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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度宿,只有一个马棚可以暂住。就在这时,耶稣要出生了!于是玛利亚唯有在马槽上,生下耶稣。后来,人们为纪念耶稣的诞生,便定12月25日为圣诞节,年年望弥撒,纪念耶稣的出世。
圣诞节是西方各教派基督徒,甚至广大非基督徒群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在西方许多国家里,人们都非常重视这个节日,把它和新年连在一起,而庆祝活动之热闹与隆重甚至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有点类似中国人的过年。圣诞节的前一天是平安夜,也叫圣诞夜,圣诞夜来临的时候,克罗克特意让詹姆斯派人在铁路工地上扎上了许多的圣诞树,并在树上悬挂了许多美艳的花环及绮丽的饰物,庆祝圣诞节的到来。这一天,驻扎在离铁路工地不远的一个小镇上的克罗克一边嘴里在啃着烤鸡喝着红酒,一边却没有忘记通知詹姆斯给工地所有的工人们每人加发了一份甘薯和水果饼,那算是圣诞节的圣诞大餐了。
对铁路工地上的白人劳工们来说,圣诞节绝对是一个盛大的无比欢乐的节日。他们似乎完全忘了自己的劳工身份,好像一下子觉得自己变得相当的富有。他们又像是一群孩子,对就要到来的节日充满了热切的期待。还在要过圣诞节的头几天里,白人劳工们就开始忙开了,为圣诞节的到来忙着做各种的准备。他们把在开山炸石时,那些吓得从山上逃窜到山下的野鸡野兔抓了统统储放着,等到圣诞节的晚上好好享用。好在天寒地冻,滴水成冰,储放那些野鸡野兔根本不是什么问题。圣诞节的晚上,铁路宿营地上几乎到处是熊熊燃烧的篝火,几乎到处都可以闻到动物尸体被烧烤烧焦散发出的又香又臭的气味。那些白人劳工用脏乎乎的手撕开已经烧烤好的野鸡和野兔子,拼命地往嘴里塞,一个个吃得满嘴流油。詹姆斯今天晚上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过去的那些威严和不近人情,今天晚上在他身上已经荡然无存。他变得敦厚而随和,那张本来相当死板的脸上始终洋溢着笑容。就连平时被他歧视的中国劳工,此刻他对他们的态度也变得温和热情了许多。他一边大口咀嚼着那些烤肉,一边喝酒,还一边冲中国劳工这边喊着说:“你们快过来吧,来吃耶稣的肉,喝耶稣的血,上帝会给你们带来好运的。否则,倒霉的日子天天都在等着你们呢!听到没有,你们这些混蛋!”
詹姆斯喊声刚过,平时那些一直看不起黄种人的白人劳工这时也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把烧烤好的野味拼命朝中国劳工的帐篷这边丢,以示他们的友好。中国劳工并不拒绝,也是被饿坏了,平时根本就没法子吃到什么肉类,这时接过野味张口就啃,觉得不吃白不吃。那些野味简直是上天的赏赐,大家觉得实在是再好吃不过了。还在国内的时候,由于洋人在中国的数量稀稀拉拉的并不多,大家还从来就没去注意西方人竟然有这么一个盛大的节日。现在咀嚼着甘薯和水果饼,还有白人们送过来的香喷喷的野味,大家就觉得西方人其实是很懂得生活的。他们要比中国人更懂得享受。他们在以上帝的名义自娱自乐。这就让大家不好理解了,到底有没有上帝?上帝真的存在吗?如果说上帝真的存在,那么,上帝到底都救了谁了呢?难道真的只救了那些白人吗?上帝救了白人只因白人皈依了基督,所以上帝才反过来眷顾他们?如果没有,一个耶稣又为什么可以成就一整个西方人的节日?所有的西方人都在为他而狂欢?为他顶礼膜拜呢?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第九章(2)
圣诞节过去没多久就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春节。这是中国劳工来美国后,过的头一个春节。西方人只过圣诞节,当然并不知道中国人还有一个什么春节。但是,作为中国人来说,不管是富裕的还是贫苦的,不管是坊间百姓还是官衙人家,却是相当看重这个节日的。中国人还说每逢佳节倍思亲。我的曾祖父说,与那些白人劳工比起来,中国劳工就是有明显的不同。当节日来临的时候,白人劳工们完全可以忘掉平时的一切忧愁和烦恼,忘掉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就像是一个快乐的天使,为节日的到来而狂欢,而载歌载舞。他们可以尽情饮酒欢乐,完完全全放纵自己。中国人则完全不同,中国人性格偏内向、忧郁,不事张扬,节日来了,心里头该有什么便仍然还装着什么,不可能因为节日的到来而忘掉一切。中国人尤其要命的一点是他们的思乡病,那是一种很奇异的病,那似乎也是所有中国人的流行病,不管是轻是重,几乎每一个人都会染上那种病症,而且是越遇上节日,那种病就越患越严重,并且,问题就糟糕在那病不是病在身体上,而是病在精神上的,心灵上的,所以就更容易摧毁和消灭你的激情和意志,给你带来了无尽的烦恼和痛苦。
像苏文清一样,中国劳工几乎都染上了严重的思乡病。他们会因为思念亲人,思念家乡而变得精神恍惚,目光迷离,就像身体正在患一场大病。苏文清自从到了美国,青楼女子罗秀云虽然一直跟他保持着书信往来。但由于交通条件的不便利,起码要好几个月才能够收到罗秀云的一封信。这就让苏文清对罗秀云更加想念不已。心里就想,才来美国多久呢,就这样的疯想罗秀云,那么,以后还有漫长的岁月该怎么过呀?还不把他给愁死了?
