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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文尔雅,沈星辰蹙眉,这个李薇薇也跟肖寒说了同意的话,回想起那天见到那个叫金峰的男子,五官自然是俊美的,不过看他跟肖寒打架的样子,也没有落到下风,这样的人会是温文尔雅的么?
“我跟那个金峰又是怎么一回事,我真那么喜欢他?”说出这话的时候,沈星辰心里暗暗叹息,居然要从旁人的口中得知是不是喜欢一个人。
“喜欢肯定是有的,至于多深,我也不知道,因为你没有表现出那种……至死无悔的状态,相反在受到金峰连累的时候,有些不平。”李薇薇想了一下,又道,“你跟金峰怎么开始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金峰这个人挺能招惹女孩子,招惹的人多了,争风吃醋起来自然有一两个有钱有势又疯狂的,看我的经历就知道了,跟他没什么都被说成这样,你跟他真有情,有点灰姑娘遇到白马王子的感觉,自然惹的麻烦就更大,说起来历史都是相似的,跟我的遭遇一样,无权无势的你被富家千金冤枉进了拘留所,金峰人却无影无踪,所谓的拘留所可不是像电视上说得那么平和,生死关头,你只能向肖寒求救,从此跟他纠缠在一起。”
“你是说我跟人争风吃醋被关了起来,而金峰袖手旁观?”沈星辰真觉得不可思议了,“就这样我还对他死心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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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合谋
“也没有死心塌地,之后你不就跟肖寒在一起,我虽不喜欢金峰这个人,不过若说袖手旁观见死不救倒也不至于,总有不少因素,他既然是名门公子,自然是要考虑家庭的,很多的苦衷和不得已。”李薇薇倒是机灵,知道这时候太过贬低金峰,反而会让沈星辰觉得她是在报复,所以干脆偏金峰一点。
果然沈星辰听后,更是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好一会才喃喃说了一句,“爱情果然是盲目的。”
“星辰,你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我记得你以前都不太想要知道的。“李薇薇还是想要知道她今天跟肖寒出去发生什么事了。
沈星辰道:“肖寒刚才……希望我能给他一次机会。”
“你答应了。”李薇薇大惊失色。
沈星辰看李薇薇的反应,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不过答应都答应了,便点了点头,道:“我们一起去吃饭,他说了很多,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就答应了。”
李薇薇简直要晕倒了,真不知道沈星辰是怎么想的,明明自己明里暗里说了肖寒有多么不堪,她应该知道的,若是被逼出去也就罢了,偏偏她还是自己愿意。
沈星辰看着李薇薇的反应,也有些后悔,叹了一叹后道:“其实答不答应的有什么关系,结果还是一样的,何必把关系闹得那么僵。”
李薇薇实在忍不住了,道:“你当初就是这样想的,所以才……落到如此田地,感情的事,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能因为别的原因勉强,勉强的话对双方都是一种伤害,。”
这些日子,她忍不住在想。当初沈星辰若是能坚持,硬是不同意嫁给肖寒,肖寒未必就会逼她,偏偏她一时忍不住松了口。
对于感情,无论男女其实都是一样的,得到一样就会想着第二样,开始想要得到人。得到人之后又想要得到心,完全得到之后估计就不稀罕了,然而迟迟得不到,也会生出怨恨。
想想还是不要动什么真情的好。上次见到莫昌文,两年不见发福成那样。再过两年估计就成秃顶中年人了。
幸亏当初他变心另娶,不然还是痴痴等候,她依旧青春貌美,而他却成了中年发福的大叔,两人站一起别人还以为是父女的时候,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也觉得我不该答应?”沈星辰也觉得有点草率。自己也太容易被人哄了吧?那男人也没有做什么事,不就是稍微体贴了一下,动动嘴皮子的事,说不定这就是他们商人的习性。
