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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他被捕后设法绕过朱,将自己的冤情直接向名声不错的江浙总督郎廷佐申述,或作为某种权宜之计,请人到程邑处说情、为自己平日的所谓放肆言行表示悔意,设法求得对方的宽恕——哪怕只有一点可能也該去试试。但现存纪录除了提到他初次提审时因在大堂上非常奇怪地哭着喊叫顺治的名字,以至被当场掴了三十记耳光外,没有任何资料表明他曾试图为自己的罪名辩驳与开脱。也许在金这样深谙佛理的人看来,人世的事情原本就如浮云过眼一样亦真亦幻。“为汲清泉淘钵器,恰逢青鸟吃小虫”,事实上在数年前所作、后来为周作人誉扬不止的《今春》一诗中,他对人生的谵妄与虚无,早就已经作过精彩的描绘并感慨良多。因此,以一种纯粹以身饲虎式的大慈大悲,受命定中的一切,可以帮助我们对他入狱后令人困惑的沉默作出精神上的某种解释。
生活在一个由“博学鸿词”(一种破格选拔人才的制度)与“文字狱”交替组成的时代里的复杂感受是很难向后人描述的。国家的政治制度依然散发出理想的魅力,而作为运转机制的文官集团,却大多由庸才与贪官组成。知识阶层被允许享有包括同性恋、雏妓、经商、做官、学术研究、声色犬马在内的全部自由。一旦他们的目光试图从四书五经、程朱理学间抬起来,对循环中的现实秩序哪怕提出些微质疑,等待他们的很快就将是另外一种命运。而金圣叹作为这方面一个不幸被选中的代表,将对所有意图不守安分的那部份人,起到良好的警示与恐吓的作用——这就是他何以被强派为哭庙案主犯处决背后的真正含意。我们以下还将不无凄然地看到,即使在狱中,金的待遇也并不像后来的文明社会中那样,因他的知名度和*身份奢望有所改善。虽然据说精神看上去还不错,但那些年青闹事学生“时当盛夏,流汗积项成膏,腐肉满于铁索,其苦有不忍言者”这样的刑罚与虐待,想必他同样也不可能幸免。但那又怎么样呢?金当然不会对这样的小事在意。谁会相信一个不关心自己生命的人会关心自己的身体呢?
据可靠记载,金圣叹临终前将事情变局的希望仍然寄托在帝王身上。他刑场豪言壮语的另一个版本是“杀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若朝廷有赦令,或可免耳,不然,死矣。”(毛祥麟《对山书屋墨余录》卷一)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喊叫顺治名字这一细节也可看出,即使到了生命最后一刻,对作为自己读者兼知音的皇帝本人,金仍满充满了感遇之情。一个朝廷的拥戴者竟然被朝廷作为它的判逆者处死,天底下没有比这更大的笑话和讽刺了。正是基于这样的戏剧性效果,几天以后,当他在前面提到过的南京三山街的临时刑场被斩首,他的妻子默默地将他的头捧在手上,他的儿子、两个女儿哭叫着在人堆搜寻着他的尸身。在素有火炉之称的这座南方城市夏日灼热的阳光下,他的头颅仿佛一个盛放*两种极端物质的精美的容器,又像是为现实光线所勾勒的一团浓重、复杂的阴影。我们看见上面的须眉与皮肤,半白的鬓发、满脸的血污、与脖子连接部分切割后所形成的犹如灿烂花朵般的横截面、眼中的安祥之光,仿佛还在口吐珠玉的微笑的嘴唇。我们甚至还看见隐现在他头颅内部的思想的锋芒和智慧的莲座。当然,对由上述这一切所构成的他一生中的真正面目,尽管观察了很久——非常遗憾——最终我们似乎还是没有能够看清。
两个板桥(1)
多年以来,郑板桥郑燮愤激而自矜的形象,除了凸现在他生前手订的那部全集里,也凸现在他那些以竹兰梅自喻的线条夸张的书画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一生以民间疾苦代言人自命的艺术作派,更使他在两个世纪后的那些崇扬阶级斗争的文学史编撰者眼里,获得了广泛的青睐。而且,作为一名出身贫寒,没受过什么教育的小县作家,又身处经学大师、天才诗人辈出的雍乾王朝,要在当时宛如现在的彩票市场、证券交易所那样闹哄哄的文坛崭露头角,实在不是一件易事。