胥就把要离推荐给了吴王阖闾。吴王阖闾看着眼前这个“迎风则僵,负风则伏”的“细人”,顿时毫无信心,这样的一个要离,怎能杀掉万人莫当的庆忌呢?要离看出了吴王阖闾的心思,于是献计道:
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