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私人生活史2-第3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揖迷龀ち恕W魑罅坎聘坏南颜撸笞逶谏钚形惺巧莩藓阑模矣媚切┎豢煽康那灼萁薪灰坠芾恚笞宓牟聘凰偷搅吮览5谋咴怠6宰谧宀撇鍪鄣姆窬鋈ǎ且患檬拢荒苁敌校锹粽叩那灼萦肟赡艿穆蛑鞔τ谄降鹊牡匚弧audatio paremum的消失速度;虽然它真正表现已婚夫妇的胜利,但确实显示了家族的衰落,这种衰落在1150年与1200年之间的古典封建秩序的出现后更迅速了。女儿转移采邑权力的建立和弟弟直接从父亲领主那里,特别是从国王那里,接受采邑的出现,最终证明了父系血亲家族的衰落命运。经济与法律联合起来,最后让第一个封建时代崩溃了。
  从大历史的眼光来观察历史是诱人的,但却是肤浅的。作为一个抽象概念,人类学的方法不能希望重建中世纪婚姻生活或者家族关系的真实面目。然而,如果将重点放在亲属体系,就会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特殊而且细微,作为封建时代中男人和女人遗留下来的稀少而间接的证词,他们的呼声和同样是他们的重要沉默,都会让我们感觉到更加亲近。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私人世界的内涵(1)
人天生不能孤独生活,除了极少数人,如隐士和强盗,他们的职业需要与世隔离。对于绝大数来讲,人是社会群居动物;正如V。 F。 F。保利诺在1314年所说:“与别人生活在一起是你的责任”( Fagli mestiere a vivere con molti)。与其他许多人一起和谐有序地共处。根据保利诺的看法,在社会中生活就是要参与到三个独立存在的社会群体中:高高在上的政治共同体(城市、国家或其他实体);邻居;家庭。他广为接受的观点是,不同群体共存于公共领域中,如城市或国家;这些群体都享有足够的自治性,这种自治性甚至可被视为“私人的”。虽然私人生活是以家庭为中心,但它并不囿限于其围墙之内。它超出了家庭及其居所,扩及到圣芳济会修士称为“邻家(vicinato)的地方。这里特地挑出来的邻家,表示比邻而居的邻居们,他们是那些每天都会碰面的人们,共同拥有某种特殊的团结关系。通过邻居的网络,家庭将它的触角伸向了更广大的社区——城市或国家。
  家庭
  私人生活首先是居住在家里,在家庭中的生活。家庭是私人生活的核心。这个家庭或者家,这个最温暖也是最不可缺少的私人庇护所,是在一定限制条件之下的定义。根据保利诺的说法,它的居住者包括丈夫、妻子和他们的孩子。一百二十年后,列昂?巴狄斯塔?阿尔贝蒂对家庭进行了类似的定义,丈夫、妻子、孩子、佣人和仆役:“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家庭。”如果这些伦理学者的定义正确,那么私人生活存在的基本前提要素是一对已婚的夫妇。但是在文艺复兴之前的意大利,夫妇真的得到了自治权了吗?
  由每个纳税人准备的税务清单,让我们得以能够大略探视到自十四世纪以来意大利家庭的组成情况。在许多城市中,每个家庭单位的平均人数,特别是在1348年以后,大约4个多:1453年波洛尼亚是个; 1427年托斯卡纳是个; 1453年锡耶纳是个。有些地方这个平均数字还要小: 1427年佛罗伦萨平均数字是个,而1411年卢卡则是个。这些小的数字似乎表明,严格的已婚家庭是:父亲、母亲和两个孩子。
  然而,这些家庭人口平均数低于正常水平,主要是因为在1348年后一场瘟疫蹂躏了这个国家。在早期的特雷森托,家庭可能人口较为繁盛,在一些地区,晚至十五世纪我们仍然能看到许多家庭住民众多。1290年,在圣吉米涅亚诺,平均有六个农民居住在一个炉灶周围;到1428年,这个数字增加到了七个以上。这些数字表明,典型的家庭里至少居住了一个核心家庭的成员;更加精确的研究证明了这种假设。不仅最大的家庭(有七个以上的家庭成员),而且中等规模的家庭(四至五个家庭成员)都表明了其复杂的变动性。大卫?赫利希和克里斯蒂安?克拉皮施…朱伯在托斯卡纳的杰出研究成果表明,1427年那里的家庭人口的平均规模是个,而且家庭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单亲家庭(寡妇、鳏夫或者未结婚的人);核心家庭(有或者没有孩子);大家庭(包括祖先,父亲或者其他,或者兄弟或者堂兄弟姐妹等);以及多个核心家庭合居(几个有关的家庭居住在一个炉灶周围)。上面所给出的家庭定义对于大部分例子是有效的(约占),但是并非所有的都符合。还有许多人是单独生活(约占所有家庭数量的),而且不是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独立的住所。 。。

