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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不起。”他看起来非常的沮丧,弄得邓琪都不好意思。邓琪不顾我的反对,让他坐到自己身边问:“您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非常感谢你们,我就是想让人认识我。”他感激的看了我一眼。我非常的不领情。又不是我叫他坐下的。
“你的家人啊,会记住你的。何必让陌生人记住你呢。”邓琪耐心的劝说。
“我没有家人,所有的人都不会记住我。”
“为什么?”这是邓琪问的,不过他成功的引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也不知道,从小,就没人注意到我,就算注意到转眼也会把我忘记,他们只记得有这么一个人,不记得这个人是我……”他陷入了回忆中。
我仔细回忆刚才和一个男人点过头,再进一步就再也想不起来是谁。心里已经对他的话相信了七八分。
“不可能吧,我们记得你啊。”邓琪觉得那人有神经病了。
“不相信?”那个男人说:“你把这件事写在餐厅纸上等我离开你们后,你们再看。”
邓琪将信将疑,真的把这次相遇的经过写在了餐厅纸上,顺便问了一下男人叫什么名字。
男人犹豫了片刻说自己叫方文山。
做完这一切,男人离开了。
我和邓琪仿佛梦中醒来,继续讨论着关于减肥的话题。
这时桌边来了一个男人,看起来很年轻又很老,胡子拉碴,身高1米80左右,穿着很犀利。邓琪厌恶的看着他说:“先生这里有人了,我们不愿意和别人拼桌。”
来人显得特别的无奈,请求的说:“你桌子上的餐厅纸上写着一切。”
邓琪嘴里叫骂着神经,
但还是不由自主的翻看了一下手边写了字的餐厅纸。
只见上面写道“方文山,男,见过,特点让人忘记,实验,等会他再来。”
我接过来一看,真的是邓琪的笔记:“真的呢。”
“是啊,这怎么回事啊。”邓琪反问我。
“我就是让人忘记呗。打扰你们这么久了,不好意思哈。”说完就要走。
“等等。”邓琪喊住他,“怎么样可以解决吗?”
“谢谢你的好意,我想是不能解决。”他苦笑道,“除非有谁能够记住我否则我想我得永远继续下去。”
“不停的问别人有没有记住你?”邓琪或许是经历了上次的宾馆事件,对这种奇怪的事情已经有了很强的免疫力。
“我也不知道,或许有一天死了就解脱了。”
“那你为什么不去死?”我非常惊讶他能活到现在。
“去死?”他看起来很惊讶,似乎被我点醒了,说了句告辞转身就走了。
邓琪责怪我说:“你怎么这样,哪有劝人自杀的。”
其实我也有点后悔,这种话放在平时我是不会说出口为什么今天我会这样冲呢,这很不合理。但是嘴里绝对不会认输的:“没人注意,证明他活着是个错误,游离于世界规则之外。这种人是不能存活的。”
“你怎么能这样。”邓琪很不高兴。
我没有再说话,觉得再说下去就要不欢而散了,事实上,我们分手的时候也没有多愉快。
结果可悲的事是我只记得我们为一个人的自杀而吵架,然而具体是谁我们忘记了。仿佛只出现这个事而没有人,就像只有电视连续剧没有主人公一样。
第二十七章 真名
每天看着黑票忙出忙进,我真的很想相信他是很单纯的小孩子,单纯的过着生活。但是最近的很多事都是围绕在我身边发生,这种频率已经高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了。我不会自我感觉良好到认为是自己的原因,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个妖就是黑票。因为只有他的来到才是这些事情的起点。
必须和他好好谈谈了。
等黑票洗完碗,我把他留在客厅,“黑票,你真名叫什么?”
“姐,怎么会问这些?”他也有些不高兴。
“我觉得咱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彼此吧,毕竟生活这么久了。”我继续努力。
“姐,我觉得这样的相处方式挺好的,每个人都有过去是不?”
