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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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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南汉朝廷中,有许多专掌宫刑的“阉工”,北宋攻灭南汉时,曾斩杀阉工五百余人。清代掌管阉割事务的官府机构,是内务府下属的慎刑司。值得特别提及的是,明、清时期的北京还曾出现过承包官府阉割事务的民间机构。
  宫刑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这不仅体现在宫刑过程中的无比苦痛,更在于对遭刑者生理及人格的戕害。宫刑所独具的残酷性,很早便引起了人们的非议,历史上的许多统治者迫于众议也曾数次下令废除宫刑。早在西汉前期,汉文帝即曾下旨称:“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生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宫)刑,有以易之,具为令。”南北朝时期的北魏政权曾恢复宫刑的法律地位,规定:“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年十四岁以下腐刑,女子没县官。”至隋朝初年,隋文帝更定新律,规定刑名为死、流、徒、杖、笞五类。由此,包括宫刑在内的其他一些肉刑处罚被正式废除。隋朝之后,尽管在司法实践中确实仍有宫刑的事例不断出现,但历代王朝的正式刑罚制度中已罕见宫刑之名。
  宫刑自隋朝明令废除后,尽管宫刑阉割并未禁绝,毕竟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例外,宫内所需宦官从来源到数量都难以保证。然而,历代宫廷之中又确实需要众多担负各种差役的宦官存在,宫刑之外其他方式因而随之出现。
  方式之一,是强行阉割战俘或宫中优伶。
  隋代废除宫刑之后,罪犯所占宦官的比例越来越小。为扩大宦官来源,历代皆有将敌国战俘强行阉割,然后移送宫廷充役的情形发生。据《资治通鉴》记载,隋代曾“捕山獠充宦者” 。此类情况在明朝更为多见。明英宗时期,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率军征伐东苗,竟将俘获的东苗童稚1565人统统强行阉割。英宗得报后,非常愤怒,下旨斥责阮让,觉得这个数目太惊人,会惊扰地方。阮让对皇上辩解道:“用兵诛叛,剪其逆种也。”就是说,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要给予叛臣以毁灭性惩罚,以防止他们再度叛乱。另外,古代宫廷中的优伶、禁军中的兵卒或朝廷官员的随从,因被皇上相中而被强行阉为内官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时,宫廷优伶中有一个叫罗黑的人,因善弹琵琶而被相中,遂遭阉割,并专在宫中教人弹奏。明代一个名叫王敏的军卒,因擅长蹴鞠而被明宣宗相中。王敏随即被强行阉割,成为随侍左右的内侍,在宫内专陪皇上蹴鞠。
  方式之二,是掳掠或贩卖边地幼童进行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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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刑与自宫(2)
掳掠或贩卖边夷幼童加以阉割,至晚从隋朝以后便成为宫中宦官的重要来源之一。自隋、唐而至明、清,之所以会有许许多多的宦官来自岭南、闽中,其中缘由正在于此。唐朝时期的岭南、闽中不过是一片贫瘠之地,但这里的人却温柔、文静、俊美、灵秀。更重要的是,内地是禁止人身买卖的,此等偏远之地则不然。因而自唐代以后,这里从事人口贩卖,尤其是从事幼童贩卖的市场始终兴盛不衰,并一直延续到了明朝倾覆。其中一些相貌俊秀、聪明伶俐的孩子被贩卖后,再被人阉割,辗转送入宫中。有不少人还因做转手阉人的买卖大发横财,成为当地的豪绅大户。
  方式之三,是地方官员或藩属的进献。
  地方官员为取悦皇上而将民间子弟蒙骗或强行阉割后进献朝廷之事所在多有,而以唐、明两朝最盛。唐代各道每年都有义务向朝廷进献阉割后的儿童,称为“私白”。大宦官高力士就是圣历年间由岭南招讨使李千里进献的阉儿。明成祖时,大臣张辅出使交趾时也曾顺便选了一批伶俐俊美的幼童带回京师阉为宦官送入宫中,其中史书留名的即有范弘、王瑾、阮安、阮浪等数人。范弘 娴静清雅,才识过人,而且有一种飘逸的神韵,很得明成祖的喜爱,被破例允许在宫中读书。范弘前后侍奉了几位皇帝,深得他们的宠爱。明英宗曾对范弘超凡脱俗的品行大为赞赏,称他为蓬莱吉士。另外,历史上也有高丽、安南等藩属向朝廷进献阉儿的例子。
