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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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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尧臣先就有些瓜葛不清,弯弯绕的后边,牵连了不少难得说清的关系。
  原来桥下有房,是陈留大姓卫尉寺丞卢士伦的产业。桥一拆,那房子也就保不住了。陈留县原先的监税王溟,被替职后等着赴新任期间,曾租住过这幢房子。或许是因为原先有关照,或许只是一般官场人物的互相关心,卢士伦起先硬是不要房租,王溟一再坚持,房租好歹收了,但还是每月少收了一千铜钱。这王溟,恰恰又是王尧臣的同年进士。眼见拆桥房子保不住,卢士伦少不得拜托王溟去同年那儿说情。王溟沾光在先,士伦又专门相托,回不住,就去了王尧臣那里。
  

大宋遗事 第十五回(4)
东拉西扯说了一回闲话,尧臣想起拆桥这档子事,就问道:“你在陈留做监税,陈留的事该清楚?”
  “你指什么?”
  “南镇有座桥要拆,正举棋不定呢。”
  “这你算问对人了。问第二个人,再没有我清楚的。”
  “为什么?”
  “我眼下就租住在桥下卢寺丞的房子里。”
  “那真太凑巧了!你怎么看?有人说那座桥阻水,很多运东西的纲船都在那儿撞坏了,嚷着要拆。”
  “没有的事。我从来没听说什么撞船的事,更没见过。这都是没事生事!”
  王溟这话跟陈荣古调查回来所说的,大致不差:他说出事的船,大都是因为风浪互相撞损的,因桥撞坏的极少。尧臣这才下了决心,下帖子要陈留县不要拆桥。
  朝廷派来勘查拆桥案的,是监察御史王砺。王砺的结论是:桥阻行舟,迁桥对;王溟、卢士伦因私害公;三司说桥下有民居,拆桥有碍,实际不过卢士伦一家而已。权三司使王尧臣受豪民请托,因情废公。王尧臣曾派人去王砺那儿打听调查情况,也变成了三司派刺客行刺调查官员,等等。
  情况既这么严重,皇上还能不动怒?他直接下诏给开封府,派了一个工部郎中专门审问,已经不是勘查,而是兴大狱了。处理意见也特重:王尧臣除罚铜,还要责杖七十;其余有判公罪,也有判私罪的,追官、罚铜都相当严重。
  别人或者还可以另当别论,这王尧臣是不能不援手说话的。
  三司使掌握国家财赋命脉,是朝廷的重臣。尤其是自打尧臣权了三司使,一路兼按察地方官吏的新转运使们,如张皿囚之等,都是由他举荐、聘用的。推行范仲淹的十件事,尧臣实在是举足轻重的干臣。像他这样的高官,即便果真受人之托,徇情不准拆桥,顶多当殿训斥,再加多少罚一点钱,也就了了,怎么能责杖七十,羞辱他呢?问题似乎不在阻止拆桥,而在他推行十件事过于卖力,完全是冲着新政来的。人家叫阵叫到这个份上,范仲淹怎么能装聋作哑呢?
  何况,在这之前范仲淹已经欠了尧臣的人情,也不容他不说话。
  王尧臣当年是头名状元入仕的,做事的风格也峣峣独立,绝不苟且。郭皇后薨去,范仲淹上书请治阎文应加害皇后的罪责,第一个援手的就是王尧臣。后来,好水川败北,范仲淹与元昊私书往来,朝廷将范仲淹与韩琦一起贬官,又是尧臣为他们说话,终于让他们官复原职。尧臣自己也安抚泾原,差不多跟他们做了邻居。人家多次为自己援手,现在有事就装傻不管,那还是个人吗?
  一查问,也还真有话说。
  尧臣说:“三司发文不准陈留拆桥在先,王溟说话在后,这是有案可查的。况且,是我因为他常在陈留,知道情况,先问的他,并不是他主动来做说客。说接受请托,实在冤枉!”
