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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命观察的人,是不会注意的。
四处穿插着去兑换筹码的人,这些瘦弱一脸兴奋,大都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和尖刻的脑袋与向前凸起的嘴,行动迅速如梭鱼一样穿行在这些体态富态,面容骄傲的赌客的身边,他们并不是赌徒,而是一种叫“迭码仔”的人,他们大都有自己固定的主顾,每当那些大老板来赌博,这些家伙就帮着端茶递水,兑换筹码,仿佛手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一样,不过一般只有当他们的老板赢钱,他们才能像秃鹫一样从狮子等强大的食肉动物口里得到一份残渣,但即便是这份残渣,也有,足够他们生存下去了。另外这里还有很多职业,他们像寄生虫一样聚集在这里,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就是专门用自己的房子招待那些老板们豪赌,据说光是夜宵吃掉的泰国进口水果和那用茶盅装着的小甲鱼都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当然,每次他的分红也有几十万之多。
这就是赌场,其实更像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所以我觉得这里更接近真实,而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而无所谓什么正义良知道德,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位荷官朋友。
我很快穿过一帮赌徒走到了他面前,那些职业赌徒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的手,都在颤抖。
无论是赢还是输,都在颤抖,有的剧烈有的轻微,有纤细的玉手,也有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还有血管如根茎一样布满灰黑色皮肤的像老树根一样几乎可以叫爪子的手。
其实,赌徒享受的是决定胜负一瞬间的*,赢和输,只是游戏后的附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自己的衣橱里都是几十套一摸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外套制服,漂亮的蝴蝶领结,修长有力的双手,他的脸园而饱满,天庭方阔,眼睛深深的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的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他每次说话都会在两颊出现两个犹如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皙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轻,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一般,双手灵活地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繁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比仅仅要手快,他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些赌客,知道他们的筹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那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似乎第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的落花流水钱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但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呼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和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亲和爷爷绝对不允许纪家人沾惹这些毛病。
这里是24小时营业的,赌客络绎不绝,但荷官去吃不消,老板对他这个摇钱树抓得很紧,往往是在客流稍微稀少的时候才让他稍微休息会,所以我算好了时间,没等多久,他便下班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对这门口做了个出去的手势,我则跟着他,走出了赌场。
“很久没见了,你居然想起来看我。”他对这我笑笑,眼睛眯着,像一头刚睡醒的猫,长长的打了个哈欠。
“通宵了?”我问他。
“是的,准确地说从昨天下午四点开始到现在,差不多20个小时了。”他的语气轻松。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一次工作20小时可能还不算什么,可是这个家伙却对这样的事家常便饭了。
“没打算离开么,你赚的钱也不少了,这样下去,身体吃得消?”我终究忍不住问他。他艰难地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依旧带着笑容。
“不,我做荷官不是为了钱。至于我的身体,实在不行,我会选择离开的。”说到这里,他略有些伤感,我看见他的左手还拿着一副扑克,不停的洗牌分牌。
“拳不离身,曲不离口么?”我打趣道。
他没说话,脸色有些暗淡,勉强点点头,又迅速将那只攥着扑克的手插进裤子口袋。
“去喝一杯吧,趁我还没睡着。”他拍拍我肩头,我想了想,同意了。
我和他找到一家普通的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街边大排档做了下来,这是一个海边城市,在内陆花钱都吃不到的新鲜的海产品这里比比皆是,便宜的很,可惜我不是太服的那股子海腥味,勉强吃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交朋友么?你该知道,我除你之外,没有什么朋友。”他吃下一块带鱼,又喝下一大口冰啤。我自然摇摇脑袋。
“因为你赢过我。”他淡淡地说,但是眼睛忽然似剑一般直视过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目光,非常富有侵略与攻击性。
“你是说三年前么,那是我运气好罢了,你也该知道,我压根不会赌博。”我端起酒杯笑了笑,但是我透过玻璃看到他那张模糊而扭曲的脸没有笑。
他放下筷子,飞快的从口袋里掏出刚才的扑克。
“抽一张,比大小。”他急促地说。我执拗不过他,只好随便抽了张,他也抽了张。
他没去看自己的牌,只是马上翻了翻我的。
一张黑桃A,他苦笑了下。
“你知道那些人明知道赌不过我还要来赌么?”他收起扑克,双颊开始慢慢变红,似乎有些醉了,他的酒量并不大。
“因为他们相信运气,因为他们觉得那一些钱来博博看,看是否运气可以战胜我这个几乎是不输的荷官,当然,也是为了好奇,而实际上运气这个东西太少了,甚至对我来说简直如恶魔般可怕,因为你就是个极好的例子,我永远无法赢过你,因为你的运气太好。”
他的最后一句话我自然受用了,的确,恐怕连你也是这样看我吧。
“而我的运气,自从三年前遇见你开始,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必须寻找另外一样东西,一样可以代替运气,让我不会输的东西。”他的瞳孔慢慢变小,盯着我。
我则看着他,准确地说是看着他的手,他的手一旦离开赌具就觉得非常普通,但一旦接触到扑克一类的东西仿佛一下闪光起来,就像是被切割开的璞玉一般闪烁。
“三年前,我渴望做一个荷官,并非为钱,而是一种向往,我渴望于不同的人在一起赌,享受那种翻牌一瞬间定胜负的*,结果我努力朝着理想走去,或许在碰到你和那个人之前,我只会是一个平庸的荷官。”他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颤抖的嘴唇不知道是因为天气渐渐变凉还是情绪激动。
他的左手始终插在口袋里。
“那个人?”我奇怪地问,三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确只是一名普通的荷官,并没有今天的神奇,他和我赌了一次后成为了好朋友,但我却不知道他以后还遇见了谁。
“是的,一个可怕的人。”他抬头看着天,仿佛陷入了沉思,仿佛想把自己的灵魂埋到浩瀚的天际里一样。
“我只一个见习者,只有在人少的时候稍微替代一下,那是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赌客很少,而且大都懒懒散散,他们没有什么精神,当然,我们也是。
和你分开后我一直想着该如何走自己的路,因为你的生活就是我的向往中的一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结果当我分神的时候,那个男人走了进来,几乎比我高了大半个头,几乎是方形的脑袋上短而柔软的头发被雨水打湿而紧紧贴在头皮上,就像一层被随意涂抹的泥巴一样可笑,但是当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却笑不出来了。
有的人行走起来带着一种气势,无疑这个家伙就是那样的人,我眯起眼睛慢慢打量起来他,穿着高筒黑色皮靴,黑色的西裤,已经长及过膝的灰色大衣,四方的脸,额头高耸,两道剑眉朝这太阳穴分射而出,高隆的鹰钩鼻和厚厚的嘴唇,他的下巴正正方方的,还在一下一下的蠕动。他的大脸上带着一道道的水迹,一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