黑票这样说等于是堵我的嘴,让我不好意思继续盘问,但是这次我是铁心要追究的:“你说吧,我觉得不放心。你知道你来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也知道这可能不怪你,但是也没有证据证明和你没有关系,对不?所以我希望你据实以告。”
看着黑票正在挣扎。我再添把火:“你照实告诉我,我们一起想办法,说出来顶多是赶你走,你不说一定赶你走。”
说完就等着黑票开口。
过了很久,黑票才缓缓开口说:“不是不告诉你,是很多事情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其他的我不知道也没有印象,只知道小时候我叫双鱼,没有姓。我记得自己家在湖北,小的时候,家里有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妹妹。可是好像都死了。”
“好像都死了?”这话里有矛盾啊。
“嗯,这话是后来收养我的人说的。”黑票承认道。
“有收养你的人,为什么还跑出来。”我有点不理解。
“因为因为……”黑票抓紧了拳头,难以启齿。
黑票或者说是双鱼,容貌的确很清秀,身量相对于一般男人来说比较单薄,所以他的隐晦可能我知道,这个世界,这年头有人喜欢漂亮年轻男子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养娈童的风气自古就有,如果真是这样我是可以理解为什么他离家出走。
“为什么要找上我?”我主要是想知道这点。
“姐,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只是觉得姐可能和我是同类人。自小我就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自从上次那件事后,我觉得姐也能看见,或许或许我们是亲戚。或许或许我们是家人,或许我爸妈和妹妹还活着,他们和姐有关系。姐我求你,不要赶我走。”说着黑票跪在了我的面前。
我左右为难,他不仅有着那方面的问题,就连在人类社会都有麻烦,收留他等于把我自己置身于更大的麻烦中。他的遭遇我不觉得可怜,任何人或多或少都是有难处的。所有的事情都是有解决方法的。我想活着,并不是我怕死,我是怕死后自己会与那些滞留人世的恶鬼为伍。永世不得超生,对于我来说那才是阿鼻地狱。
思索再三我对黑票说:“你走吧,我留不了你。”
“姐。”
“走吧。”
看着黑票默默的收拾自己的东西,我心里也不好受,但是为了自己,人不都是自私的吗?我的自私我敢表现给别人看,我公开承认我自私,我睚眦必报。所以黑票必须走。
黑票也不磨蹭,只是再出门的时候,在面前停了几分钟,看我没有留他的意向,才拉开门准备走。
狗血绝对是赤裸裸的狗血,门口出现了一个陌生的鬼魂,为什么是鬼魂而不是人呢,很简单,它是飘着的。
黑票很自觉的把迈出的一只脚收了回来。站在一边怯生生的看着我。
我吼道:“白痴啊,关门。”
砰的一声门关上了。
但是一扇门怎么能挡住,鬼魂的脚步呢。
所以呢,造成了我、黑票、鬼魂三足鼎立的局面。
话说,敌不动我不动。
“那个我按照你说的自杀了,但是结果是我不仅被人忽视了,现在连鬼也把我忽视了。”不速之客率先开口。
“我不认识阁下啊。”我是真的不认识,脑袋一片空白。
“我是方文山,你又不认识我了?”来鬼很是苦恼,说真的这是我第一次除了无常以外听见鬼开口说话,足见来鬼的不凡,不过我不认识它,绝对不认识。不要把这盆脏水泼在我身上。虽然我不是好人,但也绝不是劝人自杀的人。
“姐别急着否认,自从那次事回来后,你不就开始写日记了?”黑票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
“要你多嘴。”嘴上这么说,还是去找日记本了。上次出游的事一直被我形容成那次事件,就是不愿意提起,因为觉得丢人,也不知道到底丢人在哪里。
我翻开日记本,看着最近的记事,翻到了那天和邓琪一起逛街都还算正常,知道碰见一个叫方文山的人,他说别人总是忽视他,如是我们做了个实验,结果果然如此……最后就有了我叫他去死的那一幕。
我记得自己说过这种话,但不知道是对谁,来鬼很陌生。
带着日记本,面对着方文山,我只能说:“事情已经发生了你想怎样?”
“我也不知道,在没有弄清楚,怎么回事之前,我想先跟着你。”
“这怎么可以?”我尖叫了起来,一个两个都当我是收容中心啊,不仅要收人现在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