  一查记录,果然如此。那么,请托之罪也就没了。
  再者,真宗实录白纸黑字,记着真宗因为原桥阻碍行舟,才下诏将桥迁到现在这个地方。李舜举等要改建,朝廷同意,都违犯了先皇帝的意旨,不尽妥当。陈荣古实地勘查,认为因桥致损的船少而又少,现桥不必改动,与先朝旨意正好暗中吻合。那么,三司发文不准拆桥,没有不当。而且为的是公事,定私罪显然不合适。
  其他,也还有一些与事实很有出入。
  仲淹碍着朋党的帽子,确实有些踌躇。既然皇上催着说话,岂能失去机会?他将知道的事情一一罗列,奏明了皇上。最后,又为尧臣辩解道:“陛下,《经》曰:‘贵贵,为其近于君者也;贵老,为其近于亲也。’又说:‘堂高则陛高。’无非一个意思:尊重公卿大臣,实际上就是尊重天子的神圣权威。三司使是皇上身边的亲贵大臣,替陛下掌管天下财赋。有罪,皇上自己不论怎么处罚他都行,也不能叫执法小吏当众打板子羞辱他。即使皇上不拿他当回事,也不必叫外人知道。亲贵大臣被轻视,天子脸上也不好看!请陛下三思,不要失了朝廷的神圣威严,也为王尧臣存些体面!”
  不为大臣存体面,也要为朝廷存些体面,这个逻辑是有说服力的。范仲淹所说与勘问所得的事实,也多有吻合的地方。是不是真鼓励朋党,就难说了。皇上终于网开一面,不打王尧臣板子了,只罚铜了事。原判私罪的,也改了公罪,处罚轻多了。因为有违背先朝旨意一条,主张拆桥的官员也都被罚了铜,不能有功无罪了。
  欧阳修跟着又上了一本,主要是攻王砺借陈留事件陷害大臣,攻击异己,请求皇上罢了他的御史职务。
  一共列了四条罪状。
  先朝,真宗明明有旨意改桥,王砺硬说改桥是权臣受贿所致,这不是谤渎先朝圣政吗?
  为着移桥这样一件小事,诬陷大臣受情徇私,妄兴大狱,使能干重臣惮于为事,这是第二条。
  三司派人询问查案情况,本是例行公事,却诬蔑为刺杀朝廷命官,陷人以死。事情都是亲自经历,显然不能以御史可以风闻自辩。这是第三条。
  王砺攻击三司办事官员是王尧臣举荐的门人,实际根本不是,他倒恰恰是吴育举荐的门人。吴育与王尧臣本为公事,并无私怨。王砺迎合吴育,扩大事态,挑拨大臣关系,这是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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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 第十五回(5)
这四条,哪一条都不轻。本章一上,王砺就被罢了御史,贬到邓州做通判去了。
  那么,无论全局,还是个别事情,攻战双方都各有进退,暂时好歹还能算是打了个平手。
  

大宋遗事 第十六回(1)
宋仁宗重开天章阁
  范希文宣抚回陕西
  其实,要是较真,说打了平手,未免过于勉强。范仲淹推行新政,整顿吏治,应该大刀阔斧,势如破竹,是个只攻无守的态势。提到设防,都已经乾坤颠倒,何况还是一再挨打!细算下来,倒是范仲淹的人受检举、处罚的多,贪官污吏、渎职平庸者处罚的少。范仲淹顶多只是能说几句话,能还人家几招而已。这,哪里能算什么平手呢?
  仲淹的十件事里,有一大半与整顿吏治有关。最主要、最关键的部分不过如此,其他事情的命运,不问,也可想而知了。
  府兵制从一开始就遭到反对,连提都没人再提了。
  减徭役的撤并县镇,拢共才在河南府改了寿安、河清等五个县为镇。就是减了徭役,也很有限。
  兴修水利,发展农业,不是短期能见成效的。吏治不清,自然也很难有大的作为。
  连唯一较有实效的科举改革,也大体有名无实。许多州县虽办了学校,很快就名存实亡,或干脆停办了。科举考试科目的改革,也一样转眼复了原。只有按胡瑗胡翼之的模式进行的太学改造,多少有些成果,还算差强人意。
  这不是仲淹的初衷。
  虽然他从一开始就不那么积极,或者说颇为被动,并没有什么宏阔的念头。他的学识、经历都还有限,不可能想得那么空阔、遥远。他想的都比较实际,都是他经历中所发现、所痛心疾首的。他既想到了,皇上又鼓励、允许他有所作为,他也真正走上了前台,他就不能不有所期望,有所指靠了。一有期望,一有指靠,就像戴上了有色眼镜,一切就很难看得真切了。即便是平常一眼就可以看清的不可能实现的幻想,此时也为它的五彩斑斓所迷惑,不愿相信它只是梦幻,根本不可能变成现实。既抱着幻想,结果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他怎么能不郁闷呢?所谓当局者迷,政治家一样不能幸免,也实在是没办法的事情!
  而最叫他苦恼的是,这一次,他碰到的竟是一只无影手!
  先前,他的对手都是有形的,阎文应就是阎文应,吕夷简就是吕夷简,靶的也很明。阎文应有罪于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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