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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桥
引子
活在这个世界上,感觉很微妙,看着大小事情,时喜时悲,或重逢再离别,或生老病死。
我形容这一切为“火”,最初且最深的“火”,纵然烧光,烧尽,也没有怜惜,因为彼此曾依偎,取暖。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蠢蠢欲动,年少轻狂的青春,如同依偎取暖的火一样,烧光,烧尽。
每每回想起来,会一笑而过的感叹时光流逝的太快,慢慢地,嘴角有了苦涩的眼泪,只能承认自己大了,然后想想-
她呢?年少时疯狂追逐的她呢?
他呢?那个曾可以为了我,命都不要兄弟呢?
他们呢?都在哪…
天涯海角,直至不见。
有的,只是我们共同逝去的青春。
青春---
青春像盏不灭的夜灯,
青春像本回忆的相册,
青春像首怀旧的老歌,
青春像那熟悉的春天。
我们曾发誓走到最后,
我们曾说过这辈子都不分离。
一转眼,
繁华落尽,没了往昔,没了消息。
如果可以,让时光倒流,
让久违的怀念,流逝的青春回来,
我愿意放弃所有,
和你背靠背坐在江边,看一次日落,
让时间定格,让这一切成为纪念册。
是为序。
第一章 我们的情义
宋源是我的兄弟,打从我记事开始他就围着我的屁股转,我们都出生在八零后,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城市,并生活在这座城市最偏僻的那一块土壤。
我记得七八岁的时候我们便会因为一小块地方打架,原因是我占了他的地盘,那个时候宋源就长的比同龄的孩子高,结实。而我则瘦小瘦小的,但我勇敢又足智多谋,我会叫上附近的小兄弟和我一起,“砸”宋源的场子,别看宋源又高又大,却很少得到民意,所以每回只能落荒而逃。
久而久之,宋源拜我当了大哥,并带着他的兄弟-刘建,马子威一同投奔我而来,从此我宣布:“皇上驾到!”
他们每天都围着我转,除了晚上睡觉。
刘建是个有心计的人,这一点从他那双眯成缝的眼睛里就可以看得出来,他可以把小女生骗到胡同里,然后拿出一块糖,要求用吻来交换。他很会说话,也很会哄人,这一点在日后我都非常佩服。
马子威则不同,他属于冲动类型的,而且特爱面子,有一次我们被对街的一群臭小子围殴,马子威耸耸肩膀,我们都以为他会有什么主意,谁料到他却说:“你们动手吧,但请别把我的衣服弄脏,还有,最重要的是,别打我脸。”事后,遭到我们所有人的鄙视。
大家性格迥异,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重义气。无论怎样,我们都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稍有一点分歧,过后也就烟消云散了。
刘建爸在附近小学当教师,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得被分到了一个班,这更使我们无法无天,四个人每天一起抄作业,一起上下学,穿一样牌子的衣服,如果不是长相各异,真可以算得上是四个亲兄弟。
其他同学都很羡慕我们,同桌迟雪时常问我:“杨宾,被小弟拥护的感觉是不是很得意?”
或许吧,就是这样的环境,把我宠坏了,我碰不得,骂不得,欺负不得,有一点不顺心,兄弟们就会替我出头摆平。
就这样,平淡的度过了小学,在小学最后那个假期里,我们决定结拜。真真正正的结成兄弟。
我们赤裸裸的光着身子,我拿出一把水果刀,把手指立于刀前,做滴血盟誓,我咬紧牙关把血滴到了盛满水的碗里,随后宋源,马子威纷纷滴血,轮到刘建的时候,他却胆怯的说:“会很疼…”
就你事多!长痛不如短痛
只听嗷的一声惨叫,刘建欲哭无泪的握着手指。委屈的说我勇敢吗?