私人世界的内涵(2)
在托斯卡纳,有少数家庭是与其他家庭共同分享居住地的;所有炉灶中仅有12%是供一个以上家庭共同使用的。但这种共居在乡村地区更加普遍,尤其是在境况较好的家庭更是如此。一座能住五人的农民住所居住着一个以上的家庭,在较为富裕的农民当中,这个比例高达一座房子居住着两个家庭。这看上去似乎是,这种父系家庭实际上是家庭的原初模式,让每个核心家庭都建立属于自己的住处这种做法是比较晚近的事,但这种看法远非确定不疑。譬如, 十二世纪和十三世纪罗纳涅亚的农村地区,家庭明显要小,而且很少有家庭成员超过七个,至少在那些史学家可以对之进行研究的村庄如此。这一时期,意大利的农民家庭共同占有和居住房屋,这是很普遍的现象。例如,在波洛尼亚周围, 1392年所有炉灶中有22%是共享的;1451年,在波河平原地区这个比例上升到了36%。1411—1413年间,卢卡周围地区的共享比例是18%,而1481年费拉拉波勒斯马的比例是30%。城市生活条件阻碍了复合家庭(或者多核心家庭)的建立,而比较富裕的家庭可能较少受到这种障碍的影响。1427年,佛罗伦萨15%家庭的炉灶有一个以上的家庭共用。
  在城市中,不同血系和不同代数的各个支系共同居住在一起。1427年在鲁切拉伊,一个重要的佛罗伦萨家族,26个家庭中有两个家庭(比例是)包括一对以上的夫妇。而1480年28个家庭中有7个,这个比例上升到25%。在同样著名的卡波尼家族中,复合家庭在1427年占8%,而在1469年则是54%。这里并没有固定的规律可循。周围环境是决定力量。对于一个家庭在几代人中经历一个完全转变,是很正常的现象。在早期的税务清单中,我们还发现一对年轻夫妇和他们的孩子。十五年后父母去世,而已经长大孩子们继续生活在这个家里。十年后,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家庭,但他们仍然生活在一起。最后,“兄弟关系”破裂,一个如今作为这个家庭族长的兄弟占据了这个房屋,并代表他儿子的家庭交纳了最后一份税务清单。
  对于许多托斯卡纳人来说,特别是农民和资产阶级成员,生活在大家庭里(或是包括夫妇、孩子以及祖辈的大家庭,或是复合家庭)是常有的事。任何与祖父、兄弟、堂兄弟以及他们的家庭生活在一起的人,都必然有一个比伦理学家所表述的更为复杂的家庭私有观念。许多写于十五世纪的佛罗伦萨中产阶级的文集,能够证明大家庭的存在。例如,阿尔贝蒂很后悔看到“家庭分割,过来过去要走很多门;我从来不允许我弟弟安托尼奥与我分家住到另外的地方。”在立法中也特别重视大家庭的概念,而且伦理学家也赞同这种大家庭的存在。1287年的博罗尼亚,一项法令规定家庭包括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和儿媳。(这个法律预想中的家庭显然是父系类型的家庭,其中儿子可以将媳妇带到家里,与父亲住在一起)。
  当然,这个家庭可能很拥挤但也很有活力,他们通常只是包括男性血统的亲戚成员。由婚姻衍生的亲戚或女性血统的家族成员是极不愿意被接受的,不管他们(孤儿甚至私生子)有多么亲密多么贫困,一律如此。不过一旦被接受,这个家庭通常会很友善而且很热情地对待他们。至于佣人,阿尔贝蒂认为他们也是家庭的当然成员,我们对富裕家庭有一个很好的统计:在1290年的佛罗伦萨,商人贝内?本斯旺尼雇佣了一个贴身男仆,五个女佣和一个小女仆;而著名商人弗朗斯科?D。马可?丹尼1393年雇佣了两个贴身男仆,两个女佣和一个仆役。当然,富裕的家庭并不是典型,工匠就很少雇佣佣人。直到十六世纪之前,家庭仆役并没有成为主要现象。书包 网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