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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第2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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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突然又觉着有些不对,遂转口问道:“你小小年纪,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总是多读了几年书的缘故。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不送你去读书呢!不读书,你就不会有这些怪念头了!”
  阿云没说话,心里的主意却更坚定了。
  三天刚完,阿大就来接阿云了。因为抱定要死,一切置之度外,阿云反而轻松了。一轻松,那地方也不痉挛了,倒叫阿大痛痛快快,大进大出了几次。阿大兴尽,过于辛苦,很快就呼呼大睡了。
  阿云爬起来重新洗了脸,梳了头,换上一套在家里做姑娘时穿的衣服,接好汗巾挂在梁上,准备上吊。转头一眼看见阿大那一副恶心模样,一股无名之火,“噌”地一下就上来了!都是这小子害的我!我死,也不能白白放过他,得叫他与我一起死!
  阿云去梳妆台抽屉里找出一把剪刀,对着阿大胸口就是一刀。阿大大叫一声,那血也泉水似的涌了出来。阿云吓傻了,丢下剪刀就去上吊了。
  韦家人听到喊叫,冲进新房,两个人都得救了。送到蓬莱县衙一问,阿云一口承认:丈夫是自己杀的。谋死亲夫,按律当斩,蓬莱知县派人将阿云送到了登州府。登州治所就在蓬莱县城,不过转一个圈就到了。
  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判官等,意见一致:谋死亲夫,当斩。知州许遵是个妥当人,人命关天的事,总要亲自问一问。差役将阿云解到堂上,许遵一看,是个天可怜见的漂亮小媳妇,样子也不过十四五岁罢了。许遵心里已经存了个怜香惜玉的念头,有意要开脱她。
  

大宋遗事 第六十七回(5)
拍着惊堂木一问,阿云说:“青天大老爷在上,罪女谋杀亲夫是实,情愿问斩!”
  许遵一听,哪有这样视死如归的?一定另有隐情!当即问道:“阿云,在本州面前,想死也没那么容易,也得说个来青去白。你且说说,为什么要谋死亲夫?”
  阿云见他态度和蔼,不像个不明事理的昏官,就说道:“请大人赐下笔墨,罪女愿意交代。”
  还会写?果然不同寻常。当时就叫差役,给阿云拿了笔墨纸张。阿云接过,就趴在地上写道:
  棒打鸳鸯咫尺惊,今生已罢丢他生!红颜一命掷抛处,且向苍天问理平!
  写罢呈上,许遵一看,吃了一惊:好一个烈性女子!不是这样的人,如何能够以命搏命?不是以命搏命,又如何能够写出这等大气凛然的诗?心里益发要成全她了:“就你的诗看,是个刚烈女子,谋杀或者另有隐情,你要如实说来,本州或者可以酌情量法。你听明白了?”
  这话如何不明白?阿云便将如何读书,如何与士则相爱,后来又如何聘嫁等等,全都说了一遍。说到伤心处,自然止不住号啕大哭;合堂上的人听了,也无不心里酸酸的。
  谋杀既是事实,许遵只能在量刑上下工夫:一条,谋杀罪虽成立,被杀的却没死;另一条,犯女一问即承,算是主动坦白。有这两条,犯的罪可以减两等处理,阿云应当免死流放。
  照这样,案子就该报审刑院审理了。审刑院发到大理寺、刑部一审,否决了许遵的意见。审刑院也同意,又将案子发回登州了。许遵如何能眼看一个有血有肉的阿云,就那么去了?再次报告,请朝廷诏示两府与翰林院学士合议。这也是法律允许的。朝廷虽然讨厌,也不能不照惯例办事。阿云的案子,又转到了翰林院。
  翰林院一向在大内里面,为的是皇上宣召翰林们方便。因为是学士所居,环境布置也特别清雅。正厅叫玉堂,坐北朝南,门楼上嵌着太宗飞白草书“玉堂之署”四个大字;廊下粉墙都是壁画,松鹤翠竹,百鸟千花,全是名家手笔。院里则是假山叠石,花红树绿。玉堂里面,东西两墙长宽各数十丈,又是大宋著名山水画家董羽的巨幅泼墨山水,画的是瀛洲仙境,山岛耸峙,云水浩渺,气象万千,看着都叫人心驰神往。玉堂后面,东西两厢是学士们日常办公的地方。其中一间,前面有一株老槐树,内外人都称它槐厅。在这里办公的学士,后来大都做了丞相或参知政事,所以最吉利。当翰林的,少有不想要它办公的。现在,则是司马光住着,他该也是看好丞相参政大位的吧?
