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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炎战神-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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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之前的战斗,瓦尔基丽只能与阿青的打一个平手。”

    “这十年时间,摇光国的女战神,在做什么?”

    “她为了摇光国,浪费了十年时间。”

    “如果一心修炼,瓦尔基丽现在怎么会只是一个传奇斗士,她或者可能踏入传说级别,甚至有望达到传说中的天位。”

    “我不想像瓦尔基丽一样,把时间浪费在这种地方。”

    “我需要力量。”

    “这一次莱茵战役,让我明白了,决定一切胜负的筹码,不是装备、不是战术、也不是兵力,而是力量,超越一切的力量,不止是斗士,也不止是传奇、传说级别的斗士,我要站在这个世界的力量最巅峰!”

    碍…

    阿米愣了一下,他这才明白,丁火在想什么。

    虽然在战场中表现出色,指挥骑兵技术令人惊叹,拥有这一切战争天赋的丁火,却把个体力量奉为最高目标。

    “可是再强的斗士,也没办法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埃”阿米争辩,“莱茵战役双方投入兵力不超过六万人,斗士数量也很少,但无论怎样等级的斗士,都不可能自己战胜一支军队吧。”

    “有的。”丁火说,又指向自己的脑袋,“我又清醒了一些记忆,虽然不完全,但我看到了一些战斗场面,在那些战争里面,普通人、武者甚至是斗士的力量,就像是蝼蚁一样微不足道。”

    那也许是幻觉吧……,阿米心想,不过,在这时,他又忽然想起,在丁火甲兽觉醒,他无意的吐出几个字眼里,什么黑暗之日、诅咒之名,沉沦什么的,难道,丁火距离真正的记起自己身份,已经不远了?

    丁火不知道阿米在想什么,他还在讨论高等级的战争问题。

    “几个普通人,才能抵挡一个初级武者,武者达到五级以上,就可以轻易击退一百个普通人的攻击,几乎是完胜。”

    “斗士与武者之间的差距,也这样大,十五级以上的传奇斗士,像是瓦尔基丽一样,杀掉一个顶级武者,简直像是吹口气那么容易。”

    “再往上呢,二十级的传说斗士,他们干掉普通斗士,也会这样容易吧?”

    “一个传说斗士,能不能打倒一支万人军队?能,而且很容易!”

    “原力修炼者的力量体系,肯定是倒三角模式,越往顶端,人数越少,可以限制他们的同级别斗士,也就越少,站在顶端的人,可以用手中力量,傲视这个世界!”

    “我就要做那个站在最顶端的人!”

第116章() 
冒险之城。

    丁火披着黑色斗篷,出现在冒险城中。

    这一次丁火离开莱茵城,除阿米外,并没有告知任何人,虽然可以预料到紫罗兰、瓦尔基丽、亚瑟等人的反应,但丁火觉得这样做没有错,他不可能永远留在摇光复国军中,陪紫罗兰一起复兴摇光国,那并不是他所希望的生活方式。

    冒险城是丁火当初让浮空岛飞舰载他抵达的位置,所以丁火重新回到冒险城,用中央斗士学院的学员徽章,发出讯号之后,就在这里等待飞舰来接他。

    飞舰到达,可能需要二十天左右的时间,因为正是开学期,所以学院中的飞舰调度不开,由于时间非常充裕,丁火就计划在冒险城接几单买卖,给他的甲兽龙猫,赚点伙食费。

    龙猫的食物是月辉石,丁火怀疑只要是晶石,龙猫都不会介意,不过更高级的朱燃、竹生、天机晶石,就算是丁火卖了龙猫,也买不起。

    想赚取金币,做冒险者,接任务,这是最直接方式,而在冒险城中,正是最适合冒险者赚取财富的地点,那一片被称为冒险家乐园的森林之中,有着太多无主财富,等着被冒险者们发现。

    于是丁火裹着黑袍,来到酒馆。

    冒险城的酒馆里,一片喧嚣热闹,时间是傍晚,也正是冒险者们大肆吃喝、胡吹乱侃的时间,而在冒险者之中,像丁火这样在别处会被视为形迹可疑的装扮,在这里却十分正常。

    丁火进入酒馆,左右扫视,就看到好几个和他一样穿黑色斗篷,遮掩真面目的冒险者,正分散坐在各处。

    这种黑色斗篷是冒险城的样式,服饰店老板号称穿着它不仅可以完全融入夜色,就算是在阳光炽烈的正午,也不会露出真实面貌,并且还有防尘、保暖、驱除有害虫类的特色。

    也许服饰店老板所言不虚,但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件黑色斗篷撞衫率太高,丁火所坐右侧那桌,就有另外一个黑色斗篷。