好在他也懂得如何扬长避短并利用自己的卑微身份造势,更有意思的是他仿佛川剧名角似的能同时以清官、狎客、画廊老板、风月闲人等多种面目出现,并始终在它的中间隐匿自己真实的暧昧的面庞。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当初的时代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一个太平盛世,郑却依然乐此不疲地在作品中留下了大量的所谓关心民瘼的诗词,诸如《孤儿行》《逃荒行》之类。而事后,他瘦小、佝偻的身影可能立刻就会出现在扬州盐商的豪宴或妓院脂香粉腻的床上。他的成功在于他发出的这些声音虽然矫情而突兀,且不无政治功利,但在当时的文学大合唱中却因过于刺耳从而显得不同凡响,并穿越书页与时光最终抵达我们的耳边。由于中国的文艺批评向有化繁为简、化难为易的恶习,于是他被目为那个时代现实主义文学的典范躺在文学史上接受后人的敬仰。只要我们的批评家将作家分门归类的惰性思维有一天不改变,这种敬仰看来还得继续沿袭下去。
在那个由南方士子统治文坛的时代,郑生于江苏兴化的事实显然从一开始就带有某种先天的缺憾。他的身世也非常简单,五十岁以前一直以苦读与卖画打发日子,其间除去过两次北京和一次杭州,主要生活舞台局限于他的家乡扬州一带。既无名师传授,也不见得有什么特殊的才气与天赋,因此终其一生被排斥在主流文化的核心圈子以外,得不到他自以为应该得到的重视与推举,倒也不能说是怎么委曲了他。如果我们有兴趣查一查他的朋友名单,就会发现其中大多是些和他一样靠自学成才,疏狂放诞,后来终于混出几分名堂来的文艺青年。四十四岁中进士应该可以说是他一生的一个重要转折,这得益于他对时文和制艺(考试大纲)的钻研,以及通宵达旦、下死功夫复习的本领。这种本领即使今天我们在贫困地区发狠考大学的农村穷孩子身上仍然不难见到。这以后他在山东的范县与潍县做了大约十二年的县太爷,然后又回到扬州卖画,并于十年后在那里去世。他的简历中至少有两处地方因语焉不详以至不免令人微有疑惑:一是他乾隆元年的赐进士出身到乾隆七年实授山东范县知县,中间当了六年多的空头进士,甚至连个混饭的都中闲职也没有,这在清代的职官制度上并不多见。二是有关他一七六五年逝世的记载年谱里可以详细到十二月十二日这一天,但于死因却过于珍吝笔墨以至没留下半点记载。
与他的同时代作家相比,郑显然是一个复杂、矫饰、颇有城府,并且因爱说大话、言行相悖,因而总让人有些不大放心的家伙。长期以来他在读者心目中的声誉,不仅因为他的才华,还在于有关他作为一个时代叛逆者形象的种种轶事传闻。从现在所能掌握的资料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在他热衷于自我标榜道德情操的同时,身影却在扬州世俗的灯红酒绿间醉生梦死。而这个一到知县任上就将怜才爱士挂在嘴边的人,一旦心情不好时遇有读书人有事上谒,居然会作出“命皂卒脱其帽,足蹋之,或捽头黔面驱之出”(法坤宏《国朝耆献类征初编》)这样严重侵犯人权的野蛮行为。尤其令我感兴趣的是关于他六十一岁那年的被罢官,竟然也可以有“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叶衍兰《清代学者像传》)与“以进士选范县令,日事诗酒,及调潍县,又如故,为上官呵斥”(蒋宝龄《墨林今话》)两种内容与性质都完全不同的版本。至于他平日好骂名流而又附庸名流,抨击权贵而又阿谀权贵诸种事实,更在不可枚举之列。这样我们面前就出现了形象与性情都截然相反的两个板桥:一个清高、内省、磊落坦荡,为民请命;一个世故、轻浮、追名逐利,工于心机。有时,当我面对他全集扉页上那张满脸皱纹,下巴有一撮山羊胡子,目光闪烁的尖脸,心中难免会产生这样难以释怀的困惑与尴尬:到底哪一个才是我所认识的郑板桥呢?
两个板桥(2)
兴化是清代属高邮州管辖的一个颇具几分水乡情调的小县。公元一六九三年,当心高气傲的郑板桥出生在城东鹦鹉桥与杏花楼一带的汪头时,父亲郑之本的现实身份只是当地的一名三家村塾师,家里穷得丁当响不说,甚至连炊釜也常常告罄。郑三岁时母亲汪氏的病故对这家庭更是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