“你都答应了,还是别想太多。”李薇薇叹息道,“打起精神,真要能爱上他,倒是一件好事了。”
至少他看在你天赋的份上,无论真情假意。都会努力装到底的,李薇薇在心里补充一句。
沈星辰也觉得走一步算一步。她不想要想太多,免得头痛发作。
余卫斌坐在夜总会的包间里左右右抱的喝闷酒。
“余公子,来喝这一杯。”热情如火的陪酒女扭着腰肢贴上去,想要把一杯酒喂给余卫斌。
“走开,老子今天心烦着呢。”余卫斌一把将娇媚的陪酒女推倒在地,酒洒一地。
“你们先出去吧。”他的酒肉朋友,一个地产公司的富二代黄志高挥挥手,让那群妖媚的陪酒女都退了下去,之后冲余卫斌,“怎么了,余公子,看不上这些庸脂俗粉?不过说真的,这群女人的确有点上不得太忙,风尘味太浓,魔都毕竟还是保守了些,比不上外边那些有味道,”
“外边?”余公子不屑一笑,“国外那些金丝猫啊?一个个五大三粗不说,画上妆还好一些,卸了妆,毛孔粗大,皮肤泛油,看了就恶心。”
“诶,外边可不是只有西方世界的。”黄志高一脸猥琐的问道,“余公子你既然是玩赌石头的,想必也听说过盘山,那的妞才是正点,很多东方美女,要什么样的都有。”
“盘山?”余卫斌皱了一下眉,他倒是听说过,只不过他老子明令禁止,不许去哪个地方,说去哪儿的富二代官二代没有不被坑的,就是个龙潭虎穴,他不想告诉黄志高说他老子不准他去,只淡淡道,“传言都是夸大的,只要有钱,哪里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了。”黄志高神秘兮兮道,“就说美女级别吧,你听说过最近风头很劲的那个秦丝丝么?”
秦丝丝就是最近因为出演一部热门网络小说改编仙侠剧的女主角而迅速蹿红起来的明星,不过跟一般女明星不同的是,她是富二代出身,从演完全是为了兴趣,还声明绝不出席任何饭局还有应酬,连影片宣传活动都不参与,只是演出,她走红的那个角色就是一个仙女角色,被媒体奉为当代小龙女,说是美得不沾风尘。
余卫斌也打过她的主意,不过呢,她老爹在商场上颇有些地位,不是那种可以任人玩弄的小明星,稍微送过几次花,对方没收,他便只得作罢,富家千金玩玩的话代价未免太大,跟那些个没背景的真不一样,到底是惦记过一场,听到黄志高突然提起这位美女,他不禁有些意外。
“这个秦丝丝,表面清纯,其实也不过是比较会装,还不是出来卖的。”黄志高鬼头鬼脑说道,“看这个秦丝丝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骨子里确实淫妇一个,当然她的确比一般的美女够劲,床上功夫一流。”
“听你的样子,似乎玩过?”余卫斌根本就不相信,就算秦丝丝出来卖,也不是黄志高这种小富二代玩得起的。
“当然,不然我怎么敢胡说呢?”黄志高有些得意洋洋,炫耀起来,“也就是跟你我才说的,盗亦有道,咱们玩过就算了,不好到场宣扬,免得坏了人家生意,毕竟睡一个玉女的价格比睡一个荡妇要高得多,要说被人知道这仙女已经被不少人睡过。她行情还不跌死,回头可是要找我拼命的。”
尽管余卫斌还是有些怀疑,不过看黄志高信誓旦旦的样子,不像是说谎,便道:“要真出来卖,你就给我介绍一下吧,我倒是有兴趣玩玩这仙女。”
“介绍是可以。不过不是在这里,你要到盘山去。”黄志高道,“盘山有个盘丝山庄,不过行内人都叫他盘丝洞。真是名副其实的吸人血,奉劝那些荷包不够丰厚的千万别去。不然被里头的妖精迷住,可是会被吸干精血的。”
“真有那么神奇?”余卫斌被挑起了兴趣。
黄志高道:“那个秦丝丝就是盘丝洞以前的花魁,不过盘丝洞花魁几乎是两三个月换一次,我睡她的时候,她刚就过气,当然就算过气也不是我这种等级玩得起的。是一个土豪哥们,第一次去的时候见到秦丝丝惊为天人,一扬手就连包她一个月,结果才过了两个星期,新花魁一出,就那哥们被新花魁给迷住,既然花了钱,还剩几天,不玩白不玩。这就便宜我了,不过呢这种事空口无凭。只要你去了盘丝洞一次,就知道真假了,放心,这盘山虽是赌城,治安却很好,不用担心被人敲诈或者仙人跳之类的,你随便问问身边的人就知道,有谁没去过这销金窟,别说女明星,就算富家千金也有在那里走穴的,有钱人也分等级是不是,家里再有钱也不是自己的,特别是那些个大家族,孩子一大堆,分到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