    丁火保持神秘本色,默不作声,听着酒馆内的喧嚣议论。

    议论的中心,竟然就是莱茵战役。

    酒馆中央一张桌子旁有个红发壮汉,他的体形如同食人熊一般,肌肉鼓鼓的,光着上身,身上还有奇异纹饰,此刻壮汉一边大口灌着麦酒,一边喷吐酒星子大声说话。

    “……莱茵战场上两个传奇级斗士正面决斗,打得这叫一个惨烈,只是不小心被台风尾扫到的两军骑士,就有上万人那么多,每一个都死成一堆碎肉,简直太惨了!”

    “……不过真正决定胜负的,还是摇光复国军女武神安排的突袭,摇光国有八大军团,你们都知道吧?其中最不怕死的就是圣狱骑士团了!”

    “……圣狱骑士团突袭黑甲军本阵,一万五千六百名骑士,大战十万黑甲步兵,这一战圣狱骑士里有三十六名斗士,黑甲军中有七十二名斗士,这一百零八名斗士合称为……,咳咳,错了。”

    “黑甲军本营之中,有十二名斗士,合称为十二黄金星象,个个都是传奇级别,但圣狱骑士团中也有四名打不死的斗士,连闯十二星宫,最终擒获开阳国皇太子李承乾!”

    “其中有个戴铁面具的斗士,立下功劳最高,已经被摇光公主看中了,马上就决定嫁给他!又封他为执政王!”

    红发壮汉说得口沫横飞,酒馆中众人也听得入神,足足七八十人,却没发出半点声响,只听着红发壮汉的激情声音。

    听到摇光公主嫁人这里,才有人接口:“摇光美人天下艳,摇光公主又是摇光美人中的绝色,现在那铁面斗士,娶了摇光公主,又做了执政王,真是走了……比蒙大运。”

    比蒙是南蛮大陆上最大的野兽,比蒙大运形象这运气像是比蒙一样从天下掉下来,想躲都躲不开。

    “哈哈,如果你是个斗士,也有可能娶到摇光公主啊,但你不是斗士啊,废柴!”红发壮汉大声嘲笑。

    刚才说出酸溜溜话语那个,顿时气得脸色涨红,但他似乎很忌惮这个红发壮汉,又不敢发作,只好大口灌下啤酒,又喝令侍者再端来一杯。

    酒馆的侍者,是个十八九岁的青春少女,模样一般,却有着很火辣的身材,送啤酒过来时,被那家伙在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顿时响起一声弹性十足的噼啪声。

    哈哈!

    酒馆内所有人都高声暴笑起来,这是冒险者们最喜欢听的声音之二。

    那少女侍者被这一巴掌,惊得身体紧崩,尖叫一声,然后随手就把手中铁制托盘,敲在那家伙脑袋上,砰一声响,又引起酒馆内冒险者们的轰笑声和鼓掌声,几乎把酒馆屋顶掀了起来,这就是他们最喜欢听的声音之一。

    一片混乱之中。

    红发壮汉站了起来,大步走到被托盘敲晕的冒险者身边,抓起他就扔了出去,那冒险者身形也很高大,但在红发壮汉手中,就像是个小玩意一样,被扔得轻轻松松。

    被掷出的冒险者,差点砸到推门而入的一个人,那人吓了一跳,按着头顶的帽子,紧张的盯着酒馆内这片混乱,酒馆内的冒险者们,也盯着他。

    这家伙穿着一身奇异的紧身工作服,高筒靴,登山帽,手中拄着探险棍,身边还跟着一只箱子。

    跟着一只箱子……?

    冒险者们,全部把目光集中在那只箱子上,箱子只是普通箱子,但底下却奇迹般的长出四只脚来,正跟在那家伙身后一溜小跑。

    神马东西?

    魔导器?

    甲兽?

    还是其他什么的……

    冒险者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箱子,全部安静了一下。

    那家伙因为应对这么多好奇目光,而有点局促,他有点扭捏的说:“你们好,我是来自中央大陆的双花,我想雇几个人,带我去冒险家乐园里发掘一处古迹。”

    中央大陆?

    那又是神马东西?

    双花?

    这又是什么奇怪名字?

    冒险者们交头接耳,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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