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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听到一丁点声响,就要吓得缩回洞里去。
最会微笑的那个人,永远是最胆小的,因为他连哭泣都没有勇气。
如果说我像只老鼠,那么总经理毫无疑问就是那只打地鼠的锤子,永远硬邦邦地敲过来,从不犹豫,姿态决绝。
“步诚实,你要拒绝我,也要说出个理由来。”冷风里,总经理的发丝被吹得有些凌乱,我看到他的手指在微微发抖,却仍是面目平静,“你不喜欢我?”
我无意识地摸了摸手指上的戒指,不知道怎么说。
总经理不是个懂得温柔的人,甚至可以说得上笨拙。可我不是傻子,感受得到他对我的好,虽然只是一点点,可对他来说,对我来说,都已经是极难得得了。
一个不懂关心别人的男人,和一个连被关心都那么奢侈的女人,别人给我一点点好,我可以捧在胸口一辈子,生怕那份暖意冷掉。
我也很知足,温柔一点就够了,多了,我怕自己无福消受。
“安亦深。”我头一次主动而又认真地叫了他的名字,两眼笔直地望进他的黑瞳里,轻轻地说,“你值得更好的人,我是说真的,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我,也不认为你会喜欢我一辈子……也许你是一时新鲜,觉得我很有趣,其实不是这样的。我这个人虽然贫嘴又卑微,内心却很贪心也很古板。不能结婚,我就不要恋爱,不能一辈子在一起,我就干脆不爱,我要得太多,可你给不了。”
后面的话我却没说出口。
即使他愿意给,我也会一辈子生活在不安里,整日患得患失的姿态实在难看,也许没几年就要被厌弃了,单单想起来,就觉得,漫长得熬不住。
总经理看了我好长时间,都没有开口。我看着他那冷得轻颤的手指,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去碰触,可又生生忍住了,低头小声说,“就是这样……抱歉我不能接受你,如果你不高兴再看到我,我可以辞职的。”
他还是没说话,我有些沮丧,把风衣从身上脱下来塞进他手里,那一瞬间的寒冷让我整个身体都紧绷起来,我叹了口气,“那我先走了。”
垂头丧气地走了两步,我觉得胸口很有些发闷,不由地抬手捶了捶,却被人猛地一拉,便踉跄地跌进一个不甚温暖的宽阔怀抱里。
我诧异地抬起头来,就见总经理那背着光的俊美面孔上挂着阴沉沉的笑容,因为太过毛骨悚然,我不禁打了个哆嗦。
“步诚实,你说你不知道我为什么非你不可——”他的嗓音很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抓着我肩膀的手也相当用力,估计心中很有种想要捏死我的冲动,“好,那我就告诉你……你先是骗我养了个儿子,又害我被女朋友甩掉,不让你赔我怎么说得过去?”
37增肥37克
2011年3月20日?巧克力4条?芝士蛋糕6块?正餐二人份?曾经的印度阿三
三年前,我老妈文根英女士曾经生过一场大病,乳腺癌,住院半个月,切掉半边**。
那段时间我老爸步步高同志正跟隔壁村的某位徐娘半老的大嫂打得火热,哥哥跟嫂子又在外打工,只留我在她身边照顾。
然后在老妈出院的前一天,那罪恶的夜晚里,我泡了碗泡面当夜宵,坐在医院住院部门口的台阶上打呵欠,冷不防就听到咕噜噜的一阵响。
我吓得半碗面没捧住,差点洒在身上,却在黑暗里看到一团小肉球正眨巴着亮晶晶的大眼睛瞪着我,活像黑夜里的小狼崽,盯着食物眼里放绿光。
……
我从遥远的记忆中晃了一圈跑回现实,此时坐在总经理位于39层的高级住宅里,明明春光明媚春意盎然,室内还开了暖气,可就是莫名的冷汗津津。
小老板被他老爸抱在怀里,一大一小相当淡定地望着我,但莫名的让我觉得那眼神里夹杂着无限哀怨。
我不禁口干舌燥,傻兮兮地抬起爪子指着小老板,“他……他是当年我在医院门口捡到的那个小孩?”
小老板嘟起嘴巴,倒是显得很茫然的样子,抬起头眨巴眨巴眼睛,问他爸,“胖胖说什么呀?”
他老爸哼了一声,“她脑子不好,你别理她。”
这赤果果的人参公鸡好像一颗球形闪电劈中了我的脑子,我捂着破碎的玻璃心,哀怨地望着总经理,“怎么能说我脑子不好……我……我明明记得在医院门口那个小孩是个女孩子啊……”
话说出口我又是一愣,对啊,这事儿能怪我吗?