女人真好!罗秀云真好!她虽然没有动人的姿色,但她静静的,忧忧郁郁的,十分聪明。偶尔,她也爱闹点小脾气,或者是故意气他一下,但是哭了一小会,闹了一小会也就罢了,从来不没完没了。那种分寸她把握得非常的好,恰到好处。从某种意义上讲,那叫撒娇,有情趣的女人才会那样。也唯有那样,她才变得更加的可爱。作为苏文清来说,他是多么的爱她,他不能够不爱她,否则,他觉得自己的灵魂就会枯萎,他的生命就会完蛋,从此生活就会过得没有任何的意义。一句话,他是在为罗秀云活着的。
苏文清有时就在心里想,如果说世界上真的有什么上帝的话,那么,罗秀云就是上帝送给他的最好的礼物。那是用任何的金银财宝都换不来的。从现在来说,他真的非常后悔当初为什么要离开罗秀云到美国来,那个决定实在是太荒唐了!一点也没有考虑到后果,难道说拯救罗秀云就只有走来美国当劳工这条路?就没有其他的什么路子好走了吗?当初自己倘若考虑得周全一点,就不至于现在来吃后悔药了。苏文清现在最盼望的是每隔几个月从国内寄来的那一封信,那是罗秀云寄来的。如果说他得了严重的相思病,那么,那信就是最好的药,可以救他的命。到现在为止,他总共才收到罗秀云寄给他的两封信。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航路那么长,迢迢万里,从遥远的古老东方到大洋彼岸的美国至少也得有三个多月的旅程,但尽管如此,苏文清还是感到相当的满足的。从字里行间,他可以读出罗秀云忧郁而亲切的脸庞和她对自己的爱。这就够了。每收到一封信,苏文清几乎是读了又读,不知道要读多少遍,读到了最后,把信纸都给读烂了。读到最后没信读了,苏文清也变得迷茫了,两眼空洞洞的,像没了魂似的。那时,我的曾祖父和李仓就会劝他要想开点,不要老是想家里的事,都说几年时间挺挺就过去了。然而,苏文清哪里能够听得进去,该想的还是要想的。
第九章(3)
事实上是,我的曾祖父和李仓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样被那个恼人的乡愁搅得心神不宁。我的曾祖父曾经说过,谁不想家呢,那会,他才几岁呢?大家才几岁呢?不都是才二十郎当岁的青年人吗?那个年龄,不管是生理上还是体力上,都是处在生命最高峰最旺盛的时期,大多数的劳工还不都是丢下才结婚不久的妻子就到美国来了的,要让他们不想家,不想妻子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我的曾祖父唐念祖和我的曾祖母田玉莲拜堂成亲后,他们头尾才在一起两天时间,可惜就是那两天时间,我的曾祖母已经怀上了我的曾祖父唐念祖于匆匆忙忙间播撒下的种,那种后来就成了我的祖父唐福来。但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的曾祖父一点也不知道。尽管我的曾祖父一到美国,就请李仓帮忙给家里写了一封信报平安,我的曾祖母田玉莲也请了村里的识字的人给回了信,但是,我的曾祖母田玉莲就是有意不把自己已经怀上孩子的事,告诉给我的曾祖父。那是有原因的,我的曾祖母觉得,如果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