  这么清雅的地方,该不会轻言杀人吧?
  阿云的案卷一到手,翰林们在玉堂上就较上劲了。
  司马光说:“这案子根本就无须重审。大宋刑法,除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劣、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十恶不赦之罪,盗劫杀人、预谋杀人、故意杀人、斗殴杀人等一概处死,根本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阿云身为人妻,不说三从四德,反来谋杀亲夫,罪恶昭彰,不杀,天理难容!这么清楚的案子,登州知州还要一再报到朝廷,请求复议,实在岂有此理,也应当严加惩处!”
  安石却不以为然:“君实说的虽不无道理,却不尽全面。阿云故意杀人固然罪不容诛,但毕竟丈夫伤而未死。说她主动中止犯罪也好,被动中止犯罪也好,她到底是在没有外力干预的情况下中止作案了。有因无果,理应罪减一等。此外,一经审问她就主动承认罪责,应视为坦白,同样该罪减一等。人命关天,登州知州不草菅人命,一再上书朝廷为一个普通犯女请命,难能可贵;而且,所说也完全合理。这样的人,不予褒扬已经十分委屈,怎么还要问罪?祖宗执法从来宽仁,凡断狱务在生之,决不妄杀一人。罪不至死而死之,与祖宗立朝的传统也大相径庭。我的意见,应当支持许遵,将阿云由死罪降两等判刑。”
  司马光辩道:“谋杀,伤人即死。不伤人,或者还允许自首;既已伤人,死刑而已,还有什么自首不自首!再者,谋杀是一罪,谋与杀怎么能分开?谋是一事,杀是一事,哪有这样理刑的?”
  安石也不相让:“谋杀谋杀,有谋有杀。谋者为因,杀者为果。理刑不分因果,还谈什么理刑?而且,从来杀人者死,杀人偿命。伤而不死,如何就要偿命呢?”
  吕公著听着辩论,却向了安石:不问青红皂白,犯到一个“杀”字就要砍头,法律是维持了,却也太凶,凶得不近人情了!
  司马光与安石都将意见写成折子,交给中书转与皇上定夺。皇上一看那理由,下诏免了阿云的死罪,改成流放服役;而且还进一步引申规定,今后凡谋杀审讯自首者,均以此为例,减两等判刑。阿云总算捡了一条小命。后来大赦,阿云还得到了自由,可她的一生,毕竟毁了。
  就是皇上下的谋杀自首的减罪诏书,很快也有了变化。不过,这又是后话了。
  

大宋遗事 第六十八回(1)
对金殿面折司马光
  为营垒急推吕献可
  宋辽使臣往来,出入对方国家,相互不都要派接伴官员接待、护送对方使臣吗?这接伴官员除了学识,还应该反应敏捷,应对有序,因为代表国家呵!弄不好,折了国家的面子那可是天大的事情!
  两国既有邦交,这使臣也是一茬又一茬的。新一茬的辽国使节又来了,得找个人做接伴使。找谁呢?
  吕公著前不久刚做使者,去了一趟大辽,应该熟悉情况,神宗便征求公著的意见:“朝廷需要一个接伴使者,爱卿刚刚出使回来,了解情况,看派谁最好?”
  “微臣这次去契丹,他们专门向臣打听一个人!”公著没有直接回答皇上,只说起刚刚出使的事情。
  “谁?”神宗问。
  “打听司马光。”公著回答。
  “怎么打听的?”神宗盯着问道。
  “他们问:‘司马中丞现在做什么官呢?’以为他还做御史中丞呢?”公著说。
  “他们消息算很灵通了,不过慢半拍罢了。你怎么说?”神宗笑道。
  “我自然如实回答,说司马光现在改做翰林学士兼侍读了。”不为这事闹过一回,他由银台司出来,还做不了使节呢!这事,自然一清二楚。
  “他们有什么反应?”神宗想知道实情。
  “他们说:‘不做中丞了吗?听说这个人很忠直的?’”公著说,连口气也惟妙惟肖。
  “就爱卿看来,这接伴使司马光很合适?”神宗没有怀疑公著为自己前不久的事作地步,但对他推荐司马光做接伴使,还是看得一清二楚。
  “皇上圣明。契丹既这么看重司马光,由他做接伴使,一切就会顺畅多了。至少,契丹人不会节外生枝!”公著终于说出了最后答案。
  “爱卿说得有道理,就派他吧!”神宗拍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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