当时捡到的孩子可穿着裙子的,小脸蛋也脏兮兮的,而且毫不客气,我只是意思意思问他要不要吃泡面,他不单把我的泡面吃光了,还握着我的手喊饿。
也是她运气好,如果放在之前的几天,每天为了老妈的病操心得整个人都恍惚了,也许连这孩子躲在那里我都发现不了。
我牵着他的小手跑到住院部一层24小时营业的小超市买了两个牛角包塞给他,小东西没有水干啃也啃得喷香,险些噎着,一咳一咳的喷出好多面包屑,我急忙又买了两大盒牛奶喂给他喝。
小孩一边狼吞虎咽,我一边眼神复杂地打量他。
那脏兮兮又破破烂烂的样子,怎么看都是被丢掉的,我随口问一句你爸爸妈妈呢,他果然很乖巧地说,“爸爸让我在门口等他,他去给我买吃的……”
我有些心疼,问了他等了多久,竟然已有两天,心理差不多可以确定是被父母丢掉了,可也不排除他父母突然有意外的情况,纠结之下,只能领着他到处晃荡。
然后,我遇见了一个……嗯,一个包装得很有异国风情的男人,从最昂贵的病房走出来,身上还穿着高级丝绸睡衣,看上去就好像五星级酒店的房客梦游进了医院一样。
小孩子扯着我的手紧了紧。
我低头看看他,又看看那男人,心下一横——这人一看就有权有势,虽然脑袋缠得像个印度阿三只能看到俩眼睛,但身上的东西还是很值钱的,养个孩子应该也没问题……吧?
于是我笑眯眯地牵着孩子走过去,拦住了他的去路,“先生,这么晚了还没睡呀?”
印度阿三被我搭话显得很不耐烦,脚步都没有停过,大概是发生了事故,步履蹒跚,嗓音也沙哑。
但这一切都不耽误他冷淡又毒舌的话语,“走开,我不买春的。”
“……”
你买我也不卖。
我深深吸了口气,见他走路走得辛苦,干脆低头戳了戳小孩子的头,“乖,去扶着叔叔。”
小东西听话得很,点点小脑袋瓜就吧嗒吧嗒扑上去,软软的小手拽住那印度阿三的浴袍下摆,“叔叔,我扶你走~”
印度阿三愣了一下,转过头看我,明明就是科学怪人的可怕打扮,但眼神却异常犀利。
我被他盯得有些心虚,后退三步,干笑说,“我回去拿点东西。”
然后急忙跑回老妈的病房,站在里面发了会呆,视线落在沙发里的一个抱枕上——那是昨天迟默来看老妈的时候,顺手买来的,大大的兔斯基印在上面异常可爱。
突然觉得自己挺差劲。
家里没钱,老妈生病,工作也差,这些都是客观问题,所以我真的养不了一个孩子。可我还是觉得急着把孩子脱手的自己真是差劲透了。
老妈被我的声音吵到了,迷迷糊糊地问,“怎么了?”
“妈……要是我捡个孩子回来养,你觉得怎么样?”
“你捡个男人养我都不管你。”
老妈很淡定地回了我一句,就又翻了个身,沉沉睡去了。
我纠结了一会,终于还是决定把孩子带回来,人家说有钱人都有怪癖,心里邪恶,孩子去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受苦。
这样想着,我一把抓起那抱枕,一路气喘吁吁地跑回去,印度阿三正坐在椅子上,用没有受伤的那条腿逗小孩玩。
说是逗,我还真没见过这种逗法,把小东西踢出去,然后看小东西颠颠颠跑回来,他又轻轻把他踢出去……
逗狗呢?
我囧了一下,却发现那男人的眼底似乎带了些温柔。刚刚一瞬间坚定的信念又动摇起来,正踌躇着,小孩子却先一步发现了我,展开笑颜朝我招招手,“胖胖!”
我翻了个白眼,走上前去把那崭新的塞进他怀里,“呐,这是阿姨送你的礼物。”
小孩子挺喜欢,抱在手里笑眯眯,还转头朝那印度阿三撒娇,“叔叔,你看好看吗?”
那印度阿三抿了抿唇,似乎试图扯起一点笑意来,淡淡地嗯了一声,竟夹杂着宠溺。
小孩子立刻笑得更开心了。
看两人的相处模式,我那刚刚灭绝的希望小火苗再次燃烧起来,不动声色地起身告辞,“那我先走了。”
走出去两步,那印度阿三终于察觉不对,突然抬头朗声问我,“喂,你的儿子……”
我转