  以上三种情形尽管与宫刑不同,但对被阉割者而言,他们都是被逼的,本质上与遭受宫刑的处罚并无不同。与之相反的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着自行阉割的奇特现象。这种自愿接受净身手术或者干脆自己净身的行为,目的一般都十分明确,即希望通过自宫而入宫做宦官。这显然是由宦官制度以及宦官地位的提高而诱发的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
  宦官从被强行阉割到自己自愿净身,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其中关键在于宦官地位的提高。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自宫以适君”的竖刁之流,此后大凡是宦官得势的朝代,自宫现象便格外普遍。东汉时期的宦官横行猖獗,势倾朝野,因而多有“腐身熏子”自愿成为刑余者。唐朝宦官气焰嚣张,权势登峰造极,以至能随意任免朝臣、抉立及杀死皇帝,自宫一时竟成风气。明代宦官势力最盛,自宫现象亦最为严重,其中有“已婚而自阉者”;有“熏腐其子”者;有“兄弟俱阉”者。更有甚者,竟有人“尽阉其子孙以图富贵”,其行为绝非“可鄙”二字足以形容,着实令人发指。
  尽管都是出于自愿,但究其动机,仍有差别,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形:
  一是因贪图富贵而自宫。这类自宫者在阉割时大多都已成年,自宫乃是其谋求富贵显达的自愿行为。
  宦官原本是遭人蔑视的贱役,所面对的是生理的缺陷、卑贱的地位、家庭的排斥及社会的歧视,但他们身处宫廷,服侍的是具有生杀予夺之无上权威的皇上,仅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畏了。敬畏之余,人们发现位在贱役的宦官还拥有令人目眩的权势和吃用不尽的财富。于是,世人对宦官的态度由鄙视而钦羡,由钦羡而效仿。一些世代辗转于贫困而无计改变自己命运的人;一些天性懒惰而又不安于本分的人;一些无缘于科举而又祈望出人头地的人,便纷纷自宫而进入宫廷。《清稗类钞》曾记载了清末一个姓张的宦官。他原本是个屡试不第的秀才,因参加乡试时被墨污了试卷而又一次落第。他苦思数日而无以遣解,最终愤而自宫,幸得不死,最终辗转入宫做了太监。古代历经寒窗苦读却屡屡受挫的失意文人为谋富贵而自宫的例子并不鲜见,同时一些郁郁不得志的现职官员也多有自残求进者。明代万历年间祸乱辽东的矿税使高淮,年轻时曾在京城崇文门一带负责征税,且娶妻生子,自阉入宫后得任尚膳监监丞,负责管理御膳及宫内食用。后来,高淮出任辽东矿税使,横征暴敛,祸害商民,最终因激起民变而被罢免回京。应该说,失意文人与不得志的官员都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一旦进入宫廷,往往能获得重用。
  除了失意文人和自残求进的官员外,更多的则是那些与书无缘因而根本不可能走科举之途的无业游民愿意为求晋身而选择做宦官的这条门径。在这些人看来,一时痛楚难忍的宫刑远比十年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要轻松得多。何况一旦入宫为宦就可出人头地,不论身居要职的官僚还是富甲天下的豪族,都要争趋巴结于自家门下,任意支使。这等尊贵,除了皇族以外恐怕便是普通人所能想象的极致了。
  二是为求得谋生之处而自宫。这类自宫者多出身于社会下层,自宫乃是出于谋生及求得一个寄身的地方。
  

宫刑与自宫(3)
衣食男女固然是人生之自然大欲,但相比而言,毕竟是衣食在前而男女在后。对于许许多多的穷人来说,衣食难继、举步维艰的日子实在难以忍受,因而能混得一份不虞衣食的差使对于他们来说本就不是件容易事,而且事实上有许多陷入穷困之境的男子终生都无法实现娶妻生子的奢望。与其衣食男女都得不到,不如干脆投身宫中,净身为宦官伺候皇帝和后妃,先保住一生的衣食,说不定还有出头之日呢!从清末一些宦官的回忆分析,当时绝大多数的宦官都来自京、津及河北、山东,而且原籍都相对集中。其原因在于,一旦有当太监的发了财,对周围的穷人都会有很大的吸引力,由此相互援引、介绍,便在当地形成风气。还有的人是因为生活中遇到挫折而自宫当宦官。如《清律稗钞》所载清朝康熙年间的唐姓宦官,原本是一位商人,而且已经娶妻生女。后来他因为经商连连失败,遂一气之下北走京师,自愿阉割后入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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