我说你去死,瞅你那窝囊样。
随后,我们四人跪倒在地,我点燃了三根香,一句号令似的“干!”,然后一人一口,喝下了那碗滴着我们共同的血的水。
我们每个人身体里都流着对方的血,我们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我们从此以后再也不分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我们对天对地,磕了三个响头,相拥着,热情高涨的找了附近的饭馆喝了点啤酒,四个人被一瓶啤酒灌的烂醉,就连最后是谁把我们送回了家也不得而知。
那一时,那一刻,那些动人的画面,成了我年少时的缩影,直到若干年后再回忆起来,我都认为那是我这一生中最陶醉的夜晚。
***
上中学报道的第一天,我们便受到了学校里所谓的“恐怖分子”的欢迎,并极力邀请我们入伙,从此“打家劫舍”,“匡负霸业”。我对此不已为然,刘建却说刚来到这是非之地,如果不先妥从,日后必将遭来祸根。我说叫他们来,谁怕谁,我们打小就没挨过欺负。于是,我们四人扬长而去。
小学到现在我们从没分开过,全托了刘建爸,就连座位都是排列好的,前后左右。我望着班级的四周,然后阴森得哼了一声,嘀咕道:“哼哼,坏人来了。”
就在我得意之时,有一双手拍向了我的肩膀,我猛地一回头,露出了一脸得喜悦:“咦?迟雪?你也在这个班?”
是啊!巧合吧!
迟雪腼腆的笑了笑,那笑是那么的久违,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到结束,我们同桌了五年,从最初那个扎着马尾辫,浑身泥土气息的小丫头片子,变成了如今的大姑娘,她穿着白净的校服,白书包,很干净,迟雪谈不上特漂亮,但特别典雅,尤其是那一对眼睛,让人看了有股说不出的高贵和傲慢。
她待我不同,或许是由于长期的崇拜造成,她总屈服于我,帮我写作业,打扫班级卫生。。等等,我也经常给她买零食,我们被评为XX班级模范同桌。所有人都说她话少,而她对我总有说不完的话,我则从一个倾听者直到听的不耐烦。
迟雪,一假期没见,你变漂亮了。
是吗?谢谢,你也帅多了。
迟雪的脸红了,我急忙转过身翻起了语文书。
初中的生活开始了,索性我们几个过的还算安逸,每天放学在操场踢足球,邻班的女生也总会围上来观看,指指点点,有的说马子威的鼻子帅,像雄鹰,还有的说宋源的身体真壮,有个这样的男朋友以后就不用被欺负了,更离谱的还说什么刘建像个小猴子一样,怎么就那么灵活呢?他怎么不累呢?
但却很少听到有人说我,可我总会察觉到有一双眼神一直在默默的关注着我,那个人就是迟雪,她总会在球赛结束以后,送来几瓶水,我们咕咚咕咚的喝完,然后带着一身汗气离开学校。
每每离开的时候,迟雪总是欲言又止。
那个,杨宾。。
怎么?
没事,明天上学别迟到。
OK!
于是我们四个人飞快的急奔回家。拿出作业,开始了疯狂的打小抄时间。
舒服的日子过的太安逸,往往只是一场浩劫的开始,没有波澜,没有惊心动魄似乎就构不成一部完整的剧,于是,我的好日子被终结在了初三下学期。
语文课刚结束,号称学校第一美男杀手的罗弋,三步并做两步的走到了我们班门前,班级门口瞬间堆满了围观的同学,其中女生居多,边看边喊着什么天上掉下个帅哥,什么简直是人造的。
杨宾是谁?给我出来!
话音刚落,我没出声。
杨宾?滚出来!
我没理会。
出来!把话说清楚!像个男人行不行!
我越听越气不过,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你鬼叫什么?我没好气的问。
他不吭声,我们的眼睛相互注视着,我能看出他那种仇恨且嫉妒的目光。从踏入学校那天开始,我便听说了这么个人,罗弋,多好听的名字,他很高,大概一米八十左右,三七分的发型,梳的很整齐,一身名牌,嘴角总会挂着微笑,因此迷倒无数女生,他却不以为然,那种不可一世的感觉,让我对他没什么好感。
初中三年,我们从没说过话,就算在操场上擦肩而过,也没留意过对方,我怀疑他是吃错了药,或是认错了人,再或者就是找我麻烦。可我们素不相识,他会麻烦我什么?
我们去后面谈。
我随他去了学校后院,然后我在假山旁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站起来!
他瞪着我,我说行!我倒要看看你想怎么样。
我,我!你!迟雪竟然会为了你拒绝我!
听到这句话从罗弋的口中脱口而出的时候,我哑了,失声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可以用目瞪口呆来形容,原来她对我的好,她对我的关心,都是因为…
“迟雪竟然会为了你拒绝我。。”我反复沉思了很久,脑袋就要爆炸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